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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9 部分阅读(1/2)

    那种惊愕,一点也不比我这几天的奇遇,让我震惊。

    呆了许久,我把那具骷髅破碎的骨格,聚在了一起,放在一个稍深一点的小坑里,用一块石头,压了起来。这才把那两枚戒指,在自己破烂不堪的衣衫上擦了擦,也戴在了自己的手指上。

    向上游,是比较轻松的事情。

    另外,越向上,外面的光线越明亮。渐渐地,我能看清头顶上的水面以及水面外的蓝天了。

    这是一个不大的湖泊,四周应该是不高的群山。

    在水面下面一两米深的地方,我巡游了一下。四周什么都没有,连一只小鸟都没有,安静得很。

    再停几分钟,想了想出水后的种种可能。

    在靠近岸边的地方,我大大地吐了一口湖水。慢慢地从水里冒出了头来,接着上湖岸,觉得自己的肺,快要被里面的水给负累的要裂开一样。

    慢慢地倒立起来,轻轻地吸气,肺里的水,哗啦啦地流了出来。

    这样立了四五分钟,终于把肺里的水全倒出来。

    空气里的氧气,重新进入了我的呼吸系统。一种宏厚的真气在周身运转着,似乎,现在从空气里的氧气,对我来说太多太多了。

    我慢慢地躺了下来,躺在一块稍平坦地石头上,适应一下周围的环境。躺了一会儿,转身趴在地上,把那两枚刚才在水底下找到的戒指放在太阳光下。

    果然。它的影子是彩色的,一枚是我希望的青色,但另外一枚,却和我手指上的另外一枚一样,是红色的影子。

    我有点疑惑——难道,这戒指,不是唯一的?为什么不是我想像中的五枚戒指。每枚一种颜色呢?难道,这种戒指。在某些情况下,其实并不象我想象中的那样宝贝,而是普通的戒指?

    但就算它普通,有总是比没有强!

    休息了许久。等到自己觉得不起来走一走动一动就全身难受的时候,我才爬起来。这时候,天色已经接近黄昏了。

    我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

    身上除了两把刀子可以防身外,我是身无分文。要是说身上值钱的东西,也是有的。比如说那两把刀子,特别是今天才拾到的镶嵌着宝石的这把……但要是让我把它卖了,我还不如去抢劫……

    三步两步,便上了一个山头,向远处望去,这是我非常陌生的地方。远处,似乎有一个城镇,工厂楼房,白乎乎的一大片。离这里距离大约有二十公里。

    我这样衣衫不整地,天黑了以后进城,应该更好一点。所以,我不紧不慢地向那个城市进发。

    当了兵以后,想问题的方式就与以前不一样了。比如,以前,要是在这样的山林中漫步,便会有许多浪漫的想法,什么山河壮美,什么美人相伴。现在,想的全是,这地形,要是守的话,应该在什么地方设伏?要是敌人来了,要等他们走到什么地方再开枪?要是自己进攻的话,应该从哪个方向猛攻……

    这样边想边走,倒也算心情不错。是的,自己又会了一招水小用肺呼吸水的绝技,不亦乐乎?又找到了两枚戒指,一把漂亮锋利的匕首,不亦乐乎……

    天黑的时候,我已经到了城市的郊区。看了看路牌,并不知道这个城市到底是哪个国家的,但文字,我却是认识的,全是因为前些时候恶被了自己的外语的原因。

    在郊区的一个别墅里,“借”了一身笔挺的西服,还顺手拿了个漂亮的公文包,把自己的情里的一把战术刀插在腰间,而另外一把刀放在了包里。

    甚至,我还找了一个变色的太阳镜,架在了鼻子上,看起来象个文雅的生意人——任谁也不可能把我与军队的职业狙击手联系起来。

    可惜,这家人的现金很少。算了,到城里,再向其他人借吧,反正,跟小丽钱云她们学的技术,不用白不用,和杀人比,“借钱”要文明得多。

    但他家冰箱里的好吃的东西,我就不客气了我边吃东西边找了本地图看了看,总算明白自己大概身在何处了。

    我已经在离销魂谷四百公里外的一个中亚国家的小城市了。要是以后再有人追杀我,我就向黑龙潭跑,然后,一头扎潭水里去……不过,在急速的暗流里,就算象我这次这样的好运,不碰到岩石撞死,估计也不一定再漂流到这个出口来,而下一个出口在什么地方,我并不知道。这地下河对我来说,除了我觉得可能不是天然的之外,其他的全部是一个深深的谜……

    走的时候,当然还要借个车辆代步,目标是市中心。

    当然,在见面之前,我做梦也没有想到,在这城市里,竟然会见到了她!

