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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霸发迹的历程(2/2)

,为的是志在必打,不能让出路来替赌局留道。如果一时失神躺错,主人借此自找下梯,诬赖他安心让路,不是真挨打来的,奚落几句不打了。这一来便成僵局,来人空闹一场无法出门,结果是丢脸而已,不曾达到目的,反闹一鼻子灰。

    横倒下后,仍是大骂不休,要对方打四面。其实只能打三面,打前面容易发生危险,既无深仇大恨,谁也不肯造成人命案子,那一来赌局便开不成了。

    打时先打两旁,后打背面。打到分际上,局头便自喝令“擎手吧!够样儿了”。打手们立时住手,听候善后处理。另有人过来问伤者姓名、住址,用大叵罗或一扇门,铺上大红棉被,将伤者轻轻搭上,红棉被盖好,搭回去治伤养病。有礼貌的主人亲自探病,好言安慰,至此改恶面目为善面目,少不得送钱送礼。这便是天津俗语所谓“不打不相识”。伤愈后,经人说合每天由赌局赠予一两吊钱的津贴,只要有赌局一天存在,风雨无阻,分文不少,或自取或派人送到,名为“拿挂钱”,江湖切口叫“拿毛钿”。从此反成好友,那人算有了准进项,便可安然享受。如果被打的喊出哎呀二字,不但白挨—顿打,而且要受奚落,自己爬着走,也得算数。当年颇有些初出茅庐的未经考验,率尔轻举妄动,势必丢脸而回。

    还有的混混儿另用一种方式:进门后不动声色,到赌案前自己用刀在腿上割下一块肉作为押注,代替押宝的赌资。有的宝官只作未见,押上时照三赔一的定例割肉赔注。这一来便不好了结,双方造成僵局。另由旁人过来,满脸赔笑婉言相劝,结果仍须给挂钱。不幸押输,宝官把肉搂走也是不好下台的。对方只好将案子一掀,作二步挑衅,少不得重新挨打。遇有识事的赌头急忙赶到笑着说:“朋友,咱不过这个耍儿。”随向手下人说:“快给朋友上药。”便有人拿过一把盐末,捂在伤口上。这时来者仍然谈笑自若,浑如不觉疼痛的模样,神色如常,少不得经人解劝,结果也可以每天拿钱。总之,不打出个起落,是不成的。及至言归于好,反成莫逆之交,便是俗语说的“好汉爱好汉”了。

    至于集体的搅局,必须带领一群,扬言整个接收。赌局中素有防备,双方便是一场恶战。但看结果如何,败者退出,胜者占有,也就是说败者无条件让渡,扬长一走也不顾惜。若打不出胜负来,必经外方和事人说合,赌局成为共有,通力合作,利益均沾。

    如何理解上述规矩呢?在混混儿的术语中,上门找打叫“卖味”,这是**裸的以血肉之躯的痛苦换取“挂钱”的交易。顺便提一句:我不清楚“挂钱”一词的来历,《话说当年的谦德庄》说到李珍拿“干股”时解释道:“就是挂个名字,坐享其成”。似乎也可以如此解释“挂钱”:挂个名字拿钱。

    在“卖味”交易中,赌局方面的计算与曹八和菜农的避害计算是一样的。人家打上门来,他们不能不拿东西对付。赌博是著名的无痛税收,开赌场如同开税务所,因此,赌博一般都是官府垄断的生意,要买通官吏和衙役才能悄悄营业。在这种情况下,赌场方面的选择空间很小。正式求助官府意味着自杀。容人家捣乱下去,赌场就没法开了。打死人家,光天化日之下闹出人命案,赌场也没法开了。于是掏“挂钱”摆平破坏要素,就成了“诸害相权取其轻”的最佳策略。

    同时,也要注意把破坏者打“够样儿”。打轻了,让人看到破坏者挣钱容易,就会引发更多的图谋。打得太狠,“血债”太重,恐怕“挂钱”也要多掏一些。

    从卖味者的角度说,坏人家的好事也有点迫不得已。富裕人家绝不肯亲身从事。而路春贵那样的人,“指身为业”,全凭一身力气和一条扁担生活,如果没人雇佣他,惟一的“生产要素”卖不出去,就进入了“要钱没有,要命有一条”的境地。于是,用血肉之躯所受的伤害,换取这个躯体生存所需要的资源,就成为一种“活路”。土匪绑票的道理也是如此。被绑者的家庭愿意用一二百银洋买亲人的命,绑票者则愿意为一二百银洋铤而走险,前者拿钱换命,后者以命换钱。土匪的卖命生涯,也显现出他们对自身性命的估价。

