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三、美蒋共同防台(2/2)

"无限期推迟讨论台湾地位案"在联大获得通过。台湾当局也因此松了口气。尽管国共不共戴天,但双方对台湾主权是有高度默契的,此后,国共双方以特殊方式,心照不宣地共同维护台湾主权,使美国分离阴谋难以得逞。

    为达到长期控制台湾的目的,1951年3月13日,美国国防部以正常命令形式宣布,美国协防台湾的责任由驻日远东统帅部转移到檀香山的太平洋舰队总部。这样,以指挥权调整的名义把美国协防台湾的政策,从临时变成无限。5月18日,美国主管远东事务的助理国务卿腊斯克在纽约华美协进社年会上发表演说:"我们承认中国国民政府,不管它管辖下的土地是如何狭小,""台湾将继续获得美国的重要援助及协助。"

    这样,由于朝鲜战争的爆发,美国修改了它的远东政策,派重兵入侵台湾海峡,而中国不可能在同一时间在两个地万同美国打仗,解放台湾的任务只好往后拖延。此后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使得台湾问题的解决一拖再拖。而蒋介石因此得以在台湾苟延残喘,国民党政权也得以维持至今。

    2.台美签约

    朝鲜战争还没结束,杜鲁门即下台,艾森豪威尔上台后坚决改变了杜鲁门关于台湾"中立化"的政策。首先,他任命以**著称的杜勒斯为国务卿,其后又正式任命兰钦为美国驻台湾当局的"大使"。1953年2月5日,艾氏命令第七舰队放弃在台湾海峡从事的"中立巡逻"。

    对于美国撤除"中立化"举动,有舆论称为"放蒋出笼",目的就是要利用台湾问题,对中国大陆施加压力,使正处于微妙阶段的朝鲜停战谈判产生若干"心理上"的影响。当然,这也是对台湾的一种安抚政策。

    艾森豪威尔的"放蒋出笼"政策,使蒋介石甚感满意,在艾氏发表声明的翌日,蒋介石便发表声明称:"无论在政治上以及国际道义上,实为美国最合理而光明之举措。中国今日之**复国,为自由世界**抗俄侵略之一环,但中国不要求友邦地面部队协助我国对共匪作战。"

    同时,蒋介石见时机已到,乘机产生了与美国结盟的动机。因为没有美国的保护,他实在没有安全感,试想强大的美军在朝鲜战场拼了三年都没击败人民志愿军,他还用什么反攻大陆?如果与美结盟,不仅得到保护,而且还可借美国力量反攻大陆,所以,维持和发展同美国的关系是国民党继续生存下去的惟一出路。

    1953年3月19日,蒋介石今驻美"大使"顾维钧正式向美国国务卿杜勒斯提出关于建立一项共同防御条约的建议。尽管蒋对缔约十分热心,但美国方面反应冷淡,并遭到了杜勒斯的拒绝。因为杜勒斯一直认为蒋介石不是一个理想的合作伙伴,一旦被蒋拖入中美大战的深渊,则悔之莫及,加之其他盟国也不支持美国扶蒋,所以美国尚处于犹豫之中,迟迟没有给蒋以答复。

    见此,蒋不断派人前往美国游说,美国国内保台分子一再劝说杜勒斯。同时,中国人民解放军也正集兵于台湾海峡,准备渡海攻台,彻底消灭国民党残余势力,台湾海峡出现了战前的紧张局势,为了消除这一局势,与社会主义的中国对抗,杜勒斯口气出现了松动。

    1953年11月,美国副总统尼克松访问台湾时,台湾"外交部长"叶公超向尼克松正式提出缔约共同防御条约的建议。1954年5月,美国国防部长威尔逊访台时,蒋介石再度提出签约建议。6月,叶公超告知兰钦:如果双方能够缔约,台湾同意在采取重大事件行动之前,先征求美方同意。美国认为可以进一步控制台湾,签约对自己亦无害。

    经过讨价还价,1954年12月2日,叶公超与杜勒斯在华盛顿签署了美台"共同防御条约",条约大意规定:

