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控制应收账款(2/2)

着实际结款时间的增长,利润按比例递减直至为零。

    第二项:对每一个业务员与每一个客户都分别定一个应收账款上限,超过上限不再允许赊账出货。对于上限之内的应收账款,回款最后期限一律定为下个自然月的月底,每笔欠款必须让客户填写标准欠条并签字盖章交由公司财务部门保存,对客户欠条按现金管理,出入皆需当事人签字确认。如某业务员在规定结款期限内未能收回欠款,则停发一切提成奖金并停止所有报销直到收回欠款为止。

    比如一个业务员做成一笔业务,流水为500元,利润为100元,按第一种方法计算则业务员一个月内回款利润记为100元,第二个月回款则可能利润记为80元,第三个月回款利润记为60元,依此类推直到利润为0;按第二种方法计算则业务员如当月未能回款,则第二个月起提成奖金停止发放,各种报销也都暂停,当他第三个月收回货款后,所有停发的奖金提成及报销立刻发放,该笔业务利润还是按100元计算。

    后为方便财务部操作并考虑到执行的有效性,公司采用了第二项措施。经过这些年的实践,效果良好,基本杜绝了呆账死账。在这项制度下,每一笔应收账款都有明确的负责人,员工答应客户欠账的同时自己就会权衡利益,判断风险,有的生意虽然有利润但客户会拖欠货款导致风险太大,业务员自己就会主动放弃;而且采用此种方法既不克扣员工应有的提成,又给了欠款当事人足够的压力,使得公司利益与员工利益在应收账款这方面高度一致,推行起来几乎没遇到什么阻力,财务部也不再天天抱怨应欠款难以收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