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杀母立子(2/2)

道,而且在法理上毫无根据。事实上,就是中国古代的法律,一般也都讲究罪刑相符,但是关涉专制权力中枢的偏偏另当别论。景帝时吴楚七国并没有叛乱,但是晁错从长远考虑,一定要将其削弱,即使逼他们真的叛乱也在所不惜。因为中央与诸侯国之间没有明文的契约关系,即使有契约也没有权威的机构监督执行,惩罚不依契约办事的一方,只有靠实力说话。正因为如此,有实力的一方不如趁早限制对方实力的发展,防微杜渐、以免酿成大乱。杀母立子正是循着这条思路推演的自然结果。有人认为武帝死时诸事疑点甚多,很可能是武帝猝死、霍光擅自废立。但是我以为光是杀母立子一事,表现出洞察一切的睿智和独一无二的原创性,不可能不出于武帝之大手笔,以霍光的脑筋还真不一定想得出来。

    不过,靠牺牲一些东西来稳定国政,是否就是理想的政治境界?对于这个问题,一直有两种不同的看法。一派人以为,“杀一无辜,而得天下,皆不为也”,孟子就是这种观念的老祖宗。在他们的心目中,一条人命比天下更为重要,因为得天下不外乎是让百姓生活得更好,而以杀害无辜的手段取得天下,早已失却了得天下的本意,所以他们宁肯失天下也不愿杀一无辜。当然这一派人士在古代中国早被判定为迂阔而远于事情,无裨于世。另一派则主张以较小的代价去换取大局的胜利,如汉武帝的立子杀母。他们也许确实止息了后来本会发生的一场动乱,而后来这场动乱假若真的发生,代价当然远不止一条人命,所以从经济学的眼光来看显然划算。只是今天已身处21世纪初,世人早已眼界大开,明晓世界上有些民族还就是傻,真把百姓的一条人命当回事儿,连参加一场大战也要计较几个士兵的性命,这也从另一个侧面证明孟子所云未必就是迂阔和不切实际,而那些洞察一切善于以决断方式预防灾祸的也未必就是伟人。无论如何,尊重每一条生命毕竟更近于人性的理想境界。人类注定要在魔界和神界的接壤地区徘徊,正是有了对神界的倾心爱慕和不懈追求,人才不致于完全坠入魔界,而至今保持我们的人身。所以我们在叹服汉武帝睿智英明、敢于决断的同时,对他身处的环境和背景不能不加以清醒的省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