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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中唐和晚唐的宫廷和地方(2/2)

无泾渭分明的界线,被任命为节度使的人一般为文官,他们在边境藩镇任职期满后,能够指望返回朝廷。他们完全拥护朝廷既成的权力结构,而且他们就是正规的等级官僚集团的成员。但约从730年起这些拥戴朝廷的官员逐渐让位于另一种往往有广泛的边境生活经验的职业军官。许多人是行伍出身,他们所取得的擢升在以前是不可能得到的。许多人还是非汉人;鉴于唐朝一贯在边防军中使用大批部落民,这种现象是不足为奇的。人事上的这种变化有其实际的原因,即希望通过使用职业的军事专才来取得最佳效果。①

    但新制度的成就中孕育着一种抵消其力量的因素;权力日益落入边境将领之手所包含的危险却被人忘记了。

    以节度使统率的形式出现的军事力量的分布有两个值得注意的后果。第一,伴随着府兵制的衰落而出现的藩镇制在抵御外患方面的成就导致了一切有战斗力的军事力量在内地的消失。京师保持有一支军队,但其素质变得如此之差,以致成了人们的笑柄。第二,中国的绝大部分兵力此时部署在沿漫长和容易渗透的北方边境延伸的五个藩镇。按其大小,这五个藩镇依次是:范阳(北河北)、陇右(南甘肃)、河西(甘肃—宁夏北部)、朔方(甘肃—陕西东部)和河东(北山西)(见地图10)。它们基本上是边境藩镇,但范阳和河东主要由地方供养,比其他几个北方藩镇较少地需要中央政府的直接支持,不过河东自给的程度比范阳稍差。另一个藩镇剑南(四川)也是如此,但在安禄山之乱前它拥有的兵力相对地说还不算庞大。①

    正如边境的新形势造成边境行政制度的变化那样,国内的各种发展——人口的增长、迁移和流亡的日趋频繁、税册之过时、行政手续的日益复杂、非经常性的不法行为(再加上官僚们怠于职守的长期存在的倾向)也促使内地行政的变动。部分的解决办法是像边境那样设立一种较高级的行政单位,以管辖一个包括许多州的地区。由于朝廷不愿把实权正规地交给任何这类大行政单位,所以这种官署的发展是不平衡的,从一开始它的职能就被设想为应是监督性的,而不是具有执行性质的。最后在733年,帝国被划分成15个道,各置采访处置使。②这只是搭起了道的制度的架子,不过在以后安禄山叛乱的年代,采访处置使才逐渐对其管辖的州县越来越主动地行使权力。

    在8世纪前半期政府所作的制度改革似乎进行得很顺利。它们使帝国能够取得最大的疆域和国力,使国内达到高度的稳定,并且能够保持一个可以接受的中央集权。玄宗朝被人怀念为唐代最光辉的时期,这是有充分理由的。但是当时的政治家却没有看到中央对地方事务的强有力的控制(而这种控制正是整个地方行政结构及土地分配、税制、劳动力动员和征兵等工作的基础)在逐渐放松;更不可恕的是,他们中的大部分人仍没有意识到他们在边境建立的庞大的军事建制所包含的种种危险。

    ① 关于晚唐及宋的代表性的观点,见《通典》,卷148第1页;浦立本的《安禄山之乱的背景》中有译文及论述;《资治通鉴》,卷216第6888—6889页;范祖禹:《唐鉴》(日本,1839年),卷9第14页;较近期的西方著作有福兰格的《中华帝国史》(柏林,1961年,卷3第437—451页)及浦立本的《安禄山之乱的背景》(第70—72页)。 ② 唯一的例外是张说在722年提出的削减军队的建议(他所根据的军队总数显然是夸大的),载《资治通鉴》,卷212第6753页;戴何都:《<新唐书>百官志、兵志译注》(莱登,1946年),第774页,注1。 ① 《旧唐书》,卷38第1385—1389页;《资治通鉴》,卷215第6847—6851页;戴何都:《<新唐书>百官志、兵志译注》,第786页,注2;参见鲁惟一著:《汉武帝之征战》中关于西北边防军的较低的估计数字,此文载于F.A.基尔曼和费正清合编:《中国的兵法》(坎布里奇,1974年),第93页。 ② 浦立本:《安禄山之乱的背景》,第68—69、149—152页,注32;日野开三郎:《中国中世的军阀》(东京,1942年),第16—21页。 ① 但浦立本(《安禄山之乱的背景》,第95页)和其他许多研究这一问题的作者都采纳传统的观点,即宰相李林甫造成了这一变化,以保护他自已在朝廷的地位。 ① 见本书第474页注①的参考材料。 ② 戴何都:《中国唐代诸道的长官》,载《通报》, 25(1927年),第279—286页;日野开三郎:《中国中世的军阀》,第13—1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