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东海孝妇(2/2)

敬天,乃古代人行事之根本法则。上古的《尚书》中《汤誓》记载,商朝开国之君汤欲伐夏时说:“有夏多罪,天命殛(诛杀)之”,“夏氏有罪。予畏上帝,不敢不正(前往讨伐,使夏朝归于正道)”;孔子说:“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论语·季氏》)。晚到元代的关汉卿,写《窦娥冤》时还有这段著名的曲词:

    有日月朝暮悬,有鬼神掌着生死权。天地也只合把清浊分辨,可怎生糊突了盗跖颜渊。为善的受贫穷更命短,造恶的享富贵又寿延。天地也做得个欺硬怕软,却原来也这般顺水推船。地也你不分好歹何为地,天也你错勘贤愚枉作天。哎,只落得双泪涟涟。

    后人常常夸赞关汉卿在此对天地鬼神的控诉,殊不想天降6月飞雪,终促成窦娥沉冤昭雪,“你道是天公不可期、人心不可怜,不知皇天也肯从人愿”,毕竟还是天英智神明。所以在今天看来无聊之极、小事一桩的骂天斥地,在古人则成为不得了的狂悖恶行,《汉书》写上官桀之子上官安,在儿子病死时,仰面骂天,这一事已足证此人该杀之极,我们也可凭此窥见当时之流行习俗。

    当然,天道神明的观念随着时光的流逝慢慢退潮,也是铁定的事实。汉代还相信皇帝真是天的儿子,后来这种神圣性就逐渐消退,宋以后更是人事化。尤其是20世纪以来,现实权威全面推行,科学和现代理论普及,中国可以说基本摆脱了天地鬼神的传统观念。但是,这种迷信的驱除是否就一定有利于善行等事在社会中的推广?稍有知识的人士当然会作否定的回答。其实道理非常简单:许多古人本也不相信天地鬼神之说,只是人世又靠什么去维持?——法律?道德?……在法律和道德后面实在还有一个更大的前提,那就是正义。但是正义不可捉摸,无影无踪,它依靠一系列生活习俗、流行观念、理论体系等慢慢铸成,而且随时代而大幅度变化,对迫于生计、无暇深思的平民百姓尤其缺乏硬性的约束力量。所以天地鬼神之说才得以萌发盛行,借无所不在的神来维系正义,一方面以此制约最高统治者,一方面规范芸芸众生,这样最节约交易费用,也最具有威慑力。后来佛学传入中土,正统士大夫虽然恪于传统理智观念,不愿接纳,但他们也知道对百姓来说地狱轮回之说更为有效,更能约束普通人的恶行,也就放任不管,甚至暗中推波助澜。明末清初的思想家、文学家魏禧已一语点破:“刑赏穷而作《春秋》,笔削穷而说地狱”,就说出了对这种非理性制约方式的需要。因为在这种迷信观念下生活,恶行必遭惩治,善行则有好报,人人更为放心,也更为放松,可以争做善事而不做或少做坏事。东海孝妇的故事,就是最好的例证。

    在迷信已被基本驱除、尼采宣布“上帝已死”的今天,自我约束已经成为当代世界的首要难题。灿烂星空在我上空、道德律令在我胸中毕竟只是至圣大贤的崇高境界,自觉的道德修养对芸芸众生来说更为遥远。当然科学等领域的发展使得神道设教成为永远的陈迹。问题是如何才能造成普天之下奔走于生计的普通平民的道德自觉?在东海孝妇和《窦娥冤》之后,我们又能做些什么?相信这是时代对人文学科工作者提出的首要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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