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74章(1/2)

    俱就是参加什么宴会舞会的,与其把时间用在这里,还不如勤加修炼。不过既然大哥已经决定,弗利兹也不好让他扫兴。只好随着他去吧。

    弗利兹睡了一天一夜的觉,但修炼是修炼,睡觉是睡觉。可没有睡觉时都会长功力的变tai之事,见已一天未修炼。而且真气恢复的速度非常的缓慢,按着这样的恢复速度,一周能恢复全胜?*谒闶遣淮砹恕?墒巧韙i不能保持全胜状态,弗利兹的心就没有底。见屋外的天色已渐渐暗了下来,弗利兹关好门窗,进入空间戒指内修炼起来。

    当然,此时身处城主府内,毕竟不再安格斯山脉时的方便随意。弗利兹在外界“留一份清醒,留一分醉。至少梦里有你追寻?”

    四个时辰后,此时天色已暗淡无光。屋外传来轻微的脚步声,朝弗利兹这屋子走来。就在脚步离弗利兹房门不到一丈时,弗利兹留在人世的那一分清醒,发挥了巨大作用。几乎是强制性,把弗利兹从入定状态的拖出空间戒指。

    “二弟,走吧,宴会已经准备好了,你随我去换件衣服。”推kai房门,一脸急不可待的亚特兰斯。对正坐于chuang上打坐的弗利兹高兴道。

    “来了。”弗利兹跳下床来,跟着亚特兰斯身后,向屋外行去。

    “这些都是参加宴会时,所穿的燕尾服和一些专用服饰,你自己挑挑。换好衣服后,以前那客厅知道吗?当初我们聊了个晚上的那间房子,你就到里面。现在客人已经来了,做为主人,我要出去接待他们。”

    跟着亚特兰斯来到后院一间,房内挂满五花八门形色各异的服饰。让弗利兹有种置身于服装店的感觉,看着包罗万象的宴会服饰,弗利兹有种头晕目眩,应接不暇的感觉。向亚特兰斯点了点头,示意知道后。

    弗利兹这才轻轻抚mo这,在小时经常看见社会名流达官贵族,经常穿这些宴服出现在各种高级场合之中。没想到的是,自己竟然也有一天,能穿的上这代表着身份权势地位的服饰。真是造化弄人啊!弗利兹感觉良好自叹一声。从摆放位置与服饰颜色风度,弗利兹大概可以把这些服饰分为几种。

    第一种很明媚的搭配,不过一般男生不敢穿,太女气了。粉色衬衫和白色马甲看得出做工极佳。衬衫领子有细致的缝线,黑色扣子简洁明快,彩色腰带丰富了整款搭配的色彩,当然自认自己充满男人气概的弗利兹,对这些不屑一顾。

    第二种、色彩混搭风:****层叠字母衬衫干净大方,与运动帽相配县的动感十足。彩色条纹半截袖衬衫主体色调以粉色为主,间以蓝色条纹,又是一款百搭品!jing致的皮质手链增添了男性美。有点非主流的感觉,被弗利兹狠狠的鄙视了,他非常不喜欢非主流。

    第三种、清**运动风:蓝色亮面运动外衣是整款搭配最大的看点,款式简单,看起来有点让人感觉轻浮。弗利兹否决了。

    第四种、热情红色风:衬衣和运动马甲的混搭哲学。半长衫也不错!不过弗利兹认为一名男人,不应该穿红色激qing的服饰。

    第五种条纹风暴:斑马条纹,领口是层叠式的,简洁的款式。我不想当斑马……弗利兹是这么想的。

    151.

