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序(2/2)

男人以及名牌包的女人,在我眼里还不如隔壁班那个总喜欢用鼻屎弹人的小胖子智商高。

    在我的童年时期,唯一称得上玩伴的,是个住在我家隔壁一幢浮夸别墅里的男孩,我叫他豪猪,因为他姓郝,他叫我河豚,因为我姓和。这个混蛋比我大五岁,也热衷于表现自己的智力超群,总觉得同龄人的智力还不如他表姐家养的哈士奇。他和我一样性格孤僻,天天沉浸在一种独孤求败的境界里,我们第一次见面就急于互相攀比自己思想境界的高深,于是讨论起了死亡的问题,那是他第一次跟我提起想要自杀的念头,为了不输给他,我立马接话表示好巧啊我也是。他说在这样的世界里活着是种痛苦,那年他十岁,和我说已经看见了自己的未来。他说他会读书,但读得好不好都没关系,因为家人会安排他出国留学,然后回国继承家业,事业稳定后,他会为了家族利益娶一个自己不爱的人,就像他的父母那样,再生一个自己不关心的孩子,就像他那样。他说自己找不到什么活着的意义,所以要去死。

    我说,那死亡就比活着更有意义了吗?

    他说,未知永远比已知有意义。

    我说,不存在已知,只存在你以为的已知。

    那天他为了这一点跟我辩了很久,最后也没争出输赢来,不过这之后我们就熟络了起来。

    豪猪和我一样没什么朋友,我们虽然总是互相讽刺,倒也建立了一种微妙的友谊。春去秋来,我们讨论了七八年死亡,直到现在他也没自杀。他当然不是真想死,把死挂在嘴边是他用来展示对抗姿态的一种方式,就好像我用装孤僻来体现与众不同。之所以我也至今没死,是因为我虽然找不到活着的意义,但也找不到死亡的意义。

    我和豪猪就采取何种死亡方式做过多次深入讨论,并且约定,如果哪天决定了要去死,一定要通知对方自己死亡的地点和方式,让后者做见证。某种意义上,我们可能算得上是生死之交。

    虽然,自从豪猪去出国读高中后我们的联系就渐渐少了,但在面临死亡以及与它相关的一切时,我总会想起他。遗憾的是,如今我恐怕已经无法兑现诺言,因为我不仅陷入了随时会消失的境地,也没有办法将这里的情况告诉豪猪。

    现在之于我,不仅未来不可知,连过去也已成为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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