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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单元第一章夏商周的更替和制度(2/2)

位,但实际上仅是若干方国中较强大的一个。统治者一旦骄奢淫逸、失去民心,其政权就会被其它部落推翻。

    夏王朝从公元前2070年到公元前1600年,共传十七代君主,在位时间约470年。末代王夏桀是著名的暴君,他荒淫无道,为所欲为,天下人民不堪忍受,社会阶级矛盾日趋尖锐。约公元前1600年,东方强大起来的商族首领汤联合各个部落组成联军起兵伐夏,从而建立了商朝。

    四、商朝的兴衰

    商王朝起源于黄河下游,疆域与夏王朝相当。与夏王朝不同的是,商王朝组建了一个日益扩大的中央政府,政府中设有负责多方面政务的官员,诸如:辅佐君主的相、掌管军务的卿士、管理内政的太宰、观测天文兼理祭祀的太史,等等。

    商王朝的中央政府之下,那时还没有地方政府的设置,而由君主直辖各个方国的侯、伯。侯、伯作为臣服于商朝的方国首领,定期向商王纳贡,并奉命征伐。

    商王朝的统治者为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把自己的行为说成是天的意志,给王权蒙上了一层神秘色彩。他们崇拜祖先,同时崇拜鬼魂和管理鬼魂的神灵,并连带崇拜鬼魂所居住的山岳河流。无论大事小事,从战争狩猎到疾病婚嫁,都要征求祖先的意见,即向鬼神请示。请示的方法依靠占卜,占卜必须在隆重的祭祀典礼中举行,才能得到祖先的喜悦和赐福。于是,“国之大事,在戎与祀”。祭祀成为国家的最重要的政治事务。

    商王朝已能够使用文字。他们把占卜的结果,也就是祖先鬼神的重要指示,刻在乌龟甲壳上或马、牛的肩胛骨上,作为记录保存。甲骨上面刻的是商王与神灵的对话,是王朝的最高机密。祭神结束后,负责祭祀的官员必须小心地把甲骨埋藏起来。所以从秦汉到明清,无人知道甲骨文的存在。直到十九世纪末叶,这些甲骨被人从商王朝故都安阳挖掘出来,考古学家称之为“甲骨文”。甲骨文的内容则称之为“卜辞”,是最珍贵的中国原始史料。

    商代政治制度、社会生活,可从卜辞中获知不少细节。依照传统说法,商朝王位继承是父子相承,如果上一代君主绝后,就兄弟相继。在社会生活方面,根据甲骨文及古书记载,大致可归纳为下述四点:

    (1)商人尊敬鬼神,迷信很深,无论任何事都先占卜,然后行动。

    (2)由于黄河水灾,或由于游牧、逃避战乱之故,商人时常迁徙。

    (3)商人爱好狩猎,显示此时中原的荒草茂盛,农业尚未充分发展。

    (4)商人非常喜欢饮酒,酒成为祭祀和待客的重要食品。由于周王朝的统治者认为商朝的末代君王纣王是因为紊乱朝纲、聚众酗酒以致亡国灭族,所以周王朝建立后建立了严格的礼乐制度,并采取严厉的禁酒措施,以防重蹈覆辙。

    五、西周的分封制与宗法制

    从公元前十一世纪末开始,我国进入了周朝。

    周原是兴起在渭水中游黄土高原上的一个古老部落。公元前1027年,周武王联合了庸、蜀、羌、卢等方国,出兵近五万发动战争讨伐商王朝的末代君主纣王。经过牧野之战灭亡了商朝,遂定都镐京,这就是西周。

    周王朝的社会结构,分为国王、贵族、平民、奴隶四个阶层。

    国王高高在上,称为“天子”。其次是贵族,包括诸侯(封国君主)、卿(中央政府高级官员)、大夫(地方诸侯高级官员)、士(武官)。再其次是平民,即自由民,被称为“庶人”。最低一级是奴隶,即商王朝遗民跟其他被征服的部落或俘虏。在奴隶制社会基础上,周王朝创立了王位世袭制和等级森严的分封制。