    卖命者的核心计算是:为了获得生存资源,可以冒多大伤亡的风险?或者,可以把自身这个资源需求者损害到什么程度?用古人一句更简明的话表达,就是“身与货孰亲?”孰亲呢?那就要看身是谁的身,别人的身还是自己的身,百万富翁之身还是饥寒交迫之身,身也要看具体部位,是小手指还是整个脑袋,是钢琴家的小手指还是乞丐的小手指;货也要分什么货,锦上添花的货还是雪中送炭的货,百两银子的货还是万两银子的货,等等,不可一概而论。权衡种种利害之后,依然打上门去,说明卖命者认为这是合算的买卖。破坏方和赌场方都找到了合算的策略,有关卖味和挂钱的规矩便形成并固定下来。

    我想再强调几句。生存资源是分层次的,所谓身外之物,只能用以称呼那些生存必需品之外的金钱货物,这条界线之内的则是“等身之物”,那是养身活命之物,甚至是命根子。在饥寒交迫濒临死亡者看来,寥寥衣食就意味着性命本身,绝非身外之物。这道界线是一条“命-物等价线”。突破了这条线,博命换物就可以视为等价交换。此线之下的人类行为特征,就是追求生存机会的最大化。突破越深,交换之利越大。突破越广,博命之人越多。庞大的博命集团的存在,不断制造这个集团的社会机制的存在,乃是解释中国历史,理解中国社会的核心要素。

    其实,正如“卖命”这个常用词所表示的那样,生命和生存资源之间的交换关系早已得到大众的深刻理解。在意识到这种关系之前很久,早在与猴子分道扬镳之前,人类已经熟悉了这种计算。辛亥革命的领导者之一,民国总统黎元洪,对这种历史悠久的交换常规还做过一句时髦的概括。他对冯玉祥部下的士兵训话说:“什么叫做革命?就是拼过命的必定都有饭吃。”7黎大总统生活在流行革命的时代,为卖命披上了革命的外衣。不过,革命者大体都是博命者,这一点并不错。在动物世界里,进食次序的改变,也往往需要流血,这就意味着:生存风险与生存资源的换算已经在动物的心中完成。这是动物界最古老的计算之一。

    血酬的各种名目

    四、

    我们已经见识了赌场的“挂钱”,保安公司的“代理费”,抄手拿佣的“佣金”,再加上顺便提到的赎票钱和买路钱,“血酬”已经有了五种表现形式。《话说当年的谦德庄》提到的形式至少还有五种:

    1.做小买卖的“地份钱”。

    2.走江湖卖艺的“毛钿”。

    3.妓院的“门租”和被子钱。

    4.一般居民的自治费、路灯费、卫生费和修路费等。考虑到“接三差五地总来敛钱,说多少就得交多少,言无二价,谁敢不给”,我们似乎不能把修路之类公益名头太当真,又不好完全不算,姑且打个五折。

    5.“一些像样的买卖都有李珍的干股。”

    “干股”就是企业无偿赠与的股份,这个词用得并不错,但还可以更准确。我在四川《彭县志》上看到过这样一句话:(袍哥大爷刘治平)“坐吃牙行斗秤、烟馆赌场硬股”。8初读此句,犹如醍醐灌顶。“硬股”这个概念和“卖命”的说法一样,蕴涵着造词者和用词者对这种社会现象的透彻理解,这是地道的中国思想和民间智慧。这种智慧给予我巨大的启发。我还见过当代民间的一些语言创造,譬如黄股(资金股)、白股(技术股)、红股(实权人物的干股)、黑股(送给黑势力的股),以及“权力股”和“好汉股”等等,但我认为,这些概念都没有达到“硬股”的深度。硬股,正是“血酬”在股份制中的存在形式。这种东西的存在,勾勒出中国“成事要素”的常规范围,反衬出官府提供的公共安全的欠缺。人们对这种欠缺习以为常,发展出弥补的办法,并成为固定的规矩。

    资源分配必定遵循某种规则,必定发展出某种规矩。在我们看到的情景中,无论是打翻菜农“抄手拿佣”,还是砸赌场“拿挂钱”黑吃黑,这些规矩都**裸地建立在强横的基础上,建立在以暴力损害对方的基础上,因此,我称之为“横(第四声)规矩”。在中国历史上,横规矩一直肩负着资源分配的重担,据此分来的资源,便是不断改头换面、与时俱进、因地制宜的“血酬”。

    血酬和横规矩并非一无是处。小偷不敢随意在谦德庄行窃,土匪不许客匪在自己的地盘内抢劫,这未必不是平民之福。从老百姓的角度说,流寇不如土匪,业余土匪不如专业土匪,短期捞一把的专业土匪又不如土匪世家。真把一块地盘当成自己的家产了,反而不肯胡乱糟蹋了。随着预期统治时间的延长,为了追求长期利益的最大化,狼群也要调整自己与羊群的关系,培养税基,确定最佳屠宰率,保护草场,维护羊群生存繁殖的有利条件,打退其他肉食动物的入侵。在这种情况下,血酬与报酬、掠夺与皇粮正税、横规矩与天经地义之间,确实存在相当大的重合部分。

