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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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丽国王决定动手了,洪武二十年(1387),冯胜和蓝玉率领军队打败纳哈出,控制了辽东,并在辽东设了铁岭卫都指挥使司,控制了铁岭,这可是一个敏感地带,因为铁岭在元朝时就是元朝和高丽之间的国界。高丽一直想占据这个缓冲地带,而明朝的军事行动无疑打乱了高丽王朝的如意算盘。

    高丽国王辛隅毕竟政治经验不足,居然去找朱元璋要求获得铁岭的领土,这一要求搞得朱元璋啼笑皆非,自己打了几十年仗,就是为了几块地盘,这位少年天子居然异想天开,想找连工资都不愿意多发的朱元璋要土地。

    结果可想而知,朱元璋严词拒绝了使臣,这位高丽国王也真是血气方刚,他命令调集各道军队于洪武二十一年(1388)征伐辽东。

    那么这支远征军有多少人呢?据《李朝太祖实录》,这支部队一共只有近四万人。而他们的敌人——驻守辽东的明军,刚刚打败了纳哈出的二十万元军,在北元已经被击溃,退守沙漠的情况下,高丽的远征军有什么办法和这支久经沙场的明军对抗呢?

    但辛隅似乎并没有考虑太多,估计他是按照高丽军队以一当十的比率来计算战斗力的。

    这样看来,辛隅对当时的形势的认识是比较糊涂的,但他派去打仗的将领却并不糊涂。

    至少李成桂不糊涂。

    这支军队的统帅是曹敏修和李成桂,他们分任左、右军都统使。李成桂一直反对和明朝决裂,他极力劝阻未能成功。作为一名将领,他清醒的认识到攻击辽东是以卵击石,但迫于上级压力,他还是率领军队出征了。

    大军到达铁岭后,李成桂并没有发动进攻,他另有打算。

    这位统兵大将先做通了曹敏修的工作,然后一咬牙、一跺脚,造反了!

    他带领军队打回了老家,废黜了辛隅,建立了自己的王朝,这就是著名的李氏王朝。

    为了争取明朝的支持,李成桂派使臣向明朝称臣,他向朱元璋递交了国书,新人新气象,李成桂废除了高丽的称呼,这个新的王朝需要一个新的名字。

    这个庄严的使命落在了朱元璋的身上,他经过慎重考虑,取"朝日鲜明之国"之意,为这个王朝确定了新的名字——朝鲜。

    从此这个名字成为王国的统一称呼,并延续至今。朱元璋亲自下令:朝鲜为永不征讨之国,明和朝鲜正式以鸭绿江作为边界。而朝鲜尊明为天朝,并采用明年号,此后朝鲜的历代国王继位后都要派使臣至明朝,得到明朝皇帝的确认并赐予封号。

    朱元璋和李成桂确定了明王朝和朝鲜和睦友善的关系,也立下了双方守望互助的诺言。后来的历史证明,他们都遵守了自己的承诺。

    李成桂的建国举动及明朝朝鲜和睦关系的确立,对后来明朝的发展产生了影响,而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对今天的文化传播也有一定的因果关系。这是从何说起呢,且听我慢慢道来:

    在李成桂建立李氏王朝一百多年后的1506年,李朝中宗继位,在他担任国王的三十八年里,有一位医官靠着自己的努力做出了一番事业。四百多年后,这位医官的事迹被拍成了电视剧,流行一时。

    这部电视剧就是《大长今》。

    这么看来,李成桂那一咬牙的决定实在影响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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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鲜成为了大明的属国,北元也被打得奄奄一息,躲到沙漠里整日吃沙子。强大的明朝终于平定了帝国的边界,自盛唐之后,经过数百年的漫长岁月,中原政权终于不再畏惧游牧民族的进攻,一个庞大的帝国又一次屹立起来,它用自己的实力保证这个国家的臣民可以安居乐业,经济文化可以不受干扰的持续发展。

    在今天看来,我们不得不说,这是一个了不起的成就。

    而此时大明帝国的内部,也是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战争造成的破坏已成为过去,经济得以恢复,国库渐趋充盈,朱元璋通过自己的努力使这片饱经战火摧残的土地恢复了生机。

    朱元璋对此也十分满意,应该说,他是一个好父亲,好祖父。幼年的不幸遭遇使得他不愿自己的子孙受苦。为了让继承人可以安心的统治天下,为了维持这种欣欣向荣的景象,他为自己的帝国建立了一整套完备系统,他坚信只要子孙们坚守自己创立的制度,大明帝国将永远延续下去。

    但要保证皇位永远属于自己的子孙,还必须清除一些人,这些人包括胡惟庸、李善长、蓝玉等(名单很长),经过二十余年的不懈努力和胡蓝案的血雨腥风,他基本解决了问题。

    似乎一切都很完美,该杀的杀了,该整肃的也整肃了,就此结束了吗?

