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商君书》,再加上商鞅的传记(《史记》卷六八)及其他有关的文字,在戴闻达的《商君书》(伦敦,1928;1963年再版)中有译文和讨论。又见Л.C.别列洛莫夫:《商君书》(莫斯科,1968);李幼宁编:《商鞅变法和中国的国家控制》(怀特普莱恩斯,1977)。 ① 《史记》卷六八,第2232页(戴闻达:《商君书》,第18—19页)。 ② 引自《汉书》卷二四,第1137页(南希·李·斯旺:《古代中国的粮食和货币》〔普林斯顿,1950〕,第180页)。 ① 《战国策》三(秦一),第75页(小J.I.克伦普:《战国策》〔牛津,1970年〕,46,第54页)。关于可能根据这些条例制订的秦的法律,见本章《法津与经济措施》及第9章。 ② 原文为“令民为什伍”,戴闻达作分成5或10人之单位,实误(其《商君书》,第58页)。 ③ 戴闻达:《商君书》,第14—15页。 ① 尽管有这种传说,更可能的数字为17级。见鲁惟一:《汉代贵族爵位的等级》,戴《通报》,48(1960),第103页;文中引了守屋美都雄对商鞅所定等级的研究。 ② 《韩非子》十七(四三),第907页(W.K.廖:《韩非子全集》〔伦敦,1959年〕,第2卷,第215页)引“商君之法”。 ③ 《史记》卷六,第224页(沙畹:《〈史记〉译注》,第1卷,第103页):公元前243年,蝗虫在秦造成了饥馑,“百姓内粟千石(约2万公升),拜爵一级”。这个数字之高,使人怀疑《史记》的文字可能有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