    分封制的政治形态是,由国王分封贵族到各地建立封国,统治平民和镇压奴隶。封国君主每人都能从国王手中分到一块土地和一群奴隶。封国君主对封国之内的平民奴隶,具有绝对的权力。对国王则每年到首都朝觐,向国王进贡以代替赋税。当中央政府征兵从事战争时,封国君主有率领部队、听候调遣的义务。

    周王朝的国王先以首都镐京(陕西西安)为中心,沿着渭水下游和黄河中游划出一块广大的土地,称为“王畿”,由国王直接统治。而把王畿以外的所有土地,全部分封。使诸多封国像群星捧月一样环绕保卫着王畿的安全。

    封国的地位平等,都直属于中央,谁也管不了谁。但是封国的面积并不一样大,国君的爵位分为五级:“公”、“侯”、“伯”、“子”、“男”。土地面积从方圆百里至方圆五十里不等。五级之下,又有第六级“附庸”。附庸的土地更小,不属于中央政府直辖,而属于附近较大的封国代管。

    周初分封的诸侯中大多数是姬姓贵族,即文王、武王、周公的后代。周公一代立国七十一个,其中姬姓占五十三个。周初的诸侯多数都是其中较有影响力的同姓诸侯国有滕、卫、管、蔡、鲁、曹、晋等国。

    除去周天子的同姓以外,也有异姓的诸侯。这些诸侯有的是周朝统治者的母系亲戚,有的是在周灭商的战争中帮助周的部落,还有在武王伐纣战争中立下战功的开国元勋。如齐、宋、楚、越等国。

    分封制度最重要的问题是权力的继承,这就是王位世袭制需要解决的问题。周王朝为了加强分封制形成的统治秩序,解决贵族之间在权力、财产和土地继承上的矛盾,建立了与分封制互为表里的具有政治性质的宗法制。

    周朝的财产继承实行遗产诸子均分制度。父亲遗留下的财产,每一个儿子不论长幼都有一份。但父亲遗留下来的如果是一个不能均分的君主宝座,或是一个不能均分的世袭爵位,只能由一个儿子继承时,权力继承的问题就发生了。如果没有一个适当的解决方法,那么每一个国王或每一个有爵位的贵族死亡,都可能爆发一次骨肉兄弟之间的自相残杀,因而会导致国家和家族的崩溃。

    周王朝的解决方法是宗法制度。这个制度“嫡子继承制度”,也可以称为“亲属等差递减制度”。那就是以母亲的身份高低和儿子出生先后,把所有的儿子划分为“嫡子”、“庶子”。正妻所出为“嫡子”,姬妾所出为“庶子”。

    在宗法制度中,嫡长子的地位最尊贵,因为天子与诸侯都采用嫡长子继承制。天子为天下之“大宗”,亦称“宗周”。各国诸侯对天下则为“小宗”,而对其封地则为大宗。诸侯所封兄弟子侄又为诸侯之小宗。天子不仅是国王,同时又是天下一家之大家族的族长。大宗百世不移,只有嫡长子才是唯一有权继承国王或爵位的人。庶子即使比嫡长子年龄大,比嫡长子有才能,都不能继承。嫡长子即令是一个白痴或神经病,宝座也只有他才能坐。例如《红楼梦》中的贾宝玉和贾环,虽然同是贾政的亲生儿子,但是由于贾宝玉是贾政的正妻王夫人所生,是嫡长子,所以贾府上上下下都拿他当宝贝蛋子。而贾环的母亲是贾政的小妾赵姨娘,可怜的贾环就只不过是一个庶子,不但自家人看不起他,即使是府里的丫环仆人也没人把他当主子。

