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十、正名(1/2)

    主旨

    孔子重视“正名”,战国诸子对名、实关系也多有探讨,本文则是一篇集中阐述王者制名与正名问题的专论。文章针对公孙龙、惠施诸人的“乱名改作,以是为非”(杨倞语),相当系统地探讨了概念分类和判断、推理等问题,对我国古代逻辑理论和思维方法做出了宝贵贡献。荀子认为正名的必要性和目的是在于:“明贵贱”、“辨同异”、“率民而一”;事物的名称是人们“约定俗成”的,而这种“约定俗成”必须通过感官接触到外物和心的验证才能确立,也就是说,只有根据客观事物的实际才能确定事物的名称,因而提出了“制名以指实”的重要观点。荀子说明了辞和概念的性质,从而驳斥了各种诡异命题;篇中对于新名称的制定、名称有同有异的根据,以及制定名称的基本原则等许多问题,也都做了细致的分析、论证。

    后王之成名:刑名从商,爵名从周,文名从《礼》。散名①之加于万物者,则从诸夏之成俗曲期,远方异俗之乡,则因之而为通。散名之在人者:生之所以然者谓之性。性之和所生,精合感应,不事自然谓之性。性之好、恶、喜、怒、哀、乐谓之情。情然而心为之择谓之虑。心虑而能为之动谓之伪。虑积焉,能习焉而后成谓之伪。正利而为谓之事。正义而为谓之行。所以知之在人者谓之知。知有所合谓之智。智所以能之在人者谓之能。能有所合谓之能。性伤谓之病。节遇谓之命。是散名之在人者也,是后王之成名也。

    ①【散名】泛指普通事物的各种名称。

    ②【符节】古代一种用竹或木制成的凭证。

    故王者之制名,名定而实辨,道行而志通,则慎率民而一焉。故析辞擅作名以乱正名,使民疑惑,人多辨讼,则谓之大奸;其罪犹为符节②、度量之罪也。故其民莫敢托为奇辞以乱正名,故其民悫;悫则易使,易使则公。其民莫敢托为奇辞以乱正名,故壹于道法而谨于循令矣。如是,则其迹长矣。迹长功成,治之极也。是谨于守名约之功也。

    今圣王没,名守慢,奇辞起,名实乱,是非之形不明,则虽守法之吏、诵数之儒,亦皆乱也。若有王者起,必将有循于旧名,有作于新名。然则所为有名,与所缘以同异,与制名之枢要,不可不察也。

    异形离心交喻,异物名实互纽,贵贱不明,同异不别。如是,则志必有不喻之患,而事必有困废之祸。故知者为之分别,制名以指实,上以明贵贱,下以辨同异。贵贱明,同异别,如是,则志无不喻之患,事无困废之祸,此所为有名也。

    然则何缘而以同异?曰:缘天官【天官】天生的感官,即目、耳、口、鼻、形体、心……凡同类同情者,其天官之意物也同。故比方之疑似而通,是所以共其约名以相期也。形体、色、理,以目异;声音清、浊、调、竽奇声,以耳异;甘、苦、咸、淡、辛、酸、奇味,以口异;香、臭、芬、郁、腥、臊、漏、庮奇臭,以鼻异;疾、痒、、热、滑、铍、轻、重,以形体异;说、故、喜、怒、哀、乐、爱、恶欲,以心异。心有征知。征知,则缘耳而知声可也,缘目而知形可也。然而征知必将待天官之当簿其类然后可也。五官簿【簿】通“薄”,迫近。之而不知,心征知而无说,则人莫不然谓之不知。此所缘而以同异也。

    然后随而命之;同则同之,异则异之。单足以喻则单,单不足以喻则兼;单与兼无所相避则共,虽共,不为害矣。知异实者之异名也,故使异实者莫不异名也,不可乱也。犹使同实者莫不同名也。故万物虽众,有时而欲无遍举之,故谓之物。物也者,大共名也。推而共之,共则有共,至于无共然后止。有时而欲偏举之,故谓之鸟兽。鸟兽也者,大别名也。推而别之,别则有别,至于无别然后止。名无固宜,约之以命,约定俗成谓之宜,异于约则谓之不宜。名无固实,约之以命实,约定俗成谓之实名。名有固善,径易而不拂,谓之善名。物有同状而异所者,有异状而同所者,可别也。状同而为异所者,虽可合,谓之二实。状变而实无别而为异者,谓之化;有化而无别,谓之一实。此事之所以稽实定数也。此制名之枢要也。后王之成名,不可不察也。

    “见侮不辱”,“圣人不爱己”,“杀盗非杀人也”,此惑于用名以乱名者也。验之所为有名而观其孰行,则能禁之矣。“山渊平”,“**寡”,“刍豢不加甘,大钟不加乐”,此惑于用实以乱名者也。验之所缘以同异而观其孰调,则能禁之矣。“非而谓楹”,有“牛马非马也”,此惑于用名以乱实者也。验之名约,以其所受,悖其所辞,则能禁之矣。凡邪说辟言之离正道而擅作者,无不类于三惑者矣。故明君知其分而不与辨也。