    第237节 重逢

    下了车,收敛了一下自己身上的杀气。我信步在街上走了一圈。等到了一家本市最大的一家酒店前的时候,身上的现金已经够我用很久了。

    我去了一下卫生间,在隔间里,把那胖胖的钱包打开,找了一个和我长得相差不太离奇的身份证,挑了出来。其他的钱包,只要钱,其他东西,都仍然放在钱包里。然后,把它们都扔到马桶的水箱里。

    但用一个虚假的身份证,还是不太安全,这也算是权宜之计了。

    出了卫生间,正准备向总服务台去开房间,却听到身后不远处的电梯响了一声。

    回头一看,我一愣,旋即,把我的大嘴都笑得咧开了,竟然是霸王花!

    我做梦都没有想到,竟然在这里遇上了霸王花!!!

    她正和几个人,从电梯里走了出来。竟然非常地自信,象个大人物。

    “很久不见!”我用英语对她说,当她从我身边经过的时候。我想,象这样简单的英语,她还是能听懂的。

    霸王花娇躯一震,停下了脚步,她缓缓转过身,看向我,眼睛里是迷茫的喜悦。

    我走上前去,在人群里,轻轻地拥抱了她,在她的耳边甜甜地说:“也许你偶尔会想起我,可我一直在等你!”女孩嘛,喜欢爱情带着一点表演的色彩,就算是霸王花,也不例外。

    霸王花的手,漫漫的抱着我,喃喃地说:“真的是你呀……你变了!”

    “是不是变帅了?”我嬉皮笑脸地说。

    “也许吧,但我……”她没有接着向下说。我便猜到她说的不会是什么愉快的话,便赶紧转移话题。

    “姐姐,你要去哪里?”我问她。松开了抱着她的手。

    霸王花向后退了两步,先是理了理她的衣服,才说话:“还不是给你这些臭股东赚钱!”

    这时候,我才想起,原来,自己还不是一无所有。但更让我惊讶的是,原来非常大大咧咧的霸王花,会非常熟练而且细心地在与我拥抱之后,未先说话,先把自己的衣服整理一下。我想说自己没有变,是她变了,但……事实上,时间才是改变一切的东西——我们都变了,毕竟我们分开了这么长的时间。

    是呀,这么长的时间!也不知道她这么久,都是怎么过来的,也不知道她是不是已经有了男朋友,不短简她是不是结婚了。我……这个和她有过肌肤之亲的人,却一直没有去问候过她——我忽然有了一种伤感,更有了一种负罪的感觉。

    “对不起……我没有去看你……”我对她说。

    霸王花没有说话。看了看左右的人,说:“你住在哪里?”

    我说:“借一步说话?”

    霸王花点了点头,对身边的人说:“你们到车上等我,十分钟之后我出来。”

    等她的随从走了,我嬉皮笑脸地说:“十分钟哪里够啊?”

    霸王花带我走进电梯,在电梯上,她便开始问我,为什么会在这里?

    “一言难尽!”我一句话带过了。

    等到了房间,门一关。才发现,两个人独处的时候,会更难堪一点。我不知道应该抱她、亲她,还是尊重她,象个议会里的准备发表演说的绅士。

    霸王花白了我一眼,自己先坐在了床上。

    我顿时放下心来。她要是想保持与我的距离,她会拉一张椅子,坐下来说话。我走到她面前。

    “干嘛呀?你!”霸王花象是生气地说。

    我一把抱住她,嘴里说:“想死我了!”这句话倒是真的,我确实会常常想起她。同时手,在她身上,轻轻地摸了几下,见她并没有强烈地阻拦,便开始狂野地对她上下其手。

    “别……霸王花虚弱地说,并没有反抗,但过了两三分钟,她轻轻地推开我,动作轻柔,但非常地坚决与肯定。

    我看了看她的眼睛,自己心里觉得有罪,先把眼光转开了。

    霸王花叹了一口气。

    我低着头问她:“这两年,你还好吗?”

