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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上海重整新月社(2/2)

志的筹划,最初是胡先生、志摩、上沅负责在进行,有了成议之后,上沅到了闸北斯考特路潘光旦家,宣布杂志由胡先生任社长,志摩为主编。当时聚集在光旦家的闻一多、饶孟侃等表示异议,表面上是因为社长主编未经同人推选,手续不合,实际上是新月一批人每个都是坚强的个人主义者,谁也不愿追随在别人之后。志摩是何等圆滑的人,立刻主张改为集体制,胡大哥根本不列名其间。

    大约就因潘家的这一点风波,素以涵养好著称的胡适也很有些生气,他给徐志摩写了一封信,竟表示“决计脱离新月书店”,并且向董事会提出五项条件:

    一、请准我辞去董事之职。

    二、请准我辞去书稿审查委员会委员之职。

    三、我前次招来的三股——江冬秀、张慰慈、胡思杜——请退还给我,由我还给原主。

    四、我自己的一股,也请诸公准予退还,……

    五、我的《白话文学史》已排好350页,尚未做完,故未付印,请诸公准我取回纸版,另行出版,由我算还排版与打纸版之费用。……⑤

    胡适要求辞去职务,抽走股本,撤回书稿,简直是一张最后通牒,不是要拆新月社的台吗?

    这最后通牒式的信当时没有公布。毕竟徐志摩在新月社同人中间“真是一片最可爱的云彩”,⑥ 或是“何等圆滑的人”,风波总算过去,《新月》终于1928年3月升起,创刊号上登着胡适的《考证〈红楼梦〉的新材料》一篇力作。

    在上海重整的新月社,开一家书店,出一个周刊,又新创一个《新月》月刊和《诗刊》(季刊),出版了主要是新月派成员撰写的政治、经济、文化、文学和翻译等许多著作,堪称新月社的鼎盛时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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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顾颉刚1927年4月28日致胡适信,见《胡适来往书信逊,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5月1版,上册,第428页。

    ②胡适在《白话文学史自序》中说他“只有一百块钱的股本”,但他1928年1月28日致徐志摩的信中却说他还招有江冬秀、张慰慈、胡思杜各一股,胡适自己还有一股。据此,不计张的一股,胡家的股本便不止百元,而是三百元了。

    ③北京文化学社版《国语文学史》,是1927年4月印行的。黎锦熙于2月16日作“代序”,其中交代该书的编著和修改情况,说:

    他(按,指胡适)的初稿,是民国十年给教育部第三届国语讲习所编的。……次年(1922)4月,我在天津的直隶国语讲习所讲演,胡先生也来到,他在旅馆里把这讲义的章节次序移动了一些。那年12月,教育部办第四届国语讲习所,他又把它改了几处——这就是现在的付印之本。(该书卷首)

    这本《国语文学史》分3编,第1编为汉魏六朝的平民文学,第2编为唐代文学的白话化,第3编为两宋的白话文学。附录《五十年来中国之文学》。

    ④参看《白话文学史·自序》,上海新月书店1928年6月版,卷首。后又收入《胡适文存三集》,上海亚东图书馆1930年9月出版。

    ⑤见《胡适来往书信逊,上册,第457~458页。

    ⑥此语出于胡适《追悼志摩》一文,载《新月》杂志第4卷第1期“志摩纪念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