    夫民易一以道而不可与共故。故明君临之以势,道之以道,申之以命,章之以论,禁之以刑。故民之化道也如神,辨说恶用矣哉!今圣王没,天下乱,奸言起,君子无势以临之,无刑以禁之,故辨说也。实不喻然后命,命不喻然后期,期不喻然后说,说不喻然后辨。故期、命、辨、说也者,用之大文也,而王业之始也。名闻而实喻,名之用也。累而成文,名之丽也。用、丽俱得,谓之知名。名也者,所以期累实也。辞也者,兼异实之名以论一意也。辨说也者,不异实名以喻动静之道也。期命也者,辨说之用也。辨说也者,心之象道也。心也者,道之工宰也。道也者,治之经理也。心合于道,说合于心,辞合于说。正名而期,质请而喻。辨异而不过,推类而不悖,听则合文,辨则尽故。以正道而辨奸,犹引绳以持曲直;是故邪说不能乱,百家无所窜。有兼听之明,而无矜奋之容;有兼复之厚,而无伐德【伐德】自夸其德。之色。说行则天下正,说不行则白道而冥穷。是圣人之辨说也。《诗》曰:“颙颙【颙颙】体貌谦顺的样子。颙,音yóng。卬卬,如珪如璋,令闻令望,岂弟君子,四方为纲。”此之谓也。

    辞让之节得矣,长少之理顺矣,忌讳不称,祅辞不出。以仁心说,以学心听,以公心辨。不动乎众人之非誉,不治观者之耳目,不赂贵者之权势,不利便辟者之辞。故能处道而不贰,吐而不夺,利而不流,贵公正而贱鄙争,是士君子之辨说也。《诗》曰:“长夜漫兮,永思骞兮,大古之不慢兮,礼义之不愆兮,何恤人之言兮。”此之谓也。

    君子之言,涉然而精,然而类,差差然而齐。彼正其名,当其辞,以务白其志义者也。彼名辞也者,志义之使也,足以相通则舍之矣;苟之,奸也。故名足以指实,辞足以见极,则舍之矣。外是者谓之【】音rèn,指语言故作高深。,是君子之所弃,而愚者拾以为己宝。故愚者之言,芴然【芴然】轻率。芴,音wù。而粗,啧然而不类,

    ①【然】嘈杂多言的样子。,音tà。

    然①而沸,彼诱其名,眩其辞,而无深于其志义者也。故穷藉而无极,甚劳而无功,贪而无名。故知者之言也,虑之易知也,行之易安也,持之易立也;成则必得其所好而不遇其所恶焉。而愚者反是。《诗》曰:“为鬼为蜮,则不可得;有腼面目,视人罔极。作此好歌,以极反侧。”此之谓也。

    凡语治而待去欲者,无以道欲而困于有欲者也。凡语治而待寡欲者,无以节欲而困于多欲者也。有欲无欲,异类也,生死也,非治乱也。欲之多寡,异类也,情之数也,非治乱也。欲不待可得,而求者从所可。欲不待可得,所受乎天也;求者从所可,所受乎心也。所受乎天之一欲,制于所受乎心之多计,固难类所受乎天也。人之所欲生甚矣,人之恶死甚矣,然而人有从生成死者,非不欲生而欲死也,不可以生而可以死也。故欲过之而动不及,心止之也。心之所可中理,则欲虽多,奚伤于治!欲不及而动过之,心使之也。心之所可失理,则欲虽寡,奚止于乱!故治乱在于心之所可,亡于情之所欲。不求之其所在,而求之其所亡,虽曰我得之,失之矣。

    性者,天之就也;情者,性之质也;欲者,情之应也。以所欲为可得而求之,情之所必不免也。以为可而道之,知所必出也。故虽为守门,欲不可去,性之具也。虽为天子,欲不可尽。欲虽不可尽,可以近尽也;欲虽不可去,求可节也。所欲虽不可尽,求者犹近尽;欲虽不可去,所求不得,虑者欲节求也。道者,进则近尽,退则节求,天下莫之若也。

    凡人莫不从其所可,而去其所不可。知道之莫之若也,而不从道者,无之有也。假之有人而欲南,无多;而恶北,无寡。岂为夫南之不可尽也,离南行而北走也哉?今人所欲,无多;所恶,无寡,岂为夫所欲之不可尽也,离得欲之道而取所恶也哉?故可道而从之,奚以益之而乱!不可道而离之,奚以损之而治!故知者论道而已矣,小家珍说之所愿者皆衰矣。

