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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北宋中期的社会危机和改革(1/2)

    第三章.北宋中期的社会危机和改革

    一、北宋中期的社会危机

    北宋中期存在三大社会危机:

    第一,冗官、冗兵、冗费现象十分严重,形成积贫积弱局面;

    首先是表现在官僚机构臃肿,行政开支不断增加。从宋太祖开始,宋朝建立的人事制度很不合理,行政官员数量多、岗位多、俸禄高。一方面,宋朝采取重用抑武的政策,大开科举,录取官员;另一方面,为了照顾功臣勋旧和官僚元老的利益,很多高级官员的子弟可以不经科考而直接通过“恩荫”做官。到了北宋中期,官员冗余的情形变得极其严重。机构设置叠床架屋,各级官吏层层牵制,官僚机构臃肿、效率低下、冗官充塞,吏制**导致行政费用猛增。公元997年,朝廷每年收入2200多万贯,收支相抵盈余大半。到了公元1068年,年收入高达11000多万贯,却出现了1500多万贯的净亏损。

    其次是军队规模不断扩大,财政负担极其沉重。宋朝实行募兵制,朝廷把募兵当成吸收流民、防止造反的手段。每当出现水旱灾荒,就有为数不少的农民加入军队吃皇粮。军队分为禁兵、厢兵、乡兵和边境地区的蕃兵。禁军是国家军队的主力,宋太祖建国时只有20万人,宋太宗时期增加到了66万,到了宋仁宗时期,军队的数量竟然高达125万。军队的数量增加了六倍,军队战斗力却远远无法与开国期间相比。庞大的官员和兵员给朝廷的财政带来了巨大负担,官员们文恬武嬉,军队战斗力低下,在与辽国和西夏国的战争中屡次战败。

    宋朝中期,除了要养活无数的冗官、冗兵之外,还要承担一笔因战争失利而带来的赔款,又称“冗费”。宋辽1005年的“澶渊之盟”规定,宋朝每年以“岁币”的名义向辽进贡银币十万两、丝绸二十四万匹。宋夏1044年的和议规定,宋朝每年以“岁赐”的名义,向西夏进贡白银7万两、丝绸15万匹、茶叶3万斤。也就是说,宋朝在负担相当沉重的国防经费之余,每年还要向辽和西夏付出大笔的钱财,用来购买和平。这是一笔相当大的开支,理所当然地转嫁到了百姓头上。

    第二,土地兼并现象十分严重。

    自从唐朝于公元780年实行“两税法”开始,国家基本上就承认了土地私有制和货币经济。宋朝继承了唐朝的两税法,其土地政策是“田制不立”、“不抑兼并”。国家允许土地自由买卖,放任皇室外戚、公卿百官、地主富商对无权无势的农民进行蚕食鲸吞。农村大批农民无法承受朝廷沉重的捐税和地主官僚的兼并剥削,不得不出卖自己的土地,沦为地主的农奴和官僚的家奴。结果又造成了汉朝时“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的状况。宋朝中期以后,政府官员的数目每年都在膨胀,脱离农业生产的人口也就越来越多。地主官僚以只占全部人口百分之三或百分之四的比例,占有全国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土地财富。这个表面上经济还很繁荣的国家,实质上是一个温度日益升高的火药库。

    第三,辽和西夏威胁着北宋的安全。

    宋朝拥有当时世界最庞大的战争机器:超过百万人的常备军,以及世界上最早的官营的大规模生产的军工业,宋人利用大运河输送的后勤系统无比优越,其国防费用史无前例。但是宋朝的军事制度极其无能,不管是对辽作战还是与西夏作战,在军事上始终处于下风。

    宋朝的军事制度是中国历史上最糟糕、最无能的制度。宋朝只知养兵而不能打仗,明知不能打仗而又不得不养兵。更奇怪的就,养了兵又不把军人当人看,反过来竭力提倡文治、不遗余力地打击自己的军心士气。宋朝采用募兵制,只招募不退役,开头军队还像样,以后就都变成了老弱残兵,有些老军一直在军队养到六七十岁竟然还在军队里混日子。这样的军队有名无实,于是只有再招新兵,甚至把犯了罪的人送到军营“充军”。为了防止逃跑,又在军人的脸上刺字,称为配军。如《水浒传》里的林冲、武松等人,脸上被刺了字,送到某地的军营中当兵做苦工,人家骂他贼配军。这样的军队上了战场,不管对手是辽还是西夏,当然都不可能打胜仗。对辽和对西夏的屈辱战争,证明宋朝君臣极其低能,他们只会剥削人民的财产献给掠压自己的敌人,根本没有能力保卫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此时的宋朝统治者,为了摆脱危机,巩固封建统治,先后进行了两次改革,即宋仁宗时期的“庆历新政”和宋神宗时期的王安石变法,但最终都失败了。

