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变形金刚”的结构(2/2)

纷逃离,市场人气信心崩坍殆尽。尽管管理层采取了那么多救市措施,推出了一系列改革,但改来改去,变形金刚的结构依旧,扭曲市场的力量仍占居主导地位,股市也就难以恢复它应有的面目。

    策划人:那么,你认为如何才能改变这种“变形金刚”结构,还市场以本来面目呢?

    作  者:“变形金刚”之所以能“变形”,能扭曲,原因有多种,但最根本的一条是缺少硬约束——没有一个统一的轴心结构去固定分散的条块部分,条块可以不按统一规则自行扭动。因此,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就只有强化硬约束,就像“魔方”,“块块”之间有一条实心的贯通硬轴,它就扭动不了了。那么,股市的这个“硬轴”是什么呢?就是法制,一切依法办事,违法必究,没有人可以递条子说情,没有人能动用行政权力干预司法庇护违规,只有一个轴心——法律制度,不允许有别的轴心。对监管者、上市公司高管及证券从业人员的职责规定,也应是硬性的,照章办事。一直以来,监管者只有监管权、审批权,没有问责制,出了天大的事,却可以不负任何责任。监管成了只有油水没有风险的美差。哪怕经过某官员审批签字上市的公司,接连曝出弄虚作假虚报业绩骗取上市、配股资格的丑闻,签字画押的也没有任何责任,官照升,钱照拿,几乎没有任何约束。股市崩盘了,也没人负责。即便有人东窗事发了,也会受到“条块”体系的全力保护。监管部门都**了,这股市能不“狼道”占上风?要是有硬性法定的问责制,谁审批谁签字谁画押谁就要负责,经手过关的上市公司,出了问题就要负责任掉“乌纱”并且要接受彻底审查,看他们还敢不敢把那些破烂公司也批准上市“圈”老百姓的钱。还有就是投诉制度。国外股市的证监会官员,如果投资人投诉多了就要“下课”,并接受审查。中国证券市场也很容易做到这一点,但为什么不去做?就是不愿从根本上触动“操盘手”的利益。

    对上市公司高管、大股东和证券从业人员,也应该有硬约束。《证券法》《上市公司法》应明文规定上市公司高管、大股东和证券从业人员的责任细则,并对他们自身及家人和关联人物的证券交易建立跟踪监控系统。要有详尽的违责惩处条例。上市公司高管、大股东弄虚作假,挪用、侵占上市公司资金,仅仅谴责几声管什么用?在纽约、伦敦、法兰克福和东京股市,仅上市公司内部人泄露内幕消息一项,就要去坐牢。游戏规则是靠严格公正的执法来捍卫的。另外,中国的金融证券市场,必须实行真正的实名制,改革现金交易制度,切断内幕交易、洗钱、转移赃款的通道。

    还有,要改革监管体制“条块化”的弊端。监管机构受“条块”利益左右,监管的职能可能被扭曲,派驻地方的监管机构屁股坐在“条块”利益一边,对有利于“条块”利益的违规行为睁只眼闭只眼,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甚至充当违规者的通风者和挡箭牌。这种监管的扭曲变质,是股市**的体制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