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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制度和休假(2/2)

管理得不是很严,员工请病事假经常在当天过了早晨上班时间以后,给公司各项工作安排带来不便,休年假更是常常先休再申请。基于此,最近公司重新制定了请假规定:凡病事假一律要在早晨上班之前向所在部门主管请;而年假必需提前向经理申请,批准后才能休,否则一律按旷工处理。公司人多了,该严格的地方还得严格啊。

    由于行业原因,每年的春节前后公司业务量都会大幅下降,平时响个不停的电话没了动静,公司几十个人坐在这大眼瞪小眼无事可做。有时候我也会安排一些培训之类的内容,但效果不是很好,大家都很难集中注意力。于是几个经理一商量,决定员工轮流上班,节前几天和节后几天三分之一的人上班,其他人则放假。消息一公布,公司里人人欢欣鼓舞,但没想到一堆新的矛盾马上显现出来:

    一,排班:大家都想在正式放假的头一天或放假结束后的第一天休息,怎么办?只能是官小的先挑,官大的后挑。

    二,有人头一年的年假没休完,按公司规定到第二年的正月十五就作废了,本来想春节前后休,但公司这一定轮流上班,到正月十五他也休不完,是否可以顺延?

    三,有些人节前几天每天有事需要上班,无法参加轮休,是否按照加班计算,发双倍工资或记倒休?

    听到这些,我感觉很不舒服,怎么多让员工休息几天却产生出来这么多问题呢?本来按照国家规定应该正常上班的竟然还要求双倍工资,多休了四五天的人还想一直休到正月十五之后,这都什么逻辑呀?不过站在员工的角度考虑这些要求,觉得确实也有其合理的一面,大家无非希望在休假上公平。想来想去还是节前轮休这个决定出台得太草率,没有深思熟虑。

    第二年春节前,公司再也不提轮休的事了,大家有年假的休年假,没年假的来公司上班,或整理下内务,或给客户打打电话拜个年,如果年假休完了又想多休,那就只能按照公司考勤制度请事假了。一切按照国家规定执行,顺理成章,没人有异议。

    想想真是很怪,多给员工好处大家并不感恩,反倒有一大堆人抱怨,少休几天却平安无事。这真应了那句话:不患寡而患不均。只要做到相对公平,员工并不在乎多休几天少休几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