    一、双方各自以自助及互助之方式,维持并发展各自及双方的能力,以抵抗武装攻击,保护领土完整及维持政治安定。

    二、双方承认,"对在西太平洋区域内任一缔约国之领土上之武装攻击即将危及其本身之和平与安全,兹并宣告将依其宪法程序采取行动"。

    三、就"中华民国"的领土而言,应指台湾与澎湖;就美利坚合众国的领土而言,应指西太平洋区域在其管辖下之岛屿领土。

    四、台湾当局同意美国有在台澎及附近为其防卫所需要而部署其陆海空军之权利。

    五、此条约并不影响台美在联合国宪章下之权利义务,或联合国为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所负之责任。

    台美"共同防御条约"的签订,不仅使蒋家小朝廷获得了美国的保护伞,而且使美国在台湾的驻军长期"合法"化。

    台美"共同防御条约"签字后,各方反应不尽相同。蒋介石通过顾维钧向艾森豪威尔总统发出一封信,信中称:"条约不仅使两国民众在其抗击共党侵略中的连结更为紧密,而且将激发千百万珍视自由的亚洲民众之信心。"但是美中不足的是,条约对台湾协防范围没有明确包括金门、马祖,这使蒋介石很不放心,他一再要求美方给予公开解释,以澄清"误解"。

    在蒋介石的一再要求下,1955年3月,艾森豪威尔宣布:"为了不损害自由中国的士气,及断绝他们的希望,美国决心协防金门、马祖,以巩固台、澎的地位。"直到此时,蒋介石一颗高悬的心才落下来。

    在签约的同时,杜勒斯就发表声明称:"这个条约将成为美国同西太平洋地区的其他国家已经缔约的各种集体防御条约所建立的集体安全体系中的另一环节。这些安排合在一起构成西太平洋自由国家人民抵御**侵略的中心体制。"并宣称这一条约是"防御性质的"。

    日本官方祝贺美国同台湾签订"共同防御条约",条约使远东形势大为明了。

    英国宣布:"女王陛下政府对条约在实际上的纯防御性感到满意",将"美国政府同国民党中国政府之间的关系置于这样一个基础上,使之能保持更密切的磋商",很是赞同。

    苏联《真理报》1954年12月10日登载署名文章,题目是《解放台湾是中国人民的主权》。该文指出"共同防御条约"为"企图使美国对中国领土台湾的武装占领合法化"。该文说条约第二条、第五条说明:"美国不惜任何代价,甚至用战争,来干涉中国内政"。该文还援引并支持周恩来的声明。该文表示"中国人民对解放其古老领土台湾的要求为一切爱好和平的人民所理解",但并没有提及苏联在"解放台湾"中的义务。12月15日,苏联外交部就"共同防御条约"发表了一份声明,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台湾是中国领土的立场,称该"侵略条约","加剧"了"国际紧张局势"。该声明未明确说明苏联将采取何行动,而仅称中国人民解放台湾的决心对苏联人民来说是"可理解的",并警告美国政府必须对这一"侵略性的条约"的后果"负全部责任"。

    美台"共同防御条约"的签订,引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人民的强烈愤慨与谴责。12月3日,《人民日报》以"美国对中国人民的严重挑衅"为题,刊登了"美国与蒋介石卖国集团"签订条约的消息。12月5日《人民日报》刊登了题为《中国人民不解放台湾决不罢休》的社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长周恩来12月8日发表声明,声明指出:该条约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国人民的一个严重的战争挑衅"。周恩来代表中国政府声明:

    台湾是中国领土,蒋介石是中国人民的公敌。解放台湾,消灭蒋介石卖国集团,完全是中国的主权和内政,决不容他国干涉。任何战争威胁都不能动摇中国人民解放台湾的决心,只能增强中国人民的愤慨。蒋介石卖国集团没有任何权力同任何国家签订任何条约。美蒋"共同防御条约"根本是非法的、无效的。它是一个出卖中国主权和领土的条约,中国人民坚决反对。如果美国政府不从台湾、澎湖和台湾海峡撤走它的一切武装力量,仍然坚持干涉中国内政,美国政府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严重后果。

    □ 作者:何虎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