    不,还没有。

    还有几位老朋友需要做个了断。

    洪武二十五年(1392),朱元璋杀掉了四十年前为他算命的周德兴(大家应该还记得他),这位已经被封为江夏候的算命先生终于兑现了他当年的算卦结果——卜逃卜守则不吉。

    他确实是无处可逃,也无法可守了。

    洪武二十七年(1394),朱元璋杀颖国公傅友德,一代名将就此陨灭。与他同时被杀的还有蓝玉的副将,在捕鱼儿海战役中立有大功的定远候王弼。

    洪武二十八年(1395),朱元璋杀宋国公冯胜,这位开国六公爵的硕果仅存者终于没有躲过这一刀。

    杀吧,杀吧,为了帝国的将来,你不入地狱,谁入地狱?

    当年的伙伴一个个都被送走了,事情终于可以了解了。

    对了,还剩下最后一个——汤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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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汤和是很懂事的,与胡惟庸蓝玉不同,他一向对朱元璋尊重有加,而且他很早就看出朱元璋的强大与可怕,所以他选择了放弃兵权,安享荣华。

    其实朱元璋并没有完全赶尽杀绝,曹国公李景隆(李文忠之子袭父爵),武定候郭英、长兴侯耿炳文都逃过了朱元璋的屠刀,但汤和与他们不同,作为与朱元璋一同起兵的伙伴,他比别人更有影响力,更有威胁。

    所以尽管汤和已经不再掌兵,朱元璋还是去看望了汤和,当然,这次探望在某种程度上将决定汤和的生死。

    当朱元璋看到汤和时,他惊奇的发现,这位当年英勇无畏的将军只能躺在椅子上,嘴角留着涎水,支撑着向他行礼。

    汤和似乎也了解朱元璋的来意,他以一种常人难以理解的眼神看着朱元璋,那眼神中隐含着乞求:

    陛下,难道你真的一个都不留吗?

    朱元璋懂得这种眼神的意义,四十年前,一群出身贫贱却胸怀大志的年青人,为了生存和理想,挺身而出,经历千辛万苦,推翻暴元,建立了大明王朝。他们曾经憧憬过未来,也曾互相许愿,以荣华相见。在走向成功的路上,有人死去,有人活了下来。

    而此时,幸存者只剩下了一个站着的人和一个躺着的人。

    朱元璋不会忘记,四十年前的濠州城,一个九夫长的身后跟随着一个谦恭的千户。

    几十年的刀光剑影和斧声烛影,当年的朋友都远去了,有些是为我而死的,有些是我杀的,想来所谓孤家寡人,就是如此吧。

    汤和,活下去吧,那激荡岁月里英姿勃发,生死共进的人们,现在只剩下你和我了,陪我走完这段路吧

    我很孤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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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送走了老朋友,朱元璋终于放心了,大好河山将永远掌握在自己子孙的手中。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虽然之后发生了很多他做梦也想不到的事情,但这个判断却始终是正确的。

    杀掉这些良弓走狗固然是好,可问题也随之而来了,蒙古骑兵仍然时不时地骚扰边界,这也是可以理解的,游牧民族不擅长耕田,一旦从统治者的位置上退休,想再就业就很难了,粮食衣服金银不会从天上掉下来,获得这些东西的最好方式只能是重操旧业——抢劫,这也是没办法,总得找条活路吧

    朱元璋老了,他不再是那个意气风发、纵横千里的年青人,长期的战争经历和繁重的公务压弯了他的身躯,消磨了他的锐志。且不说眼前的这些打劫者,万一将来又出个蒙古第二,谁去抵抗呢?

    年青人还是靠不住的,他们只会空读兵书,战争不是儿戏,需要严谨的思维和准确的判断。李景隆年纪不大,可这个人除了是李文忠的儿子外,什么都不是。而此时能带兵、有经验的都被杀掉了,这又是一个难以解决的问题。

    可就如同以前一样,朱元璋总是能够想出解决的办法。他找到了一个极有军事天赋的人,这个人的能力足以完成保护国家安全的任务,更重要的是,这个人的忠诚是绝对可以信任的。

    此人就是我们下一幕的主角朱棣。

    洪武二十年(1360)四月,根据可靠情报,陈友谅即将率大军进攻应天,兵势极为强大,谋臣武将个个人心惶惶,而就在这战云弥漫之时,一位身份卑贱的妃子为朱元璋生下了一个儿子。当然,这实在不是个生孩子的好时候。很多人都已经准备收拾包裹分行李散伙了,没人顾得上这位母亲和他的儿子,朱元璋照例去看了看,但也仅此而已。对他而言,现在最重要的是保住自己的命,儿子已经有三个了,多一个不多,少一个不少。

    在险恶环境中出生的这个婴儿,就是朱棣。而按照出生地属地原则,他应该算是南京户口。

    虽然他是城市户口,但他的出生环境似乎并不比当年的朱重八好,因为至少朱五四全家不用担心脑袋搬家的问题。

    一位传奇的帝王从此在历史上留下自己的痕迹,从一声啼哭开始。

    自古有云:善用刀剑者,死于刀剑下

    而对于这个婴孩而言,生于战火,死于征途,似乎就是他一生的宿命。

    明朝那些事儿朱元璋篇第四十二章

    章节字数:1938更新时间:07-02-22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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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编号的一致性,本节为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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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棣就是这样成长起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