    这个继承法案,还可归纳为两句话:“传嫡不传庶,传长不传贤。”假使嫡长子死亡,则由嫡长子的嫡长子(即嫡长孙)继承。所有庶子固然不能问津,即令嫡长子同母的胞弟、嫡次子也只是庶子,不能问津,除非嫡长子没有直系血亲。这个规定在两千多年后的明朝引起了一场名为“靖难之变”的宫廷斗争。明太祖朱元璋的嫡长子朱标早于朱元璋去世,按照“传嫡不传庶”的规定,朱元璋去世后皇位由朱标的儿子、嫡长孙朱允文继承,朱元璋的二十多个儿子都只能向他们的侄子称臣。

    嫡长子继承之后,庶子并不是全被逐出家门。他们可以得到次一等的爵位,但是姓氏称呼要改变,而且分封之后不允许再祭。例如周公的儿子在术语上,嫡子是“大宗”,庶子是“小宗”。大宗百世不移,小宗五世而迁。因为爵位只有公、侯、伯、子、男五级,而且数量有限,公侯之家的庶子五世以后就沦为平民。例如刘备的祖先是汉景帝的儿子中山靖王刘胜,而他本人只是一个卖草鞋的小贩。虽然王室家谱上有记有这么一位“皇叔”,但是没有人把这位刘皇叔当回事。

    宗法制度最大的功能是,为权力的继承顺序提出了一个可行的标准。它保证了各级贵族在政治上的垄断和特权地位,有利统治集团内部的稳定和团结。从而避免权力继承过程中因无序竞争而导致贵族之间手足相残。

    在宗法制度之下,嫡长子无论是智是愚,是贤是恶,都不影响其做太子的资格。皇帝不希望因为接班人问题导致儿子们明争暗斗、骨肉相残,大臣们出于对政治稳定的考虑,都希望接班人制度简洁化,所以大家便一致接受了这一虽不合理却可以避免许多纷争的制度。宗法制度一旦确立,无论多么强势的皇帝,也不得不遵循之。如果在太子无大过的情况下,老皇帝想废长立幼,有责任感的大臣们会群起反对,认为这样会“动摇国本”,导致接班人制度无章可循。这种例子在历史上屡见不鲜。

    例如在汉朝建国初期,具有无上权威的汉高祖刘邦晚年想废掉太子,立他所喜欢的赵王刘如意为接班人,便遭到了众多大臣的强烈反对,只好作罢。后世的皇帝们如果动了废掉太子的主意,大多遭到大臣的反对。只要太子没有大的罪恶,总是会有大臣站出来以死相谏,以维护“国本”。

    但是这一制度并不能一劳永逸地解决接班人问题,反而又暴露出许多新的问题,又面临着新的困境。

    困境之一,便是“立嫡以长”貌似有利于政局的稳定,却是一个僵死的、不合理的制度,根本做不到“选贤与能”。普天之下的百姓都盼望得到一个好皇帝,但太子是不是好皇帝,只能听天由命。“生于深宫之中,长于妇人之手”,这种环境下生长起来的人,十之**是纨绔子弟,非愚即暴,非痴即蠢,即位之后,不是昏君,便是暴君。甚至像西晋第二代皇帝司马衷那样的白痴,也可以登上皇帝宝座。明朝是严格遵守“立嫡以长”制度的王朝,但这种制度下产生的皇帝,多数是一些不肖子孙。如中国历史上著名的“顽童皇帝”朱厚照沉溺于游玩,把朝政交给了宦官刘瑾;“昏庸皇帝”朱厚璁只管修仙炼丹,把国事扔给了奸相严嵩;“懒惰皇帝”朱翊钧连续数十年不上朝,把国家搞得一塌糊涂;“木匠皇帝”朱由校宠信“九千岁”魏忠贤,把明朝送入了绝路……这些就都产生于明朝。