    凡人之取也,所欲未尝粹而来也;其去也,所恶未尝粹而往也。故人无动而不可以不与权俱。衡不正,则重县于仰,而人以为轻;轻县于俛,而人以为重,此人所以惑于轻重也。权不正,则祸托于欲,而人以为福;福托于恶,而人以为祸,此亦人所以惑于祸福也。道者,古今之正权也,离道而内自择,则不知祸福之所托。

    易者,以一易一,人曰无得亦无丧也。以一易两,人曰无丧而有得也。以两易一,人曰无得而有丧也。计者取所多,谋者从所可。以两易一,人莫之为,明其数也。从道而出,犹以一易两也,奚丧!离道而内自择,是犹以两易一也,奚得!其累百年之欲,易一时之嫌,然且为之,不明其数也。

    有尝试深观其隐而难其察者。志轻理而不重物者,无之有也;外重物而不内忧者,无之有也。行离理而不外危者,无之有也;外危而不内恐者,无之有也。心忧恐则口

    ①【簟】竹席。

    衔刍豢而不知其味,耳听钟鼓而不知其声,目视黼黻而不知其状,轻暖平簟①而体不知其安。故向万物之美而不能嗛也,假而得间而嗛之则不能离也。故向万物之美而盛忧,兼万物之美而盛害。如此者,其求物也,养生也?粥寿也?故欲养其欲而纵其情,欲养其性而危其形,欲养其乐而攻其心,欲养其名而乱其行。如此者,虽封侯称君,其与夫盗无以异,乘轩戴,其与无足无以异。夫是之谓以己为物役矣。

    心平愉,则色不及佣而可以养目,声不及佣而可以养耳,蔬食菜羹而可以养口,粗布之衣、粗之履而可以养体。局室、芦帘、稿蓐、敝机筵而可以养形。故虽无万物之美而可以养乐,无势列之位而可以养名。如是而加天下焉,其为天下多,其私乐少矣。夫是之谓重己役物。

    无稽之言,不见之行,不闻之谋,君子慎之。

    【译文】

    后王确定名称是这样的:刑法的名称沿用商朝的,爵位的名称沿用周朝的,礼节仪式的名称沿用《礼记》的。给万物起各种名称,则是根据中原华夏各国的固有习俗和共同约定的名称;边远地区不同风俗的地方,就依靠这些统一的名称而互相沟通。关于人本身的各种名称是:生下来就具有的本能叫做性。由这种本能反应所生的,精神和外界事物相接触后的感应,不经过人为而自然表现的叫做性。性的好、恶、喜、怒、哀、乐叫做情感。情感已经产生了,而心又对此加以选择,这叫做思虑。内心加以思考,又能按照所思考的去行动,这叫做人为。思虑积累多了,动作习惯了,而后形成规范,这也叫做人为。按照正当的标准去做的,叫做有德行。人本身具有的认识外界事物的能力叫做能力。这个能力符合了外界事物的实际,叫做才能。生理功能受到伤害叫做疾病。偶然的遭遇叫做命运。这是关于人本身的各种名称,是后王所确定的名称。

    王者所以制定名称,是因为名称确定了,实际事物就分辨明白了;而制定名称的原则推行了,人们的心思就沟通了,就可以谨慎地率领百姓一致行动。所以玩弄词句、擅自制定名称来扰乱正确的名称,使人民疑惑,引起许多辩驳争论,这样的人叫做大奸。他的罪行就如同私造信物凭证和度量衡一样。王者的人民都不敢借着奇谈怪论来扰乱正名,他们很朴实。朴实就容易役使,容易役使就能收到功效。王者的人民都不敢借着奇谈怪论来扰乱正名,所以就一心一意执行法度,谨慎地遵守政令,这样,王者的事业就可以长久了。事业长久,功名成就,这是国家治理的最高水平,是谨慎遵循名称规定的结果。

    现在圣王不在世了,名称的正确规定被忽视了,奇异的言辞产生了,名称和实物混乱了,正确与错误的情形分不清,这样,即使是守法的官吏、能讲述各种典章制度的儒生也都迷惑了。如果王者兴起,必定会遵循旧有名称,还会制定一些新名称。那么,所以要有名称,以及区别名称同异的根据和制定名称的要领,就不可不考察了。

    事物形状不同,人们理解各异,而都要相互说明意见;事物性质不同,而名称和实际又混杂交错,贵贱不能分明,同异不能区别了。像这样,那么就一定会有思想不能表达的忧患,事就有困顿荒废的灾祸。所以有智慧的人对这些现象加以分别,制定名称来表达事物,对上可以分清贵贱,对下可以区别同异。贵和贱分明了,同和异区别了,这样,就没有思想无法表达的忧患,就没有事情困顿荒废的灾祸,这就是所以要有名称的原因。

    那么,根据什么来区别名称的同异呢?回答是:根据人自然具有的各种感觉器官。凡是人类,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