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沈地闭著眼问。她贫血,被他急剧几个动作弄得头昏脑胀。“弄伤我了我们就再也不见面!你放不放手?”
“栾漪,你疯了,你真是疯了……”纪明程喃喃地重复著,可是被栾漪一说,动作也不由得放轻了,低头去吻她的唇,被她偏过头重重咬住,他也不闪,鲜血的腥甜在两人唇间漫延。
栾漪躲不过去,纪明程的血全沿著唇淌进她齿间,他瞪她的样子令她毛骨悚然。
“我只是好奇……”松了他的唇,栾漪难得地心虚。
“好奇到玩女人──”纪明程替她接下去,声音发涩,眼睛模糊到几乎看不清楚近在咫尺的面孔──还是,他从来都没看懂过她?
他还记得第一次看见她时的qq个x签名:
[我要找一个很穷很穷的男朋友,然後花他很多很多的钱!]
当时他就笑了,喜欢钱的坦白的女生不少,可像她这麽坦白地腹黑的坏心女生,还真是不多!於是加她为好友,“你要到哪去挖一个很穷很穷的男人来给你很多很多的钱让你花?不要祸害人好吗?”
栾漪发给他一个气愤的表情。
那时纪家还没出事,更没破产。纪明程身材高挑,长相出众,视见友如吃饭,一日三餐必不可少。所以甜言蜜语全不离口,“我不穷,但我愿意为你花钱。出来陪我逛逛街好吗?一个人好无聊。”
也就是那一天,他像是吃错了药,对看起来那麽清纯迷糊的栾漪作了不该做的事──强迫她接受了自己一向眼高於顶以致於一直留存的童子身。
从此,在他的生活里天堂和地狱共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