    第一百五十一章喝酒与酒品

    第六种、黑白色彩:典型古典老式搭配,这就是传说中的燕尾服,而燕尾服一般用黑色或藏青色的jing纺礼服呢或驼丝锦来做。其正面造型为:宽宽的**驳头上蒙一层无光泽的平纹绸或塔夫绸面,前门襟的扣子也是用同样的平纹绸包起来的包扣,左右各有三粒,袖口处的三至四粒装饰扣也是同样的小包扣。驳头上有插花用的扣眼,左xiong前有手巾兜。肩较宽,肩头较方,xiong部的放松量较大,有西服的造型特点。前衣片在腰围处收紧后向外张,也就在这种外张的感觉刚刚开始就被切断了。

    这才想起亚特兰斯刚才所穿的宴服,也是燕尾服。看来因为从小憧憬过,弗利兹对燕尾服的了解,还是有一定的程度的。心中已有答案的弗利兹,拿着燕尾服,跑到试衣间换上。

    “大哥,大哥……”站在大厅的门外,看着攘攘熙熙的ren流,听着激qing轻快的音乐。弗利兹显得有些生涩害臊与格格不入。

    “哈哈!二弟快进来,不要学娘们的害羞。”运筹帷幄般,在形形色色的人群中。几乎掌握宴会主导地位亚特兰斯,并没有亲自带弗利兹进来。而是怀着鄙夷但带点鼓励的眼神,笑看着弗利兹。

    “呃!”被亚特兰斯这么一说,弗利兹硬的头皮走进宴会内。

    “大家安静下,我介绍给大家,这位是我的二弟。”弗利兹快走到,亚特兰斯身边时。突然亚特兰斯啪了啪手,示意悠然音乐与渲染的众人停下,郑重的啪着弗利兹肩膀向众人介绍道。

    “我叫弗利兹。”觉得众人犹如耍猴看着自己,弗利兹只能在心里狠狠的露出中指,愤然道;“看什么看,没见过帅哥啊?”

    当然一直小帅的弗利兹,今晚穿上燕尾服显得更是俊美不凡,惹得场面的名门贵女,直抛媚眼。有些大胆者,更是写下约会地点时间,不容纷说直接塞弗利兹衣内,顺便还在弗利兹算是坚ting的肌肉上,mo了两把。

    让弗利兹眼中闪动耻辱的泪光,不停着缀泣着。看弗利兹那幅模样,仿佛旧社会被拐卖的苦命男童工,懦弱而无助,屈辱而悲凉,让人情不自jin想起包工身,想起卖火柴的小男孩?……

    “托尼托生你们俩在哪?”见弗利兹被揩油,亚特兰斯直接无视了。让弗利兹直叹遇人不淑。见弗利兹就在身旁,亚特兰斯仿佛底气大振,环顾四周后那依然sao包欠扁的声音,又咆哮了起来。

    “亚特兰斯,看来上次没喝死你,你胃痒了。”两张反叛邪恶角色的脸蛋,突然从人群中走出。十分轻蔑鄙夷的对亚特兰斯道。

    “托尼这次我可是有兄弟在,你别以为你多个弟弟就能赢了!"

    话说这叫托尼托生的兄弟俩,其父为希尔洛城的城守备军团团长,掌握着整座希尔洛城的军队调动权,偌大的希尔洛城的二号人物,当然一号人物,为城主。因从小父亲身处高位,养成了名?*涫档逆拥堋?br />

    “废话不多说,你是要限时算量还是对饮?”话不投机半句多,做为希尔洛城一号人物的儿子,与二号人物的儿子。并没有像父辈们的团结共事,相濡以沫,唇亡齿寒而加深双方的友情。反而私下里展开无数场较劲,而亚特兰斯能在任何场面夺得胜利,但拼酒始终是拼不过,两人的托尼托生。每当想起这事,亚特兰斯的心隐隐作痛着。

    “二弟你哪样比较拿手?”亚特兰斯转过身来,轻问着弗利兹。

    “随便,你自己挑拿手的吧。”都到这种形势场合,弗利兹为了挺亚特兰斯,只要豁出去了。

    “好!那就来限时算量。来人,拿大酒碗,倒酒。”或许是弗利兹的话,让亚特兰斯觉得胜券在握,挑了个之前每次都输的比赛方式。

    “开始!”在一切准备就绪后,桌面上摆放着两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