    霸王花没有说话,却问我,怎么会到这个城市里来。

    我简单地说了一下,说小丽昏迷,说到自己被监狱开除,再说到自己和太极奇门的关系,说自己与武超群之间的矛盾,再说到被追杀通辑,再说到入伍。最后,告诉她自己在前几天的一次任务里,掉进一个水潭里,昏迷过去,然后,被地下河带到了这附近。

    我在部队的性质和地下河的情节上撒了谎。

    霸王花似乎听出我说的不全是真的,但她也不多问。不等我问她,她自己先说了为什么到这里来的原因。原来,她办的服装鞋帽厂,后来成了时装公司。由于经营得比较好,业务越做越大,后来,她干脆从时装公司的业务里跳了出来,专门进行进出口贸易——这个发财更快一点,她在中亚这一片有一个合作伙伴,也是个女人,叫安娜,本来也是特种兵。安娜,从特种部队退役后,自己做了进出口生意,也是生意越做越大,最后,成了中亚地区最成功的轻工产品的国际贸易方面老板。所以,偶然,也是必然的,两人见面了。见面以后,两人一听说对方都在特种部队服役过,先是互相不服气,后来,较量过几次后,反而关系越来越好,就成了生意上的亲密伙伴了。这次来,也是谈一笔服装出口生意的,金额较大,有八九千万。安娜的老家在这个市,她母亲病了,所以,她一边在这个市照看母亲,一边谈生意。

    我点了点头,问她在这边还习惯吗?

    霸王花说:“除了喝酒凶一点之外,其他的还好。”

    我笑了笑说:“你不是特别能喝酒吗?”

    霸王花说:“姐姐老了…”

    我小声问:“你……结婚了吗?”

    霸王花横了我一眼,说:“对象都没有找好,跟谁结婚呀?”

    我心里一喜,甚至脸上也神彩飞扬了。

    霸王花踢了我一脚,说:“死相,听说人家日子过得不好。你还高兴!……”

    “我房间还没有开呢……”我说。脸上肯定乐开了花,甚至连自己都为自己难为情。

    “你要是不累,跟我去喝酒吧?时间不早了。”霸王花不理会我说的话。

    我点头同意了,让她把我手里的包,锁在了房间的保险柜里。

    霸王花亲自开车载我去酒店,我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

    在车上,我问起了叶芝的情况。

    霸王花说叶芝很不错。各方面都很好,现在是她最得力的助手,感谢我送了一个人才给她!而且,她以前开的时装公司,现在,实际上是叶芝在管理着。

    我说:“不可能吧,叶芝就没有什么缺点?”

    霸王花想了半天,才说:“叶芝这孩子,就是太过现实了!做什么事情,总是要先比较一下。要讲个价钱!做生意嘛,这也没有什么不好,但她事事都是如此……”

    我心里想,当初和叶芝几夜狂欢,她又哪里讲过什么价钱?什么事情不是百依百顺?

    念头一闪之间。便又听到霸王花说:“她最近,在和一个身价过亿的财主谈对象,估计差不多了。那个财主,打算把我们的时装公司买下来,送给叶芝做嫁妆!我想,只要价钱合理,甚至我们少赚点钱,既然是送给叶芝的,我们还是卖了吧,行吗?”

    我过了半天,才又想起,自己也是那家公司的名义上的董事。

    我摇了摇头说:“什么事情,你决定就行了。我正式对你说,要是你不反对,我那股份,就送你给你了!”本来,我是想送给叶芝的,但一听说她傍上了身价过亿的财主,我立刻就打消了那个主意。

    想起叶芝给我的信里说的:我恨你!

    我不知道自己听到她的这个消息后,应该高兴,还是不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