    二、庆历新政

    庆历是宋仁宗的年号。庆历年间,北宋的官僚机构越来越臃肿,行政效率反而越来越低;军队数量不断增加,内忧外患却不时爆发;百姓负担十分沉重,国家财政却入不敷出。不少有远见的人担心国家的命运,连连上疏要求宋仁宗进行改革,在严重的危机面前,宋仁宗三番五次召见参知政事范仲淹等人,亲笔写手诏催促说:“你们为国尽心,不必有什么顾虑,凡是急需改革的事,赶快提出来。”

    范仲淹“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以治理天下为己任。他认真分析宋朝长期积累的弊病,总结从政28年来酝酿已久的改革思想,很快向宋仁宗呈上了著名的新政纲领《答手诏条陈十事》,提出了十项改革主张:

    1、明黜陟,即严明官吏升降制度。从前,升降官员不问劳逸如何,不看政绩好坏,只以资历为准。所有官员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因循苟且,无所作为。范仲淹提出考核政绩,破格提拔有功劳有政绩的官员,撤换有罪和不称职的官员。

    2、抑侥幸,即限制侥幸做官和升官的途径。从前,高官每年都有权推荐自己的子弟不用参加科举考试就可以进京做官。例如一个学士以上的官员,经过二十年的推荐,一家兄弟子孙出任京官的就有二十人。这样的官员成群结队地进入朝廷,不仅增加了国家开支,而且这些纨绔子弟又不干正事,只知道相互包庇,结党营私。为了国家政治的清明和减少财政开支考虑,范仲淹建议应该限制高官的恩荫特权,防止他们的子弟充任要职。

    3、精贡举,即严密贡举制度。为了培养有真才实学的人,首先应该改革科举考试内容,把原来进士科只注重诗赋改为重策论,把明经科只要求死背儒家经书的词句改为要求阐述经书的意义和道理。这样就有助于考查士子和贡生的真才实学。

    4、择长官。针对当时分布在州县两级的地方官百分之**十不称职者的实际情况况,范仲淹建议朝廷派出得力的人往各路检查地方政绩,以奖励能员,罢免不才;选派地方官要通过认真地推荐和审查,以防止冗官泛滥、祸国殃民。

    5、均公田。公田是北宋发给地方官的定额收入之一,但分配没有一定的标准,往往高低不均。范仲淹建议朝廷制定公田发放的标准:如果官员没有得到公田,就应当按等级发给他们,使他们有足够的收入养活自己。然后,便可以督责官员廉洁为政。

    6、厚农桑,即重视农田水利桑蚕养殖等生产。范仲淹建议朝廷颁布诏令,要求各级政府和人民,研究农业技术,兴修水利,种桑养蚕,并制定一套奖励人民、考核官员的制度长期实行。

    7、修武备,即整顿军备。范仲淹建议朝廷首先在京城附近地区召募强壮男丁充任民兵,作为禁军的后备军。这些民兵每年春、夏、秋三个季度务农,冬季农闲时间练习军事技术,做到寓兵于农。实施这一制度,既能够提高军队战斗力,又可以节省国家的军事开支。京师的这种制度如果成功,再推广全国遵照执行。

    8、推恩信,即广泛落实朝廷的恩德和威信。主管部门若有人拖延或违反国家恩惠政策的施行,要依法从重处置。另外,还要向各路派遣使臣,巡察那些应当施行的各种惠民政策是否施行。这样,便能保证皇帝的恩德不被地方官阻隔。

    9、重命令,即要严肃对待和慎重发布朝廷号令。范仲淹认为,国家的法度要示信于民,如果颁布不久即随意更改,朝廷的法令就形同儿戏。因此应当制定可以长久推行的法令,删去繁杂冗赘的条款,再颁布下去。这样,朝廷的命令便不至于经常变更了。

    10、减徭役。范仲淹认为当时的户口已经比以前减少了,而民间对官府的供给却比以前更加繁重。应将户口少的县裁减为镇,将各州县多余重复的衙门裁撤合并;对于衙门无偿使用的杂役,可以派驻在州县的厢兵去承担,以便将那些本不该承担徭役的人全部放回农村。这样,民间便不再为负担繁重的徭役困扰而忧愁了。

    范仲淹的《答手诏条陈十事》写成后,立即呈送给宋仁宗。宋仁宗和朝廷其他官员商量,表示赞同,便逐渐以诏令形式颁发全国。于是,开始了北宋历史上轰动一时的“庆历新政”。

    庆历三年(1043年)底,范仲淹选派了一批精明干练的按察使赴全国各路考查官吏善恶。他坐镇中央,每当得到按察使的报告,就翻开各路官员的花名册把不称职者的官员名字勾掉。通过严格考核,一大批尸位素餐的寄生虫被除了名,一批干才能员被提拔到重要岗位,官府办事效能提高了,财政、漕运等有所改善,暮气沉沉的北宋政权开始有了起色。朝廷上许多正直的官员纷纷赋诗,赞扬新政,人们围观着改革诏令,交口称赞。

    但是,这场改革直接触犯了封建腐朽势力,限制了大官僚的特权。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