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髮笨蛋,她才不相信。
她也只好跟着承认,这件事实在离奇又噁心到令人沮丧的地步。
儘管如此,要两人同做了诡异的恶梦,依然牵强了些。
如果是恶梦,不会天天撞见姊妹在痛苦呻吟中被撕裂。
如果是恶梦,不会夜夜梦见那被靛蓝色所污染的世界。
因为,梦终究有醒的那天,现实却没有这么亲切。
于是在姊妹们都被吃光、轮到最后的三姊妹,她们打破花瓶、割伤恩客、引火烧屋。
无辜背负起种种罪名的不,理所当然地被奶奶送进修道院。
然后,她和金髮笨蛋被大野狼口、口地吃掉了。
后的事情,老实自己也不太清楚。
虽然脑袋总是恍惚着、身体也轻飘飘地很快乐,实际上做了些什么,都没有留下明确的记忆。
唯有对于不的,还能在夜晚的淫梦狭缝想起。
回过神,自己已经穿上褐色兔皮装,而向女人与男人张开大腿,而在郁暗森林招呼恩客。
快乐与快乐的交会,总缠绕丝红色的憾念。
那是三四公分高、二十八六公斤重的不。
──夏萝恍惚地凝视着垂下子宫的红心修女,好像想起了什么重要的事情似的,呆滞地晃起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