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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围城之鬼(1/2)

    这个世界上有鬼吗?

    答案是有,就在自己家里。

    鬼,就是你的妻子,或者你的丈夫。

    下面这句话只有结婚多年的人才能理解:

    每天晚上,你都和你的鬼睡在一起,你们同床异梦,视而不见,但能感觉到对方的存在。

    所有的爱情故事都定格在最幸福的一瞬间,但是结局之后的故事,却很少有人说起。

    张庆金和妻子第一次见面是在学校的晚会上,为了庆祝教师节,学校准备了一场晚会,所有新来任职的老师几乎都参加了。张庆金唱了一首歌,《最远的你是我最近的爱》,一曲唱罢,舞会开始。那晚的灯光是橘黄色的,就连丝绒窗帘的边缘也被染成了金色。一个女人坐在无人注意的角落里,他向她走过去,伸出手,说道,可以请你跳舞吗?

    她畏畏缩缩的站起来,说,我不太会啊。

    张庆金怎么也没想到,这个女人会成为自己的妻子。

    第二天,他写了一句诗,折成纸鹤送给她,她回复了一段,我们完整的抄录如下:

    男:我伸出手,招来了夜晚的迷茫。

    这对我来说是一个简单动作。

    我使她旋转,厚重与轻盈交错。

    从起点到起点,

    香水在空中留下香味,

    慢慢的放松再迅速的接近。

    女:我握住手,打开了裙裾的翅膀。

    这对我来说是一个复杂动作。

    他使我缠绕,柔韧与坚强融合。

    从轮回到轮回,

    身体在地上留下身影,

    短暂的分离再轻轻地抱紧。

    赠诗之后,他们结婚了。两个教师收入微薄,最初过着寒酸窘迫的生活。他们在寒假和暑假里摆过地摊,遇到熟人会感到不好意思。他总是爱买盗版书,因为盗版书很便宜。她很喜欢橱窗里的一双高跟鞋,但是价格让她望而却步,她每次路过鞋店只是静静的看一眼。勤俭持家,积少成多,生活慢慢好转,孩子出生了,他们过着幸福而琐碎的生活。

    时光像是老式的磁带机,快进的时候总是夹着一些杂音。

    孩子六岁那年,张庆金给妻子买了一双高跟鞋,但是妻子却再也穿不上了。妻子患上了股骨头坏死,这种病也被称为不死癌症。初期只是感到大腿疼痛难忍,后来去医院检查,骨头已经呈蜂窝状,从此成为残疾人,走路需要拄拐。

    在夜里,在床上,她对他说,对不起,我败坏家里的钱了。

    他握紧妻子的手,说道,就算瘫痪了,我也不会不管你的。

    张庆金最终却食言了,他和妻子的话越来越少,尽管态度温和,但是能感觉到细微的变化。他下班后唯一的消遣方式就是上网聊天,他和网上的陌生人有着更多的话题。妻子艰难无比的走到他身后,为他端上一杯茶,或者递上一瓣西瓜,他会立即关上聊天窗口,表现的很厌烦。手机设置了密码,调成静音,有时候,半夜里,张庆金还会接到短信,有时候,妻子会发现他衬衣上淡淡的口红印。

    终于有一天,他对她说,我们离婚吧,坦白的说,我爱上了别的女人。

    这些话一字一句如同尖刀扎进妻子心里最柔软最怕痛的地方,妻子呆坐着,一动不动,像是雕塑,她出奇的安静,其实心里已经沧海桑田。

    有一种爱,叫放手。

    离婚那天,下着雨,她没有带伞,他就那样抛下了她,留她一个人在民政局。

    临走的时候,他们什么也没有说。

    她突然想起,离婚的这个地方也是他们办理结婚登记的地方。

    外面的雨越下越大,走廊里坐满了办理结婚和离婚手续的人,她精神恍惚,感到很累,不知道为何敲响了一个房间的门,里面的工作人员都有点惊讶的看着她。

    她说道,你好……我能在这里哭一会儿吗?

    没有人能消逝的无影无踪,就算这个人离去了,但仍旧活在另一个人的记忆里,出现在两堵老墙的中间,闪烁在波光粼粼的湖面,总有些支离破碎的东西溅起在尘埃里,越行越远,越远越清晰。正如只有自己知道,屋里的老家具重新生根发芽,柜角开出梨花,椅背结了榆钱,就连每天进进出出的门也垂下了柳叶。

    我们在前面提到过,民警走访时,含蓄的表示张庆金出事了。妻子以为只是火灾,还想着去医院照顾他。这个离婚后还想在病床前伺候前夫的女人,也许诠释了“妻子”这个词包含的全部意义。

    林六月的爸爸是个贪官,所以她从小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

    她的少女时代,看过几本琼瑶的言情小说,后来爱看安妮宝贝的书,没事儿就喜欢颓废,抱着胳膊站在窗前莫名其妙的忧伤,这种忧伤和树叶落了花儿谢了有很大的关系。就像现在的女孩崇拜韩国明星一样,她也迷恋过小虎队和香港四大天王,房间贴着海报,抽屉里堆着旧磁带。她常常去香港看演唱会,索求到的签名都觉得神圣无比。后来随着年龄的增长,小资女性变成了中年阿姨,她在某一天,突然觉得,那些明星也不过是普通人,便秘时也是一脸的狰狞。

    二十五岁之前,她一直不食人间烟火,她的胃只消化奶油,沙拉,日本料理,意大利通心粉,她不吃猪耳朵,羊蹄,油条,煎饼果子,甚至连烧鸡也不吃。

    林六月的心中总是充满诗情画意,坐火车,窗外一定能看到麦田和白桦林,在酒吧喝着朗姆酒的时候,墙上挂着的肯定是毕加索的画。

    她不懂画,但每次去香港看演唱会时都会去一个画廊,店主是个年轻而落魄的画家,戴金丝眼镜,眼神忧郁,牛仔裤上有永远洗不净的油画颜料,这是她的初恋,他们相爱了三年。

    那几年,爸爸为她在事业单位找了一份工作,随后因为经济问题被审查而服药自杀。

    林六月不喜欢这份工作,她根本就不想上班,只想穿着白裙子背着吉他浪迹天涯。

    她很认真的对同事说:做个流浪歌手,不是很好吗?

    同事都比她年龄大,从现实的角度问道:那你吃什么喝什么呀?

    同事甲说:你来我家,我家树上有香椿芽,我给你炒鸡蛋吃。

    同事乙说:再香的香水也干不过韭菜盒子。

    同事丙说:百货大楼搞活动呢,什么东西都削价,便宜死了,卫生巾才卖十块钱一包。

    同事丁唱:我爱你,塞北的雪……

    林六月觉得同事粗鄙不堪,俗不可耐,她遗憾自己为什么不在跨国企业工作,做一个白领也比做公务员强的多。她想到了结婚,嫁给那个画家,定居香港。然而,异地恋大多无疾而终,她和画家男友最后一次见面是在一个污水横流的小巷子里,她觉得,分手应该在汽笛声声的码头,或者飘雪的车站。

    画家男友说:我要去美国发展,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