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分而食之(2/2)

是三五粒。嗟夫,一盘能有几个三五粒耶。这种往事,现在回忆起来,固余味无穷,但当时却是高级知识分子,在聚而食之压力下被逼出来的嘉言懿行。

    柏杨先生不行或有幸,曾参加过一个大伙食团,跟抗战时的学生老爷一样,见饭愁的镜头,再度重演——不过经常却是都有几块肉的,而奋斗的目标也就信可那几块肉。嗟夫,在聚而食之的战场上,最可怕的有三种人物,一曰“菜狼”,一曰“菜虎”,一曰“菜端”——菜端最最高竿,英雄好汉把菜盘索性端到自己御面之前,别人多看一眼,他的鼻子都能冒出烈火。幸好“菜端”动物,属于稀世之宝,不容易碰见。最常碰见的是“菜狼”、“菜虎”。这类朋友的精彩表演,跟知识程度无关。柏老曾一度跟一位大学堂教习一桌,从第一顿开始,菜刚拿到台面上,他阁下就两眼发直,筷子在他尊手中转动如飞,抽冷子就把埋伏在萝卜深处的一块肉丁发掘出来。大家刚要惊呼,第一块“咕噜”一声,早下了肚,第二块已祭到半空中矣。三下五除二,饭才吃了几口,菜已全光。大家这才发现,大势不好,正跟虎狼之辈,面面相对。于是,不久就爆发内战。最初大家顾及他的颜面,只旁敲侧击曰:“文明点好不好,以后大家都得文明点。”,“谁要再抢,谁就是王八蛋。”,菜狼菜虎自然不把书生之见放到眼里,我老人家乃蓄势以待。有一天,等他阁下又用闪电战术,连夹第二块肉时,我照他嘴巴就是一拳,打得他满口吐血。他竟然毫不礼让,立即反击,“咚”的一声,我就仰面朝天,痛得哇哇怪叫。别人以为发生命案,赶来拉开,问明了原委,叹曰:“两个老家伙的年龄加起来一百三十岁,又听说你们好像都受过高等教育,却为了抢一块肉打架,害不害臊?”

    呜呼,害不害臊?当然不害臊。一个人的热量如果低过于两千三百卡路里,就不会害臊;如果低过于一千五百卡路里,连羞耻之心都没有啦;如果低过八百卡路里,那就要杀人放火,社会秩序都无法维持。我们似乎还没有低到连羞耻之心都没有的程度,所以最后协议,改为分而食之,逐块分开肉,再逐个分开萝卜。于是圣玛利亚的奇迹出现,该大学堂教习忽然间文明万状,也不瞪眼啦,也不猛抢啦,平常菜都不够吃的,也够吃啦,而且还有剩的,总是留一块肉或半块肉到下顿没有肉的晚饭时吃。

    不仅伙食团的聚而食之有这种奇观,纵然家庭中的聚而食之,也有这种奇观。兵强马壮的大哥大姐,往往先下手为强,对准一道好菜证伪了。,立刻风卷残云,有些还身怀绝技,只要往火锅里一搅,就能把精华全部夹住。弱小民族的小弟小妹,抗议的抗议,嚎叫的嚎叫,气壮山河,声震屋瓦。老爹老娘则拉着嗓门吆喝,一会教训小子不准在盘子里连夹两次,一会告诫丫头不要在锅子里翻江倒海找虾仁,一会安抚小弟小妹要学“孔三岁,能让梨”——可是孔融先生让了大梨,还有小梨,小弟小妹让了那个鱼头,就再没有鱼头矣。于是大的喊,小的跳,老的擂桌子。

    呜呼,聚而食之有百弊而无一利,分而食之有百利而无一弊。中国人应有拒绝吃别人口水的权利,应有不在饭桌上抢菜的尊严。而且,分而食之可以吃多少夹多少,免得暴珍天物,中国仍是一个穷国,不应该被吃得更穷。

    更主要的是,聚而食之完全靠礼让来维持,只能律己,不能律人,律人就必然发生冷战热战各种之战,不但伤感情,简直伤理智。而单方面的律己,不能持久。必须把礼让纳人有形式可以遵循的秩序,才算秩序,不能全靠内省工夫。聚分虽是小事,但它每天三次出现,长年累月,影响中国人的性格行为太大啦。只有改弦易辙,才能帮助我们逐渐恢复坦荡的胸襟,至少可以使具有五千年传统文化的中国,先行在吃相上,成为真正的礼义之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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