    困境之二,是这一制度同样无法避免血淋淋的宫廷夺位斗争。同样是自己的儿子,作为父亲,也会有所偏爱。这一制度使皇帝不能随心所欲地立自己喜欢的儿子为帝,并不能体现其真正意愿。老皇帝对于太子,戒心、疑心多于爱心、亲情,甚至视太子为政敌;作为接班人,太子的地位与处境也相当敏感、相当微妙。即使太子谨言慎行、如临深渊、如履薄冰,也难免成为其他皇子中伤的对象,弄不好便会失去老皇帝的信任,时刻面临被构陷、被废掉、被幽禁、甚至被杀死的危险。中国历史上被誉为雄才大略的汉武帝、唐太宗、清圣祖(康熙皇帝),都在接班人问题上弄得父子反目成仇,他们按照嫡长制所立的太子,均不得善终。

    无贤不肖,均由嫡长子接班。这一隋性的、僵死的接班人体制,却在中国实行了数千年,可谓源远流长。这既体现出国人在体制创新方面的隋性和无能,也说明了中国社会长期停滞不前的一个重要原因。

    六、国人暴动和西周灭亡

    周王朝的中国社会结构,是一种广大的奴隶群和贵族并存的社会。

    大多数的平民和奴隶是被征服者的后代,他们住在城市外面的农村,被称为“野人”。野人没有任何政治权力,生活穷困不堪。他们饲养着犬、猪、羊和鸡,使用简单的石木工具耕种土地。如果没有大的天灾**,他们还可以勉强活下去,否则就会陷入饥寒交迫的苦难之中。

    国王和贵族被称为“国人”,他们拥有分封的土地,住在城市里的宫殿和大房子里,身穿麻、毛甚至是丝绸服装。而且还拥有青铜武器和玉器首饰。

    在城市中居住的“国人”还有一部分是平民,他们是没有爵位的贵族后代。例如周公本来姓姬,他的儿子伯禽按照分封制分封到了鲁国,成为鲁姓的开山鼻祖。伯禽的嫡长子姓鲁,继承伯禽成为第一代国君。他的庶子姓伯、仲、叔、季、孟,成为鲁国的大夫。到了第三代,季孙氏、叔孙氏、孟孙氏的嫡长子都成为大夫,余下的一大群庶子就只能成为“士”了。到了第四代以后,贵族子弟的数量就更多了。他们虽然没有爵位,但是拥有属于自己的小块土地,负有服兵役的任务,所以也有一定的政治发言权。如果国王横征暴敛、穷兵黩武,害得国人活不下去,就会失去民心,这些子弟就会造反。

    公元前878年,第十代周王,也就是周厉王即位。周厉王不但想垄断天下财富,还想垄断天下的言论,终于激起民愤。周厉王四处攻战剿伐。为了筹集军费,他宣布全国的山林江湖都收归国有,任何人打鱼、打猎、打柴、采药、采矿,都需要交纳“专利”税。此令一出,民声鼎沸。有人编了一首歌谣编排周厉王:“硕鼠硕鼠,无食我黍。三岁贯汝,莫我肯顾。逝将去汝,适彼乐土。”把周厉王比做贪婪的大老鼠。“硕鼠歌”很快就唱遍了大街小巷,这首收入《诗经》的名作也许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首风糜全国的流行歌曲。

    周厉王暴跳如雷。他下令巫师打探情报,一旦得知有人攻击国王,就判处死刑。一时间血雨腥风笼罩全国。周厉王“防民之口,甚于防川”,“路人相遇,示之以目,不敢轻言”。国人终于忍无可忍,发动暴动将周厉王赶出了皇宫。然后由周公和召公摄政,称“周召共和”。那一年被称为共和元年,也就是公元前841年。中国从这一年开始有了明确而连续的历史纪年。

    公元前773年,周幽王烽火戏诸侯,镐京被称为“犬戎”的蛮族武装攻破,周幽王被杀。关中平原残破,周王室无法立足。于是周幽王的儿子周平王被迫带领王室东迁洛邑(河南洛阳)。中国历史进入一个新阶段,即“东周”。东周又分为两段:前者称为春秋,后者称为战国。孔子所作《春秋》为我国第一部完整编年史,后世称其所记时期为春秋时期。《春秋》记事始于周平王东迁,终于韩、赵、魏三家分晋,前后共约360年。

