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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之悲剧第10部分阅读(1/2)

    萨姆清清喉咙,想说话,说不出,又清了一次喉咙。

    “不,”他终于说,“我不相信你,我没办法……”

    “不可能,雷恩先生!”布鲁诺喊道,“根本是疯话!”

    雷恩叹气。“如果你们的反应不是如此,你们就不正常,”他喃喃地说,“然而,在结束这席话之前,我会说服你们两位,正是十三岁的杰奇·黑特——一个小孩,一个才要开始青春期,就这方面来说,几乎还算是个幼儿的小伙子——三次对露易莎·卡比安下毒,打击黑特太太的头部使其致死,还……”

    “杰奇·黑特,”萨姆喃喃自语,“杰奇·黑特,”仿佛借着复述这个名字,他可以从整个事件领悟出一点意义,“可是,一个十三岁的小毛头孩子,不管怎么说,怎么有可能编造一个那样的计谋,又付诸行动?简直,这——这疯了嘛!没有人会相信的!”

    布鲁诺检察官深思着摇头,“不要动怒,萨姆,你太激动了,否则你应该会知道那一点的答案,一个十三岁的男孩子根据一个为他准备好的犯罪大纲照章行事,并不难想象。”

    雷恩微微颔首,若有所思地盯着草地。

    巡官像只鱼濒死挣扎。“约克·黑特的大纲!”他大喊,“现在我完全懂了。我的天,正是如此!那个恶魔小鬼……我还以为是约克·黑特——以为他没死——还试图追一条死人线索……”他全身震动地大笑,笑声里夹杂着辛辣和羞愧。

    “从来就不可能是约克·黑特,”雷恩说:“无论他是死是活,当然,他还活着的可能性不是没有,因为尸身辨认并非绝对……不,两位先生,是杰奇·黑特,而且从一开始就可能是杰奇·黑特,要我告诉你们如何——和为什么吗?”

    他们呆呆地点头。哲瑞·雷恩先生往后仰身,躺在草地上,两手交叠在头底,向无云的天空述说他不寻常的故事。

    “我要从,”他说,“第二次罪案调查着手——即埃米莉·黑特谋杀案。请你们谨记,一开始我并不比你们任何一个人知道得多,我没有任何预设地踏入那块处女地,我所见,并进而相信的,都纯粹是观察和分析的结果。现在我来给你们说明,我根据事实所做的推理——这推理让我相信这个男孩子是所有事件的主犯,进而引导我找到约克·黑特悲剧性的大纲……

    “从一开始,这个案件就呈现不平常的困境,我们面临的凶手实际上有一名证人,然而就表面上看来,这名证人所能提供的一切帮助,等于跟不存在一样,一个又聋又哑又瞎的女人……一个既听不见,也看不见,而且更错综复杂的是,还是一个不能说话的人。然而问题并不是全然无法克服,因为她所幸还具有其他知觉,一是味觉;二是触觉;三是嗅觉。

    “味觉在这里根本不算数,我们也没指望用得上,但是触觉和嗅觉就派上用场,而事实上也主要是基于露易莎曾经触摸到凶手和闻到他身上的味道,我才得以根据这些线索推断出事实。

    “我已经向你们证明过,在露易莎·卡比安水果盅里的梨子下毒,和谋杀隔床的黑特太太,是由同一个人所为。我也在先前的分析中向你们证明,毒害露易莎从来就不是有意的,这个计谋的唯一目的,是要杀死黑特太太。

    “好,由于下毒和杀人的是同一个人,所以无论露易莎那天晚上在漆黑的房间里摸到的是谁——那一触导致她昏迷——就是我们要追捕的对象。你们记得,露易莎是在挺直站立的时候摸到凶手的鼻子和面颊,她伸出的手臂正好和地板平行,亦即在她肩膀的高度。你,巡官,事实上抓对了线索。”

