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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长兄双肩担责任(4)(1/2)

    第二章长兄双肩担责任(4)

    管好家人莫管地方政事

    家庭人员干预政务,是中国古代政治的一大痼疾。一些高明的领导者为了防止家庭人员的干政,常常要花费很大的精力,采取很多的措施。西汉开国国君刘邦,就明确指示:“非刘姓不得封王。”这条指示后来几乎成为法律条文,对后世皇帝起到了约束作用。尽管如此,吕后专权时,还是有一批“异姓王”产生。

    “一人升天,仙及鸡犬。”一个家庭、一个家族,只要有一个人在外面做官,有的甚至是一个小官,家里的人也就会跟着享受当官的好处。或者巧取豪夺,或者横行乡邻,为非作歹,造恶非浅。试看今日,一些被抓出来的大小官员的背后有几个没有一个收钱的老婆,以权谋求私利的儿子?又有几个在他们的身边没有一批围着他们打转的人?各级纪检要求领导者管好身边的人,管好妻子儿女,但是到头来总是管不好。这一点,曾国藩做的很不错。他一生致力于自己做一个好官,也极力约束自己的家人,“不贪财、不失信、不自是”,不干预地方公事。他在写给叔父曾骥云的信中说道:

    凡乡绅管公事,地方官无不衔恨。无论有理无理,苟非己事,皆不宜与闻。地方官外面应酬,心实鄙薄,设或敢于侮慢,则侄靦然为官而不能免亲之受辱,其负疚当何如耶?以后无论何事,望劝父亲总不到县,总不管事。伏求堂上大人鉴此苦心,侄时时挂念独此耳。

    有一段时间,曾麟书喜欢管一些“闲事”。所谓闲事,即不是他家的事情,是可以不管不问的事情。比如他所说的“蒋市街曾家说坟山纠纷、长寿庵和尚命案”。这些事情对于当地百姓、当地安定团结来说,是大事、急事,需要解决的事情,但是属于地方官吏工作的范围,曾家去干预不合适。然而他父亲曾麟书却比较喜欢管闲事,到省城、县城找有关领导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