    七、井田制的变迁

    在西周,全国土地均属周室所有。天子将王畿外的土地分给诸侯作封国,诸侯又分地给卿大夫称采邑,士则从卿大夫取得食田。井田制度就是各级贵族以一方里九百亩为单位,用田埂、沟渠将土地划分成“井”字形的,“井”字周围的八百亩都是私田,中间一百亩为公田,收获的粮食属于公有。四周是私田,分给八家农户。农民要先合力耕好公田,然后才能返回私田,在属于自己的私田上劳作。

    在奴隶制早期的夏、商时代,奴隶制主可以对奴隶生杀予夺,为所欲为。奴隶被迫集中居住,在奴隶主的驱使下集体劳作。这种关系近似人类与牲畜的关系,人占有牛马的一切,用鞭子驱使牛马劳作,同时也要给牛马提供草料和安身之处。麻烦在于,奴隶是人,比牛马聪明,会偷懒;同时又比牛马危险,鞭策太急,或者死到临头,有可能团结反叛,反过来杀奴隶主。

    反过来说,奴隶主固然占有奴隶的一切,但要负责奴隶的衣食和居住。面对几十个、几百个想方设法偷懒的人,监督力度如果不足,奴隶耕作不勤,纺织不力,射猎则不中,作战也不勇。鞭策太急,他们就反叛。不用鞭子抽,耕作射猎的收获还不够他们自己吃的。最典型的例子是:商纣王将几十万奴隶编成军队与周武王作战,奴隶竟然在阵前倒戈,干掉了纣王。

    周王朝的奴隶主认识到,如果照旧执行夏商两朝的奴隶制度,蓄奴要亏本、甚至会丢掉江山。因为面对漫山遍野的农牧业劳动,再加上更加难以监控的狩猎活动,监督的难度很大,有鞭子也不知道抽谁?如果奴隶主也想偷懒,晚来早走,降低监督频率,那么,为了维持威慑力,必须加大处罚力度,一旦抓到几个偷懒的,就得狠狠地打。可是这条路也走不通,打轻了不管用,打太重了奴隶可能反叛。即使不反叛,奴隶主把自家“会说话的牛马”打残了,打死了,受损失的还是自己。

    如何走出困境呢?奴隶主的对策就是实行井田制,明确划分公田和私田。使奴隶逐步变成农奴,能够在自己的土地上,用自己的时间养活自己,多劳多得,少劳少得。

    将原始的奴隶制改革为井田制以后,能够大大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因为在井田制度下,劳动者在私田劳动根本用不着统治者监督,在公田劳动的监督起来也比原来容易得多。这种制度设计,就好比让牛马自己找草吃,自己找地方躲避风雨,还能按时给主人拉车耕田。在这种制度安排下,牛马自己吃得肥肥壮壮,统治者只消付出分田之前监督时间的一小半,就可以驱使牛马在公田里干得比原来好得多。

    然而井田制存在的问题是:过了几代人之后,挨皮鞭长大的那一代奴隶都死光了,把拥有自己私田视为理所当然的一代长大了。于是,劳动者在公田里偷懒的现象越来越严重,公田苗少草多。同样面积公田里的收获,就远赶不上生产者私田的收获了。

    《诗经》里描述过类似现象。在周幽王时代,《小雅·大田》云:“雨我公田,遂及我私”——先种好公田,然后再回去种私田;可是没过几代人,《齐风·甫田》就说:“无田甫田,维莠骄骄”——这时公田里已经没有禾苗了,只有莠草长得骄骄茁壮。《诗经》也描述了主人的对策:他们有时采用强硬措施,派官员到田里监督奴隶从事集体劳动;有时也实施感化政策,让主妇亲自到田间送饭,等等。但是这些办法作用都很有限,解决不了深层次的社会问题。

    到了春秋战国时代,随着铁器和牛耕的出现,生产力得到了迅速发展,于是出现了更加彻底的封建制度变革。最后,井田制终于消失,奴隶主和奴隶的关系,转变为地主和佃户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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