    巡官眨眨眼,脸红起来。

    “我不懂……”布鲁诺慢条斯理地开口。

    平躺的雷恩眼睛望着天空,没看到布鲁诺的嘴唇开合。

    他平静地继续说:“巡官,你马上说,由碰触凶手鼻脸的证人的既知身高,我们可以推算出凶手的高度。太高明了!在当时、当场,我就想,你已经逮到明显的证据,真相,或者说近似的真相,很快就会出来。但是布鲁诺先生提出反对意见,他说:‘你如何知道凶手当时不是弯腰屈膝?’——这是一个精明机警的意见,没有错,因为如果凶手确实弯腰屈膝,他的高度就会依弯腰屈膝的程度而有所不同,自然我们就无法推算他的身高。所以,没有再进一步检验这个证据,你和布鲁诺先生两人就抛弃了这条线索。如果你继续追这条线索——事实上,只要你低头看一眼地板——你就能与我一样,马上得到真相。”

    布鲁诺双眉紧锁,雷恩哀伤地微笑着坐起来,转头面对他们,“巡官,站起来。”

    “呃?”萨姆一脸惶惑。

    “请你站起来。”

    萨姆好奇地从命。

    “现在,踮脚尖。”

    萨姆不自在地把脚跟提离草地,踮着脚尖摇摇晃晃。

    “现在,仍然踮着脚尖,弯下身体——试着走路看看。”

    巡官笨拙地弯下膝盖,脚跟离地,试着依令行事,他只颠颠倒倒地走了两步就失去平衡,布鲁诺笑起来——他看起来像只发育过度的鸭子。

    雷恩又微笑,“你这番尝试证明了什么,巡官?”

    萨姆咬断一根绿草,对布鲁诺咆哮。“别笑了,你这笑狼!”他吼着,“证明弯腰屈膝实在很难踮脚尖。”

    “非常好!”雷恩精神抖擞地说,“当然,就肉体上来说,可以办得到,但是当一名凶手要离开他犯罪的现场,我们当然不考虑会有踮脚尖弯腰屈膝走路的。踮脚尖,有可能;但是不会又踮脚尖又弯腰屈膝。那样很怪异,不是人的自然动作,而且没有意义,事实上,妨碍速度……换句话说,如果凶手在露易莎·卡比安碰他的那一刻,正陪着脚尖要离开房间,我们马上可以不考虑他同时还弯腰屈膝。

    “地板告诉我们一件简单明了的事实。你们记得翻倒的滑石粉上的脚迹,从床到露易莎碰触凶手的地点为止,都只有鞋尖印——顺便一提,从那一点开始,凶手改变方向跑出房间,所有接下来的脚印显示,不只有鞋尖印,还有鞋跟印,而且间隔大很多……”

    “鞋尖印,”布鲁诺喃喃自语:“可能吗?这么说我岂不对这种事情太迟钝了,我的记忆不是那么清晰,的确是有鞋尖印吗……”

    “是鞋尖印没错,”萨姆吼道,“闭嘴,布鲁诺。”

    “这里,”雷恩平心静气地继续,“在只有鞋尖印的地方,有一点附加事实,每一个鞋尖印距离下一个鞋尖印大约只有四英寸远。只有一个可能的解释——凶手从打击黑特太太头部的床边那点转身以后,是踮着脚尖离开的——没有鞋跟印。我再进一步证明他是踮着脚尖,因为连续的脚印之间只有四英寸的距离,这是在受限的区域中踮脚尖走路的正常距离……然后当露易莎·卡比安碰触凶手时,他是直立的——不是弯腰的屈膝,记住——而且踮着脚尖!”

    “但是现在,”雷恩迅即说,“我们有一个计算凶手身高的基准了。让我暂时打个岔。当然,我们可以看出露易莎·卡比安是属于哪一种高度。在宣读遗嘱,全家人都聚集在一起的时候,也可以明显地看出,露易莎和玛莎·黑特两人的身高一样,还有,她们是家里最矮的成人。后来在拜访米里安医生,参考他档案里的病历卡时,我确定了露易莎的正确身高:她的身高是五英尺四英寸,但是我自己其实并不需要那个正确尺寸,当她在描述该晚的遭遇时,我就看出来,估量了她的身高。我当时估计她有多高——以我自己的高度来比较——并做了一个快速的计算。现在,请仔细地听着。”

    他们专注地盯着他。

    “一个人从头顶到肩膀的距离有多远?嗯,布鲁诺先生?”

