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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三国两晋南北朝的社会经济(1/2)

    第二章.三国两晋南北朝的社会经济

    一、江南经济的发展

    秦汉时期,南方经济明显落后于北方的黄河流域。《史记·货殖列传》记载:“楚越之地,地广人稀,饭稻羹鱼,或火耕而水耨,果隋嬴蛤,不待贾而足,地孰饶食,无饥馑之患以故呰窳偷生,无积聚而多贫。是故江淮以南,无冻饿之人,亦无千金之家。”表明此时的江南地区地广人稀,耕作技术落后,商品交换不发达,贫富分化不明显。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规模较大、破坏性强的动乱多发生于北方,而且战乱局面持续时间很长。相比之下,由于南方社会环境相对安定、北民南迁等因素,促使江南经济迅速发展。《宋书·孔季恭等传》记载:江南“地广野丰,民勤本业,一岁或稔,则数郡忘饥。……荆城跨南楚之富,扬部(扬州)有全吴之沃,鱼盐杞梓之利,充仞八方;丝绵布帛之饶,覆衣天下”。说明经过三国两晋时期的开发,到了南朝刘宋时期江南已经变得比较富饶。丰收之年,一年收获的粮食可以满足几个郡的需要,出产的丝帛可以供给全国人民穿用。此时南北经济发展趋于平衡,这为以后隋朝统一,中国经济中心南移奠定了经济基础。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江南经济发展的最重要的原因是北方劳动人民的南迁。从西晋末年八王之战开始,战乱导致上百万北方人口南迁。既提供了大批的劳动力,也带去了先进的生产工具和生产技术。南方少数民族与汉族融合,南北劳动人民相互学习、辛勤劳动,加速了当地经济的发展。一些统治者推行了劝课农桑、奖励耕织、安抚流民、兴修水利等有利于农业发展的政策。此时期南方的社会环境与北方相比相对安定,有利于经济的发展。此外江南地区的气候、日照、水资源等自然条件优越,适宜于农业生产。

    南方经济发展首先表现在农业上,垦田面积日益增多,耕作技术有很大改进,牛耕已经普遍推行,粪肥也在推广,粮食单位面积产量增加,麦、菽等北方作物开始在江南种植。与秦汉时期相比,农业开发的地区明显扩大,原来地广人稀的闽粤地区也得到开发,其中以长江流域荆州、扬州地区的农业发展水平最高。水利工程的兴修很受重视。人们在河道建立堰闸以控制水位,旱则开启,引江水灌溉;涝则关闭,避免泛滥成灾。又筑堰围湖,开垦出土壤肥沃、产量很高的“湖田”。因此,荆州、扬州地区成为江南粮食的主要产区。

    其次表现在手工业的发展,冶铁作坊的技术已经成熟,灌钢法开始推广应用。养蚕缫丝技术大见提高,豫章郡(治今江西南昌)蚕茧一年收获四五次,而永嘉郡(治今浙江温州)一年收获八次。国家专门设立锦署,使丝织业逐步发展起来。由于江南河流纵横,为适应经济、军事的需要,造船业特别兴旺,既能制造载重2万斛(约2千吨)的大船,又能制造速度很快的舰只。其他如制瓷、造纸、漆器等也都具有很高的水平。

    经济的发展促进商业和城市的繁荣。都城建康(今江苏南京)是最大的城市,南朝萧梁时拥有140余万人口,成为各地农产业、手工业品的集散地,城内外的贸易市场10多个,来往船只成千上万。建康之外,又有成都、江陵、京口、襄阳、寿阳、番禺等地,也都是有名的商业城市。

    二、北方农业的恢复与发展

    东汉末年曹操统一北方,直至东晋再次分裂。东晋和南北朝期间则有前秦、北魏、北周三次统一。西晋初期和北魏中期,北方具备了相对安定的社会环境,为经济的恢复创造了条件。一旦社会秩序安定,就有许多流民纷纷回乡。同时,为了在割据政权的斗争中取得优势,曹魏、前秦、北魏等政权采取了许多的顺应历史潮流的改革(如北魏孝文帝改革,实行均田制等),促进了经济的恢复和发展。

    另外,鲜卑、羌等游牧的民族南下,促使中原农耕地区的畜牧业有所扩展。游牧民族在南下之初,由于其世代游牧,不习农耕,同时文化发展水平相对落后,因此对中原农耕文化造成破坏。但游牧民族的南下,客观上又使两汉时期黄河流域的过度开发得到缓解,黄河沿岸的自然植被有所恢复。而且随着畜牧业得到发展,牛马数量增加,对中原的农业又产生了有很大的促进作用。随着民族融合的进一步发展,这些少数民族也由原来以游牧为主逐渐转变为定居农耕生活,接受汉族先进文化,与汉族融为一体,共同创造了中华民族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概括来讲,此时的北方农业虽因战争屡遭破坏,但总体上还是得到了恢复发展。

    北方农业的恢复与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研制了新农具,推广了新技术。曹魏的马均创制了先进的灌溉工具翻车,也就是龙骨水车。这种水车可以通过人力提升灌溉,比秦汉仅限于自流灌溉的方式有了很大进步。水力机械如水碓、水磨广泛用于谷物加工。耦犁耕田技术从原来的二牛三人改进为二牛一人或一牛一人的耕作方式。深耕细作、积粪积肥提高了农作物产量。曹魏、北魏的统治者重视兴修水利,曹魏兴复了许多堤塘,北魏孝文帝下令在水田之处通渠灌溉,扩大了耕地面积、增加了粮食产量。在这一历史时期,边疆地区的开发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十六国时期河西走廊和辽东地区的开发取得了可喜成就。

    在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士族庄园经济和寺院经济占有重要地位。士族阶层是东汉以来豪强地主势力迅速发展的产物,它形成于汉魏之间,巩固于西晋,鼎盛于东晋,在南朝时逐渐衰落。特别是在曹魏实行的九品中正制,人为地将地主阶级划分出士族和庶族两个阶层。士族以家族为基础,以门第为标准,在社会上形成的地主阶级中的特权阶层。士族阶层的首领是担任各州郡大宗正和小宗正职位的宗主,他们垄断了地方的政治资源,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