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 3 部分阅读(1/2)

    儿?那个位置应该怎么形容,喉咙下面?还是肚脐儿上面啊?”南湘刚要回答,就听见唐宛如特别不耐烦的告诉我:“奶子中间!”顾里一个猛子沉到了水里去,看起来像是受不了这个刺激,自杀了。为什么会哭呢?后来我总是不断的回忆起那个夜晚。如果上帝真的存在,如果他那个凌晨还依然清醒着,那么,他在高高的天空之上,俯视着黄浦江边最高的那个露台上的四个女孩子,他看着她们的泪光,听着他们平凡而微茫的心跳声,他会想些什么呢?我想可能是因为当下的景色实在太美,漆黑的天幕上点缀着大颗大颗钻石般的星星,对面陆家嘴无数摩天大楼组成的水泥森林一片漆黑,只剩下零星一些因为加班儿依然亮着的窗口,还有摩天大楼顶上一片乱闪的红色导航灯,仿佛被风吹动的灰烬里燃起的无数星火,这让陆家嘴看起来像是上帝放在江边的一片银河。我想也可能是因为我们积压了太多的情绪,我们在内心建筑起的高高的水坝终于在酒精的冲击下轰然垮塌。两年前的那个时候,南湘还是沉浸在厚重的画册世界和爱情小说里的文艺女青年,她画着每年都会拿奖的美丽油画,吸引着无数学校的摇滚青年和物理怪物疯狂迷恋她;而唐宛如那时还是一直娇小可爱而且害羞的肌肉牛蛙,她喜欢在胸口戴一朵巨大的粉红色蝴蝶结然后快乐的奔跑在操场上,看起来就像在胸口贴了两片nubra;顾里那时还是一个整天拿着银行卡和计算器到处行凶的流氓,但那时的她其实并没有多么广阔的眼界,她并不知道两年后的上海会出现一种东西叫做“外滩源半岛酒店里香港名媛们一直引以为传奇的下午茶”,那时的她依然满足于学校六十八块钱的早餐,她那时觉得那就非常高档了,只要能把学校里其他的小贱货们比下去;两年前的我,这样一个来自平凡小老百姓家庭的人,也完全活在一个玻璃房搭建起来的温室里,我是一朵娇嫩的玫瑰,外面的风雪吹不到我,肮脏的双手抓不到我,温柔的王子天天念情诗给我听,但我还时不时地拿我的刺儿扎他,看着他痛苦而英俊的脸我就越发骄纵狂妄,渴了有人给我浇水,冷了有人给我开暖气。而一转眼,我就被连根拔起插到了塔克拉玛干沙漠里,不要脸的沙尘暴疯狂的抚摸着我娇嫩的花瓣,仿佛一个猥琐的男人的淫笑着蹂躏一个哭泣的萝莉,而且我身边是一棵棵高大壮硕浑身是刺儿的仙人掌,他们一个个都穿着高跟鞋,和我挣抢仅有的养料和水分。就是在这样的状态下——就是每天拿着秒表来掐着时间完成一个又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的工作状态——我们四个几乎很少相聚在一起,不用说整夜整夜的谈心,不用说一起卧在同一个卧室里,蜷缩在同一张床上看DVD里的演唱会,我们就连一起和一个下午茶,甚至是简单的一起吃一顿午饭,都变成了奢望。无数个白天,问我都能看顾里在办公室里不停的打电话、不停的收发邮件的样子,她面无表情,但是眼睛里闪烁的微光看起来就像是一篇是淋淋的疲惫,我还目睹过她因为前一天晚上通宵写计划案然后第二天一大早再接着开会,因此在会议中途去洗手间直接吐了,我跟去了厕所,在厕所里帮她撩着她的爱马仕丝巾,她吐完回来继续面不改色的讨论着各种提案,我悄悄的在她的咖啡里倒进了一包宫洺的营养师配给他的高动能营养剂粉末。而南湘,投了一份有一份简历,去了一次又一次面试。有时候晚上我起来上厕所,也能看见她依然坐在电脑前浏览招聘网站,她的手边放着的咖啡杯,早就没有再冒热气了。在这样的生活里,我们曾经无话不说、掏心掏肺、彼此扮演彼此的贴身小棉袄、彼此充当彼此的知心大姐姐的学生时代,就这样一点一滴的烟消云散了。我怀念那个年代。我真怀念那个年代啊。那个时代蒙着一层柔软的灰尘,如同温热的丝绸般抚摸着我们还没有皱纹的脸,泪水可以沿着年轻光滑的眼角流进领口。那个我们混居在大学寝室的时代,每个我们一起留校的星期六下午三点半,我们都会打开收音机,听电台里一档怀旧金曲栏目,那个栏目总是反复的放着《雪山飞狐》的主题曲《追梦人》,每当凤飞飞唱到“看我看一眼吧”的时候,我们几个都会一起放声高歌彼此对望,做作的伸出双手,模拟着琼瑶剧里女主角的身姿。