    “呃——我不晓得,”布鲁诺说,“不过,我不懂你怎么有办法精确地说出来。”

    “就是有办法,”雷恩微笑,“每个人的尺寸会有差异,而且当然男人和女人又不一样。我碰巧由某人得到这个知识,这是我从奎西那里取得的一项资讯,他是我所遇过的人当中,对人头的生理构造了解最多的……女人从头顶到肩膀的距离,是介于九到十一英寸之间——我们就说,对平均身高的女人而言是十英寸吧,你可以由观察一般的女人证实这点,甚至可以用眼睛估计。

    “很好,那么!露易莎的指尖碰到凶手鼻子和面颊,马上告诉我们一件事——凶手长得比露易莎矮。因为如果他长得和她一般高,她应该是摸到他的肩膀,然而,因为她摸到他的鼻子和面颊,所以他一定是比她还要矮。

    “我能不能更精确地得出凶手的高度?能,露易莎是五英尺四英寸——即六十四英寸高。她手伸的手臂到地板的距离,比她的身高少十英寸,那么从凶手被露易莎碰触的面颊到地板,也比她的身高少十英寸,或者说,从地算起五十四英寸。如果说凶手接近鼻子和面颊部位距离地板是五十四英寸,那么我们只要估计凶手从鼻子到头顶的大约距离,就可以得到他完整的身高。就一个比露易莎矮的人来算,那个距离大约是六英寸,因此,凶手的身高大约是六十英寸,或者说整整五英尺。但是凶手是踮脚尖站着,所以要取得他的真实身高,你必须减掉一个人踮起脚尖所增加的高度,我想你可以估算出来那大约是三英寸,换句话说,我们的凶手大概是四英尺九英寸高!”

    布鲁诺和萨姆一副头昏目眩的样子。“我的天,”萨姆呻吟道,“我们还必须是数学家不成?”

    雷恩平静地继续,“另一个计算凶手身高的方法如下:假设凶手和露易莎的高度相同,如我刚才所说,她应该是会摸到他的肩膀,因为她的手臂是以肩平的高度直直伸出去,但是她摸到他的鼻子和面颊,这表示他的身高等于她的身高减掉他从肩膀到鼻子的距离,一般大约是四英寸,加上他赔起脚尖的三英寸——一共是七英寸,因此凶手比露易莎矮七英寸,后者我已经说过,是五英尺四英寸。那样算起来凶手大约是四英尺九英寸——完全证实了我原先的计算。”

    “哦!”布鲁诺说,“不得了,光靠一堆用眼睛做的估计,可以得出这么确切的数字!”

    雷恩耸耸肩,“你好像觉得很难,无疑我的计算听起来也好像很难,然而这实在是简单得可笑……假设我给我的辩证留一点质疑的余地,假设露易莎伸出去的手臂并非和地板恰好平等——而是比她的肩膀稍微低一点,或稍微高一点。记住,这高或低的差距不会很大,因为她是一个盲人,盲人在走路时最习惯的动作,就是把手臂直挺挺地伸出去,但是我们就算是提高或降低两英寸吧,这显然是一个很宽容的误差了。那样算起来,我们的凶手就介于四英尺七英寸和四英尺十一英寸之间,仍然是个很矮小的人……你们可能还不服气——我看得出巡官的眼光仍不服输——可能认为我对从鼻子到头顶,或从鼻子到肩膀距离的估计太肯定。这些你们可以自行检验。但是无论如何,露易莎摸到踮着脚尖的凶手的鼻子,这件事实显示他比她还要矮很多——光是这点,就足以让我下定论:她摸到的人一定是杰奇·黑特。”

    他停下来喘一口气,萨姆叹息,待雷恩一解释,一切好像变得简单得很。

    “为什么会是杰奇·黑特?”一会儿之后雷恩接着说,“一个基本的解释即足以说明。既然露易莎和玛莎是全家最矮的成人——她和玛莎的身高正好又相同——这点在宣读遗嘱全家聚集的时候显而易见,因此她摸到的那个人不是家里的成人。屋子里的其他成人也在考虑之外:艾德格·皮瑞长得很高,阿布寇先生和太太也都高大,还有维琴妮亚也是。至于外人,如果犯案的人不是家里的人呢?呃,崔维特船长,约翰·格利,米里安医生——全是高个子,彻斯特·毕格罗中等高度,但是一个男人中等高度当然不至于比五英尺还低好几英寸!凶手不可能是个全然陌生的外人,因为从犯案的种种因素看来,证明他对这座房子,对屋子里不同人的饮食习惯,对四周的地形等等,都十分熟悉……”

