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东海孝妇(1/2)

    东海孝妇的故事出于《汉书·于定国传》,发生时间已无从稽考,大抵可定为武帝时期。初提这个故事可能知者甚少,其实它历代流传,逐渐丰满,至元代衍变为大戏剧家关汉卿的名剧《感天动地窦娥冤》,那已是蜚声中外的杰作了。

    东海乃西汉时徐州一郡,下领38县,大致相当于今山东南部及江苏北部一带,治所在今山东郯城北,亦是当时文化中心之一,所以流传下甚多的故事与人物。

    且说东海某地有一孝妇,婚后无子,丈夫又早早死去。她见公公也已谢世,婆婆孤身一人,难以度日,甚为可怜,便立志不再改嫁,谨身侍养。那时对妇女的要求远不如以后那样苛刻,贞节观念也远不如后世那样讲究,像汉武帝的生母便是先结婚与人家生过一个女儿的,再被她父母强要回来嫁给太子,人们也无以为异。所以东海孝妇不是受制于习俗而纯从人的同情心、责任感等出发来决定不再改嫁,这种道德自觉确实让人非常佩服。

    这位婆婆也是很为人家着想的人。她为自己风烛残年拖累一个如花少妇,很是惭愧,几次想把媳妇改嫁出去,都遭媳妇拒绝。婆婆跟邻居深叹:“媳妇养我勤且苦,她的命真是可怜,无子守寡,将来有何依靠?我自己已老了,这样拖累年轻人,真是何必!”看着媳妇的辛苦和挂念媳妇的来日,婆婆一天下了狠心,上吊自杀。不料婆婆有个已出嫁的女儿,是个刁蛮不讲理之人,奔丧既毕,便直指这孝妇为杀人凶手,上官府告发。官府遂拘捕孝妇,孝妇当然不服,于是上堂一顿酷刑,辣手摧花,可怜如花似玉的少妇,顿时血肉模糊。吃打不过,少妇只得承认。杀人案件既以勘破,恶吏整理好全套文书档案,上报到东海郡的法律机构。

    在郡中掌管法律事务的是于公,他在当地以公平著名。据说那里被判刑的罪犯,如是于公经手的,总是心服口服,无甚怨言。于公接到这桩案子,心生疑惑。从案情看,此少妇丧夫已十来年,要改嫁婆婆早已同意,要谋财家徒四壁无财可得,根本没有丝毫犯罪动机,何况她供养婆婆长久,孝名远著,更不会做出此等事情。于公向太守禀报自己的看法,太守则以少妇供词回答。中国古代一直不禁对犯人施加肉刑,尽管有路温舒等人知道“棰楚之下,何求而不得”的实情,但是对屈打成招的后果在法理上从未有过周密的考虑,所以太守一固执己见,于公说干喉咙也无济于事。但于公实在无法执行,于是抱着此案档案,嚎啕痛哭于大堂上,哭毕,辞官急去。太守则将此女活活诛杀。

    怪的是东海郡从此大旱,绵延3年,民不聊生,太守因而调任。新官上任,先通过卜筮来推测上天为何降罪。闻讯赶来的于公曰:“3年前有一孝妇冤案,从案情看,孝妇定无罪,但是前任太守一定要杀了她。问题大概就出在那里罢。”新任太守于是杀了牛,亲到孝妇墓上祭扫,并立碑为志。立时,从天普降大雨,当年全郡五谷丰登。

    在这个情节曲折、富有传奇色彩的故事中,最主要的角色却是天。天虽无言无行,却无所不知,无所不在,无所不为。天洞悉人世间的奥秘,更惩治人世间的罪恶,保证正义的伸张。更有甚者,在古人的心目中,天还能选择人世的统治者,以吉兆宣示天子的仁德,以灾祸显示天子的失于正道。畏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