    在那个夜晚,在翻滚不息的池水和水面下的高级LED冷光灯里,我突然明白了之前大人们说的,什么叫做生活。生活就是不可抗力,他就是合约里唯一一条、也是永远都会存在的那一条无人可以更改的霸王条款。于是在这样浪漫到永恒的星空下,在江边高处不胜寒的琼楼玉宇里,我们几个哭着笑着,说了好多的话,我喝醉了,大部分都不记得了,但我终于明白了,唐宛如还是唐宛如,他永远都是我们心里的那个如如——对,就是那个宠物。她告诉了我们南湘母亲吸毒的事情,是她报的警,她那时完全吓坏了,她本来是去南湘家找南湘吵架的,结果,满脸横肉杀气腾腾的他一推开南湘家的门,迎面就是南湘妈正往胳膊上扎针的壮烈情景,她当时完全是出于保护南湘的想法,而且她从小到大受的教育都是“出了事,找警察叔叔”。不像我,我已经被成功洗脑成为了“出了事,找顾里”。只是这个举动,放在当时“南湘、卫海、唐宛如的三角爱恨情仇”的低气压之下,被我们几个误读了。其实仔细想想,如果换了是我,知道南湘搅和在和毒品相关的事情里,我也许也会报警。我总不能眼睁睁看着她下地狱吧,更何况我不是顾里,能打几个电话就事情给解决了。而说到卫海的时候,唐宛如特别豪迈,两手一挥,“没事儿,我当然能理解!换了我是他,我也喜欢你。你那么漂亮,又会画画,而且有丰乳肥臀的,输给你我特别坦然!”唐宛如估计是这段时间看了点书,会用丰乳肥臀这个词儿了,以前大学一年级刚开学的时候,他形容我们系里一个巨乳妹可没这么文雅,“我靠,你看那女的,奶子像吐鲁番一样!”我当时没能理解,我还问他:“吐鲁番不是盆地么,凹进去的呀!”唐宛如特别淡定,“是呀,就是被那女的摔一跤,砸出来的坑。”此刻唐宛如把头靠在南湘的肩膀上,歪过头看着顾里又及时补了一句,“要是输给顾里,我可就想不通了,谁愿意更一个算盘谈恋爱啊!”我被一阵响亮的掌声从回忆里惊醒,眼前金灿灿的阳光下,顾准和Neil听完了唐宛如的英雄事迹,都忍不住为他鼓掌。唐宛如看着面前两个性感男尤物对自己微笑鼓掌,目光迷人,他忍不住呼吸急促,抬起手轻轻地扶住胸口,看起来不知道是激动还是想呕,难以分辨。空气里传来南京西路上那口历史古老的座钟浑厚的报时钟声,我们几个结束了我们的早晨聚会,纷纷把椅子搬到屋檐下放好,同时回房间各自准备着各自上班需要的东西。我和南湘拖着椅子往家走,一边走,我一边问她,“你今天还要去面试么?”南湘点点头,“是呀,找了一个画廊里的工作,不过是初级助理,试试看吧。”我点点头,伸出手欢迎,“Jointheclub。”南湘喝了口咖啡,看起来似乎是随口提起一样,不轻不重,“听说这家画廊和你们《M。E》集团也有关系,好像是你们控股的吧,我在之前投简历的时候好像又看到。”我愣了一愣,不知道做什么表情。而南湘已经随着顾里走进屋子里去了每一天的早晨都是这样,一到上班时间,我们几个就雷打不动的开始从家里四散开去,奔向《M。E》的那栋大楼,如同一群快乐的小动物,唧唧喳喳手拉着手蹦跳着跑出森林,跑向屠宰场的怀抱。其实仔细想来,我们的人生里似乎真的有一种类似神秘因素的东西,说的文艺一点儿是缘分,说的恶心一点儿那就是前世的羁绊,但如果要说人话的话,那估计就是上辈子做的孽!二十几年来,似乎总有各种各样的事情,让我们这群人分开了,又合拢,离别了,又重逢。