    “我懂了,我懂了,”巡官不高兴地说,“一直就明摆在我们鼻子底下。”

    “这次我不得不同意你的意见,”雷恩轻笑一声说,“所以凶手只可能是杰奇·黑特,依我所见,大约正好是我算出来的高度——这点于我在米里安医生处读到他的病历卡时得到精密的证实,他是四英尺八英寸高——我只差一英寸,如此而已……自然,不可能是小比利,除了这想法明显的不合理以外,还因为他还太小了,不到三英尺高。另外一点:露易莎说她感觉是一个光滑柔嫩的面颊,一般人马上会依此联想到女人——和你们一样,但是十三岁的男孩子也有光滑柔嫩的面颊。”

    “真要命。”巡官说。

    “所以,站在卧房那里听露易莎的证词,看她演习前一晚的经历——迅速地计算一番——我得到了结论。看起来,杰奇·黑特是前一晚的偷袭者,是他在他姑姑的梨子里下毒,并且敲了他祖母头部一记,导致她死亡。”

    雷恩停下来叹口气,望着他的天鹅,“我马上可以告诉你,但这个结论似乎太悖理太可笑了,我当下就把它抛弃。那个孩子是成人智慧程度的复杂计谋的编造者——而且还杀人?太可笑了!当时我的反应和你不久前的反应一模一样,巡官,我耻笑我自己,不可能,我一定是哪里弄错了,否则就是有大人在背后指使那个孩子,我甚至还假想有个我从来没见过的大人潜藏在暗处——一个几乎像侏儒的人物——四英尺八英寸或九英寸。但是这太愚蠢了,我不知道该怎么想。

    “当然,我没有表露我的想法。当时如果我把我计算的结果透露给你们,一定会显得很荒唐,我自己都不相信了,怎能期待你们相信呢?”

    “我开始看出——很多事情来了。”布鲁诺喃喃自语。

    “真的吗?”雷恩低声问,“我想你还没有看出一半——或四分之——布鲁诺先生,即使以你全部的洞察力来说……怎么回事呢?露易莎·卡比安声称她闻到凶手身上有香草味。香草,我对自己说,和小孩子并不矛盾,我探索所有我能想到的香草来源——糖果,蛋糕,花朵,还有其余的,你们知道,没有进展。我独自搜遍房子,寻找可能的关联,线索,仍然无所获。所以最后我放弃与儿童相关的香草理论,把香草味往化学品方面想。

    “我从殷格斯医生那里发现,我发现约克·黑特的手臂曾经有过皮肤病,而且确实用过秘鲁香油作为疗方,我在实验室里发现有一瓶这种香油的记录……约克·黑特!一个死人,他有可能没死吗?”

    “那就是我走岔的地方。”萨姆闷闷不乐地说。

    雷恩未予留意,“的确,有可能。认尸的结果并非绝对,我们只是假设捞起来的那具是他的尸体……但是——身高怎么解释呢?巡官,你最初对我谈起找到尸体的事时,并未提及身高,即使那不是约克·黑特的尸体,而是他的欺瞒伎俩,他也应该会找一个和他自己身材大约相符的死尸,所以知道尸骸的身高对我会有帮助。但是我最后还是从米里安的病历卡知道了约克·黑特的身高,是五英尺七英寸,所以露易莎摸到的不可能是约克·黑特——凶手比露易莎矮多了,至少也在五英尺以下……

    “那么为什么会有香草味呢?依逻辑推算,谋杀案那晚的香草味来源应该是秘鲁香油,它是一种化学品,在凶手挑选毒药的实验室里就有这种东西,它摆在架子上伸手可得,而且我找不出有其他香草味的来源……因此,虽然觉得案发当晚的秘鲁香油味不可能由约克·黑特带来,我仍追踪这条线索,期望能找出一个解释,为什么会有其他人使用这种香油。我所能想到在案发当晚使用这种香油的唯一理由,是凶手刻意留下这条线索,期望警方能借而发现约克·黑特在过去使用过秘鲁香油。但这又好像太愚蠢了——约克·黑特已经死了,抑或没死?这问题在当时非常令人困扰。”

