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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叫权。六年前,走出象牙塔的我,在这浮华的社会中,靠着自己的努力,获得了些的成果。 丰厚的工作收入,让我不必为生活的琐碎事情而烦心,比如房子、比如车子。 通过我自己的努力和出色表现,让我在毕业两年之后,成功在这个南方大城市里扎下了根。让我有了资本,可以迎娶那个令我痴痴爱恋着的女孩——思。 和思的相识,是在刚进入大学,军训过后的那个迎晚会上。 因为会跳民族舞,思被校文艺部选中,参与排练迎晚会的舞蹈,从而免去了军训的折磨。也是这个原因,让思在众因为顶着烈日训练,而晒得灰头土脸的生女孩群中,显得鹤立鸡群。 最后的生军训总结大会上,身着民族服饰准备参加晚会的思,在片灰绿色的军装中,美丽得像是朵怒放的花儿。 因为身高体壮,我被教导员叫上到晚会场的帮忙,机缘巧合下,与思产生了交集。 自晚会的那次相识后,我直以朋友的身份出现在思的学习和生活中。 身高米六八近米七的思,身材相当的匀称,该凸的地方凸,该翘的地方翘。皮肤如牛奶般白皙。致的脸上,那如同经过心搭配过的五官缀在其上。 闪烁着的双迷人大眼,长长的睫毛如两把的蒲扇,随着眼睛的眨动,扑闪扑闪的,仿佛要扫进人的心里。 最让我痴迷的是那双增丝则嫌肥,减丝则嫌瘦的修长美腿。无论是穿着丝袜,还是裸露着双腿只着短裤,每次见到,都会让我头昏脑涨,心跳像两面鼓在心拼命的敲打,随都会跳出胸腔样。 这样的思,不只是我,是全校所有单身牲口的梦中情人。 虽然没有排比出什么校花之类的对比,但是我相信,即使与那些所谓的校花相较,思也是不遑多让。 这样,因为早与思相识的原因,我心安理得的常出现在思的身边。虽然没有表白,但爱慕的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