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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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分钟后,我们两人已经在学校操场边做着暖身。

    吸着微带着凉意的早晨空气,慢慢将郁积在体内一夜的浊气吐出来。

    以前念书时,几乎睡到十课前半个小时才会匆匆起床梳洗,甚至为了让早上能多睡一些时间,早上第一、二节绝不排课……除非是必修科目。

    但我现在大约六点十分起床,然后会去跑操场几圈做运动,如果问我为何会有这样的转变,我也只能以同样的疑惑回应……我也不清楚,就是突然很想让自己的生活更积极健康点。

    也或许是荒唐的大学生活已走过一回,如今有机会再重来,就该过些不一样的形式才是。

    待觉得全身关节都柔软了,便和洛羽开始沿着操场跑道慢跑了起来。

    洛羽原先也是过着很“自由”的大学生活,但看了我几次早起晨跑运动之后,也好奇地想跟着我一回?人多半是这样的,好奇得到了满足后,劲头很快就没了,若不是因为在跑步时看到一个能让人眼睛二兄的大帅哥,只怕洛羽在跟了两三回后便准备打退堂鼓了。

    “慢跑王子”……不知是哪间系所的人,虽然看起来年纪跟我们差不多,若同是学生,却从未在操场以外的地方碰过,可长得像这样好看,体格又好的男子,没因为“校草”身分而引人注意或谈论是不可能的,所以我们猜他可能是住在学校附近的居民,利用早上来校园运动,因此洛羽更加额外珍惜这段能遇到他的时光。

    跑步时,我一边调整呼吸配合脚步,一边戴着耳机听着MP3播出的空中英语教室,训练自己听英文的能力,而洛羽则是专心看着操场入口处,果然她心心所念的人在几分钟后出现了。

    “太好了!今天又看到他了。”洛羽发出满足的喟叹。“待会儿一定要想办法跑距离他二十公尺处,好好欣赏他的屁股。”

    隔着耳机听到这句话,我忍不住噗嗤笑出来。

    “过去”和洛羽仅止于同寝跟同学的情谊,除了偶尔说说班上的八卦以及课业内容的讨论外,几乎没有太多的共通话题,在我眼中她就是一个爱看小说、爱上网,功课普通,性格也很和顺的同学。

    但现在我知道她除了爱看爱情小说,也喜欢看田产小说,看到好看的男生就满脑子出人意料的配对幻想,尤其她对男人的臀部之欣赏及喜爱程度,更是令我叹为观止,让我彻底明白何谓人不可貌相,因此获得了不少乐趣与惊喜,让我更能以新的眼光跟态度面对周遭的人。

    现在的我,并不想再犯过去的错误……不想封闭自己的交友圈。

    洛羽一脸开心的盯着前方美男的臀部,而我则再度把心思转回随身听,努力去了解里面的英文内容。

    大学时期我的英文极为普通,从未好好下过功夫研读,出社会工作后,普通会话及一般往来贸易英文信件没问题,但要谈更深一点的就捉襟见肘,当时很气自己以前在学校时为什么没在英文上多花些功夫,尤其工作后,看到那些在英文用过心的人比自己都还受到重用升迁得快,心中真的是不平,所以现在想多花些气力为自己增长实力。

    跑了约十圈后,我便放慢脚步,改用快走的方式,感觉汗珠子从全身的毛细孔泌出,走、走、走,连走了五圈后,一直走到觉得够了,才放慢速度,让心跳缓和下来后才走到旁边的树下休息。

    洛羽则是在跟着慢跑王子跑了五圈后便先过来这休息,拉长距离欣赏慢跑王子的英姿,我一过来,她便递上毛巾给我,我道谢后接过将脸上跟颈脖的汗擦去,现在全身都散发着热气,不是很舒爽,但我可不敢将运动外套脱下,怕受凉感冒。

    “今天看得过瘾吗?”我笑问着洛羽。

    “当然!若不是怕被人认为太变态,我还真想冲到他面前,然后对着他倒退着跑。”洛羽吐着舌头淘气地说道。

    听了不禁好气又好笑。“我看你干脆上去自我介绍,正式认识人家不就好了?”

    “才不要咧。”

    “为什么?”我拿起事先放在这的温水瓶,打开喝了一口温开水。

    洛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