    雷恩叹气,“下一步是实验室。你们记得架子上瓶罐的排列方法吗?一共有五层架子,每一层架子分隔成三段,每一段上面摆了二十只容器,每一只容器依顺序编号,一号始于最上层最左边的第一段架子。你记得,巡官,我指出番木鳖碱的九号瓶,是在顶层第一段几乎中央的位置。而且我们发现五十七号的氢氰酸,也在顶层,但是在第三,或者说右手边的那一段。假使我不在场,仅由你跟我描述这个情形,我也会知道瓶罐的次序是由左到右贯穿整层架子,从第一段,而后第二段,而后第三段。除非是依照这种顺序,否则九号瓶和五十七号瓶不可能摆在它们所摆放的位置……到此为止,没有疑问。

    “秘鲁香油,根据索引,是在三十号罐子——火灾和爆炸以后,那个罐子不见了,但是依照我对这些容器顺序的知识,我可以确切地说出来它原来是摆在什么地点,因为每一段有二十个容器,而且其间没有空隙,所以三十号应该是放在顶层中段的正中央……我已经查出来,玛莎·黑特是家里除了约克本人以外,唯—一名知道约克有皮肤病的成员,我把她叫来,她证实了这点:没错,她知道他使用一种软膏——她不记得名称——但是她知道那闻起来有香草味。当我问她那个罐子通常摆在那里——我事先摆了一些作假的瓶罐在顶层中段——她走过去中段那里,取下一个摆在三十号——秘鲁香油——原来位置的瓶子……然而当时,我发现一件重要的事——一件和气味本身一点关联也没有的事情!”

    “是什么事?”萨姆巡官急着问,“我当时没看见任何重大的事情发生。”

    “没有吗?”雷恩微笑。“那么你欠缺我的长处,巡官。玛莎·黑特如何取下罐子呢?她踮脚尖站着,勉强才能够到罐子。那表示什么?玛莎·黑特,全家最矮的两个成人之一,必须伸长了手,踮高了脚尖,才能拿到顶层的罐子。但是重点是——她站在地板上就能够摸得到顶层的架子!”

    “可是那有什么发人深省之处吗,雷恩先生?”布鲁诺皱起眉头。

    “你马上会明白。”雷恩的牙齿闪闪发亮,“你记得我们事先那一次调查实验室吗——火灾之前——我们发现架子边缘有两个印记?两个都是椭圆形——显然是指尖留下的印记。第一个在第二层架子边缘正对着六十九号瓶底下,另一个在第二层架子边缘正对着九十号瓶底下。这些印记并未进一步延伸到整个架子的深处,而只出现在边缘前半。现在,无论是九十号瓶或六十九号瓶,都和本案毫无牵连——前者装硫酸,后者是硝酸,但是印记的位置有另一个重要性——正对第一个印记的六十九号瓶,恰好在九号瓶的正下方,换句话说,在往下一层的架子上,正对第二个印记的九十号瓶,则恰好在三十号瓶的正下方——也是往下差一层的架子。而九号瓶和三十号瓶都和本案有关——九号装番木鳖碱,被用于第一次下毒,掺在露易莎的蛋酒奶里面;三十号装秘鲁香油,凶手在黑特太太死亡当晚身上散发那种味道,显然,这不纯然是巧合……所以我的心思马上跳到另一样东西。那把三脚凳,依尘埃上的三点印记证明,它通常是摆在两张工作桌之间,却被发现放在中段壁架下方,而且凳子上有使用的痕迹——凳面有摩擦和不均匀的印垢。很显然,如果只是坐在上面,不会造成这么不均匀的尘垢,因为坐下来应该会留下一个平滑的臀印,或者把大部分的灰尘整个抹掉,不可能造成摩擦的痕迹……现在这把被搬离原位的凳子,记住,被摆在架子中段的三十号和九十号容器正下方,这一切代表了什么?为什么要使用这把凳子?如果不是用来坐,那么是为了什么?显然是用来站,这样就可以解释摩擦和不均匀印垢的由来。但是为什么站在凳子上?如此一来,故事就很明了了。

    “第二层架子边上的指印显示,有人试图取得再上一层架子上的九号和三十号容器,但是却够不到,他的指尖只够到第二层架子的边缘。要拿到那些瓶子,这个人必须站在某个东西上面,所以凳子就被派上了用场。当然,这取瓶子的企图想必是成功了,因为我们知道这些瓶子被使用过。

