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N033章 尽力(1/2)

    三月七号,由南景市公安局大队长廖峰,刑警队副队长徐泽浩,支队长古胜刚主持的关于1.19案第三次大排查综结会在市公安局大楼的三楼会议室进行。

    其中以十三个分局排查组组长(分局治安大队队长担任)为发言人,讨论并分析对本案的一些推测;

    首先是鼓楼分局的李队长进行推理;

    首先声明一下,以下的推断,均属我个人的想法,并不代表我们分局,

    目前各分局争论最多的,无非是犯罪嫌疑人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或者说,从事什么职业。有医生说、屠夫说、厨师说,等等等等,理由不外乎“刀功精湛”。对于嫌疑人的职业,我先不谈自己的观点,单就目前所知的情况,被害人的尸体被切成一千多片,内脏被煮过,并被整齐地叠好,包括衣物也被整齐地叠好,可见嫌疑人很强的心理素质,同时可能懂得医学知识。如此看来,嫌疑人的文化程度较高,应当受过高等教育,至少其个人素质要高于普通的初高中文化者。试想,一个只有初中或高中文化程度的大老粗,凭借什么能吸引一个在校女大学生的注意?且又有什么能力做到杀人后冷静地分尸?所以我认为,嫌疑人是屠夫、厨师,或者锅炉工的可能性都很小,因为这几种职业的从业人员文化程度及素质普遍不高;至于医生,只能说有可能性,因为目前还没有任何可用于推理的证据。

    但问题是,嫌疑人的作案手法真的与职业有关吗?我们不妨做一个大胆的假设:嫌疑人所从事的职业根本与“切肉”无关,但他又具备相关的知识,比方说,利用业余时间自习了解剖学,香港电影《羔羊医生》很多人都看过吧?电影的情节就取材于曾经发生的“雨夜屠夫”案,其案犯林过云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我个人认为,这种假设的可能性比较大。”

    接下来,白下区分局的王队长也提出了疑问;

    “犯罪嫌疑人是怎样把被害人杀害并分尸的呢?在这个问题上,我有些个人的疑问,难道真是在街上偶遇被害人并将其强行带回祝葫再实施作案?不可能,因为这种情况,嫌疑人与被害人之间并不熟悉,被害人必然会激烈反抗,即便是成功将其带回祝葫,杀人后再分尸,也没有必要将尸体切成一千多片,甚至连内脏和衣物都整齐地叠放好,或者说,没有一种原因会导致嫌疑人这样做,所以,偶遇的说法基本可以排除。既然不是偶遇,那么嫌疑人与被害人之间应当是熟悉的,至少是认识的。是什么能够使两人认识并熟悉呢?我的观点是——相同的爱好。被害人性格孤僻,平时很少与同学交流,但这并不代表她就没有爱好。或许正是由于被害人的爱好与大多数人不同,才会导致她不与同学交流,而当被害人遇到一个与她爱好相同的人之后,她的心情会是怎样?一定是非常高兴,并且很乐于对这个人敞开心扉,对于嫌疑人来说,被害人身上也必然有能够吸引他的地方,这些应当是使两人互相熟悉的主要原因。那么究竟是什么样的爱好呢?我先不说,来说点别的。

    南大周围,包括小粉桥、青岛路、陶谷新村、甚至延伸到汉口西路、阴阳营一带,集中了我市的三所名牌大学——南大、南师大、河海。我一直认为,这里是南景文化气息最浓的地方,不知道各位是否有同感?这里的一切都显得那么地有品味,包括那些做生意的商人。”

    “我听说那个女孩认识的南景人根本不多,刚来没多久,凶手肯定是因为自身原因犯案,不可能是过往矛盾。”

    “而且凶手之后,就逍声密迹了。这说明他可能有正式工作,或者生活很稳定.大家说的一条很有道理,凶手有年龄阅历,单身居住,有空间有能力让他能很快和被害人相识,而且上海路那段很幽静,就算今天去,那里仍然能找到许多不被人打扰的适合聊天的地方.极其有可能因为音乐或者其他什么和被害人相识的。

    根据以往的变态犯罪的案例,这类犯罪嫌疑人的童年或少年时期基本上都经历过一件或数件对他们身体乃至心理造成伤害的事件,这类事件则在他们心灵上留下了阴影,从而导致了后来的犯罪。本案中嫌疑人过去究竟发生了些什么,我们无从查证,但有一点,事件本身一定对他的伤害很大,且主要是心理上。

    对于嫌疑人来说,被害人像极了“她”,他爱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