我们携手度过了初中、高中、大学……但上帝似乎觉得还不够,我们还要在一起度过更加漫长的人生。也许上帝他老人家越来越发现,我们这群人是一群非常有天赋的戏剧化表演者,我们能把人生过的异常精彩,比好莱坞的灾难大片都好看——谁不爱看勾心斗角、俊男美女、八卦满天飞的电视连续剧啊?所以,你说这个概率有多低?我们这么多人,纷纷进入了同样一家公司。从我去面试《M。E》那一刻开始,仿佛就启动了一条无法停止的齿轮链条,咔嚓咔嚓的,一直到今天,顾里成为了我们公司广告部的总监,顾源成为了我们财务部的总监,Neil轻描淡写的进了法务部,顾准握着我们公司那么多的股份,想进去工作那简直就是分分钟的事儿。而现在,又来了一个潘多拉魔盒——南湘,我隐约的觉得这背后有一条异常诡谲的食物链,但我看不真切,也搞不明白。我只是非常清楚的知道,这事儿还没完。——什么事儿?呵呵,我们的人生。

    Chapter 2

    我停止胡思乱想,抬手把喝完的星巴克杯子丢进门口的垃圾桶,一抬头,正好撞见穿着窄身的黑色西装准备出门的顾源,他低下头,对上了我的目光,那一刻,我觉得像是一盆混着冰碴的冷水从我的头顶当头浇下。是的,自从简溪离开之后,他对我就一直是这种眼神,混合着蔑视和冷漠。我没一次看到顾源,他都用这样的眼神来时刻提醒着我,让我知道自己曾经是多么恶劣的一个贱人。这是他无声而又冰冷的惩罚。在他的目光里,哪怕时间过去快要半年的样子,2009年夏天的那个早晨,就是简溪和我分手的那个早晨,依然固执的活在他坚硬锐利的瞳孔里,依然鲜活的就像是存放在恒温零度的实验冰柜里的原始胚胎一样,只要轻轻的一刺激,就能迅速繁衍分裂,长成一个让我无法回避的、只能直视的血淋淋的怪胎。我其实特别能理解顾源对我的仇恨,说实话,如果今天换把椅子坐,顾原因为一个女人而抛弃了顾里,我想我应该表现得比现在的顾源更加可圈可点,着来自于女人体内戏剧化的天赋。我想我绝对不会仅仅只用冷静的目光羞辱对方,我们这群疯子能干出来的事儿可多了,无论是否丧尽天良。我们只求沆瀣一气。顾里说得对,男女从根本上就是敌对的。就像之前简溪说的,如果顾里杀了人,那一定是我帮他的枪装上的子弹;顾里也说了,如果顾源强奸了唐宛如,那一定是简溪帮忙脱得裤子——要么就是唐宛如自己脱的。在这件事情上,我觉得最艰难的人是顾里,他站在我和顾源面前,里外不是人。特别是当客厅只有我们三个人的时候,那个场面别提多尴尬了,无论是一个小时,还是一整个晚上,顾源都可以不和我说一句话,甚至是他和顾里的对话中途,如果顾里和我搭一句,他就可以再也不接一句话。我理解顾源,我甚至一点儿都不怪他。我更理解顾里,我感谢她。我唯独理解不了的,是我自己。为了弥补我给顾里造成的困扰——并且我还寄人篱下——我用我一整个月的薪水给顾里买了双GUESS的高跟鞋,当我把礼物送给顾里的时候,她贼眉鼠眼的上下打量了我一圈,小心翼翼的接过盒子,动作精准而平稳,如同拆弹专家,她深吸一口气,然后慈悲的对我说:“说吧,你要求我啥事儿?”我“嗷”一嗓子就伸出爪子过去掐住了她的脖子。我满心酝酿起来的“友谊地久天长”就被这个“顾地魔”给毁了。当我咆哮着说清楚我的本意之后,顾里特别内疚,她检讨了自己确实没有人性,并且发自肺腑的感谢我,最后,她握着我的手说:“林萧,但作为你的好朋友,我必须说实话,我平时几乎不穿平底鞋,所”……“我看了看盒子里那双6cm的高跟鞋,在对比一下顾里脚上那双14cm锥子一样的细高跟,我认输了。我扶着额头,企图最后的挽救,说:”这个鞋子好歹有6cm,如果它都不算高跟鞋的话,那我们平时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