    暴力组织的

    五、

    外表和内部关系

    《话说当年的谦德庄》描述了保安公司的建立过程:开山门,摆香堂,招揽地痞讼棍。看起来这不像办公司,倒像建立黑帮组织。用帮会开山门的仪式开公司,说明当事人在自我意识里并没有把“公司”当真。与关东马贼办团防,湘西土匪办保安团同样,这不过是一张糊弄人的画皮。套用《水浒》中瓦罐寺老和尚的话说:“这两个那里似个出家人(公司经理),只是绿林中强贼一般,把这出家(办公司)影占身体。”9之所以选择公司的形式,因为这种组织形式既流行又合法,如此冒充一下,横规矩就显得比较顺,血酬也可以显得比较平和。

    不过话又说回来,公司和保护费之类名号的出现,也反映了时代和社会的进步。否则,像《水浒》时代那样直接叫“供奉”,或者称之为贡、税、饷、捐,横主儿和地霸们直接索贡、征税、派饷、喊捐就行了,此乃替天行道,天经地义,何必涂上平等交换的油彩?

    博命组织的内部关系也值得一说。无论在“公司”内部,还是在土匪和黑帮内部,博命者之间的关系并不平等。1913年12月10日,四川都督胡景伊想解散哥老会,特地发布《四川都督民政长劝告哥老改行通告》,挑拨袍哥组织的内部关系,描述了哥老会内部的不平等,通告云:

    盖哥老首领向称大爷,凡良懦无识,任彼诱致,以为拜弟,即当听其指挥,生杀惟命。凡作奸犯科之事,皆嗾使拜弟为之。事成,则大爷享其利;案破,则拜弟罹于法。至有引颈就戮死而不悟者。彼大爷且逍遥法外,窃喜操术甚工。10

    建立和维护横规矩是要付出血肉甚至生命代价的,这个代价,往往要由老幺(洪门)、门徒(青帮)、喽罗或崽子(土匪)支付,收益的大头却归“大爷”或“掌柜”。在李珍指使路春贵当“肉墩子”砸赌场的案例中,路春贵卖命为李珍夺来了韩家小店,他自己得到了李家保安公司骨干的位置,从此有了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他本人或许很满意,可这两者的价值并不相当。即使扣除了买通官府、应付官司和策划运作的费用,其中仍有类似“剩余价值”的东西,我们可以顺着“血酬”的思路称之为“血利”。李珍经营和追求血利,便超越了个体博命者的水平,进入了“血本”经营家的层次。

    血本经营是一门大学问。经营者要估算自身的风险,扣除贿赂官府和建立保护伞的费用,应付同行的挑战,争夺其他横主儿的地盘以达到合理规模,还要镇压受害者的反抗,建立并维持一套横规矩,支付部下的卖命钱,等等,最后还必须有余利。比起寻常的企业经营来,这个过程更加复杂,更加惊心动魄。这等大题目需要专文细说。

    大大小小的地霸

    六、

    层层叠叠的地盘

    谦德庄方圆不过二里,距首都不过100公里,却成为特色鲜明的“特区”,这并不是当时的特例。与官府规定的社会秩序大有差别的地霸秩序,或者中性一点称作地盘秩序,随处都可以见到。前边提到的湘西土匪和关东马贼,那里就有一套匪世界的秩序,广东则有“大天二”秩序,中原一带有“土围子”秩序,上海青帮使当地秩序严重变形,四川袍哥同样如此。更高一层,天津先后成为不同军阀的地盘,四川的军阀防区制度则有更强的独立性,每个防区近似战国七雄的一个独立王国。再高一层,山西广西等省又有自己很稳定的一套秩序。放眼望去,中国有大大小小的地盘,大圈小圈,条条块块,层层叠叠。每块地盘上都有一套横规矩,有一个地霸,或军阀,或民团,或黑帮,或豪门大族,或道门教会,或贪官污吏,或里长保长之类的村干部,或者直接就是土匪。这种地盘秩序充分发育的社会形态,占据主导地位的社会形态,见于春秋战国前流行的封建制度,层层叠叠分封下来的制度,许多小王架着一个大王的制度。这种体制在魏晋时期也兴旺过一阵子。

    **说中国“百代都行秦政制”,当然是不错的,这是“真龙”横空,百兽退避的格局。可是“飞龙在天”,不能一天到晚不睡觉,一年到头不休假。龙也有强有弱,有老有幼,有勤有懒。即使是一条勤快的强龙,高高在上,一双眼睛岂能看住伪装良好遍布天下的地头蛇?与真龙天子的控制强度反向对应,有多少漏洞死角,就有多少毒蛇猛兽。因此,帝国制度必定伴随着“半封建”或“小半封建”或“隐形半封建”制度,体现为地盘或地霸秩序。——越说越像是说大话了,就此打住。

    2003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