    “这带给我什么结论?带给我以下的论点:如果某人在六十九号和九十号瓶子底下留下指印,那么从留下指印的架子到地板的距离,必然就代表了这个人的高度——当然不是他的真实身高,而是他拉长,或者伸手的高度。因为如果你想取得某样超出你手所能及的东西,你就会伸长你整个人的高度,自动踮起脚尖,并把手探出去到最大的垂直极限。”

    “我懂了。”检察官缓缓地说。

    “是,玛莎·黑特可以不必站在凳子上,只要站在地板就可以从顶层架子拿到罐子!这表示本案中的每一名成人,都可以不必使用凳子,只要站在地板,就可以拿得到顶层的秘鲁香油,因为玛莎和露易莎是本案中最矮的成人。所以那个在第二层架子边上留下指印,然后站在凳子上取瓶罐的人,比玛莎还要矮很多,而且也不是一名成人……矮多少?很容易计算。我借了你的尺,巡官,量了两层架子之间的距离,发现从顶层架子到留有指印的下一层架子之间,正好差六英寸。我也置了架板本身的厚度,是一英寸厚。因此,留下指印的人,大约比玛莎矮六英寸加一英寸再加一英寸(因为玛莎的手探到罐子前一英寸高的地方)——也就是说,比玛莎矮大约八英寸。而因为玛莎和露易莎的身高相同,露易莎是五英尺四英寸,所以留下指印的人大约是四英尺八英寸高!

    “惊人而又断然地证实了我原先的推算——再度指出,这是一名五十六英寸高的凶手,又指向杰奇!”

    一阵短暂的沉默。“我不敢相信,”巡官喃喃自语,“我真的不敢相信。”

    “不怪你,”雷恩沉郁地回答,“我比原先更加郁闷——一个连我自己都不敢相信的理论,竟然得到证实,但是事情实在太过分了。我不能再回避真相,杰奇·黑特不只在梨子里下毒又攻击黑特太太的头,而且他还是那个拿番木鳖碱掺在蛋酒奶里,又是取用秘鲁香油的人……这一节都是凶手的杰作。”

    雷恩停下来深吸了一口气,“我清点事实。到此毫不怀疑,虽然看似疯狂,但十三岁大的杰奇确是我们要追缉的活跃罪犯。不可思议,但是也毫无疑问!然而他的谋略相当复杂——就某方面来说颇为聪明,而且不可否认地老成又睿智,无论如何早熟,也完全无法想象这个十三岁的小孩子,有办法自己想出这样一套方法。所以我可以毫不费力地这样说,只可能有两个解释:其一,他只是一个成人运用的工具,这名成人想出计策,然后想办法叫这个小孩付诸实行……但是这很显然不对,大人可能拿小孩——这种最不可靠的对象,来当工具吗?有可能,但几率太小——这名成人要冒的险太大了,小孩子有可能因为不知事情轻重,或只是淘气,或耍威风而泄露机密,或者有可能在第一次警方审讯时就受不了压力而把真相全盘抖出。当然,小孩子不可能因为暴力威胁而三缄其口,但这似乎也说不太通,小孩子是最直率的了,而且从杰奇的一般行为看来,他不是那种会受恐惧胁迫的孩子。”

    “我对这点没有意见。”巡官咕哝。

    “当然没有,”雷恩微笑,“现在即使假设有个成人利用这个男孩子做工具,在执行策略上仍有一些显然矛盾的所在,是成人不可能允诺的——成人绝对不可能让这种事情发生——这些做法,我会在待会儿说明,处处指出这是出于一个孩童,而非成熟的心灵。基于这些矛盾,我抛弃了有个成人在指挥杰奇行动的理论。然而,我仍旧无法相信,这计策不是大人肇始的结果,所以面对一个这样的问题:如何可能由一名成人策划,由一名小孩实行——而他们两人之间却没有共犯的关系?这只有一个可能的答案——亦即我两项解释中的另一项——这个小孩根据一部由大人创作的计划行动,而那位大人完全不知道这个小孩子在跟随他的计划(否则他应该会马上向警方透露)。”

    “所以那就是你如何追到那部大纲的由来。”检察官沉思着说。

    “是,此时我觉得自己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