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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工秘闻第16部分阅读(2/2)


    事处结束后,又找陆根记将全部房屋修理,我还特地由南京到上海验收,会同结束

    处负责人廖华平交还给杜。听说杜以后将这所房屋卖与美国大使馆,得价款美金80

    万元。

    2。杜还利用戴的权力收回了法华路正始中学的校舍。此屋在“一二八”抗战后

    新建,杜月笙是该校董事会董事长,校长为陈群。上海沦陷后,陈群当了汉奸,仍

    兼校长,陈死后,该校停办,校舍由汪伪财政部税警总团占住,供税警训练班之用,

    一部分作为军需仓库。日本投降后,戴奉蒋命,接收了税警部队,改编为交警总队,

    房屋也由军统上海办事处接收。当时伪税警训练班的房屋应该移交给敌伪产业清理

    处处理,杜利用戴的接管,请戴发还给他。戴允其请,“由军统局通知敌伪产业清

    理处,说此房屋原是杜任董事长的正始中学校舍,已发还给社了。敌伪产业清理处

    接到军统局的公函后,就没过问。

    杜收回了这所房屋,准备恢复正始中学,他的第二个儿子社维垣由美国留学回

    国,担任了该校的教务长。但后面原税警总团部仓库的一排房子,堆存着棉军服十

    多万套,还有很多其他的军用物资,仍由军统局所派交警部队看守着。杜维垣以大

    门有卫兵守卫,学生出人不便,请军统局将仓库移走。1946年军统局改“组为国防

    部保密局后,按照蒋介石的指示将所接收的军衣等军用物资移交给联勤总司令部经

    理署。我那时任该局经理处处长,主管经理业务,曾陪同联勤总司令部经理署派员

    来沪点交。但该署因为伪税警军衣全是黑色,不适合做军服用,延不接管。拖到1947

    年冬,杜月笙叫郭兰馨和林尧民到南京找毛人凤商量并和我接洽,经我几次催促经

    理署长陈良和傅仲芳从速接管运走,直到1948年才将那些军用品搬出。以后该校因

    时局紧张便停办了。

    戴笠死后军统与社的关系

    戴笠坠机身死,杜月笙很悲拗,曾由通济公司赠送金法币20亿元,由林尧民将

    支票送到军统局副局长毛人风处。毛以这笔款子应送给戴的家属,命林带回上海交

    给了戴的儿子戴藏宜。

    1948年一二月间,杜月笙由上海到南京,住在洪兰友(时任社会部次长)家里,

    有一次和洪一道赴灵谷寺戴笠坟前致吊。我以后听到守墓的人说,杜到墓前时,眼

    泪盈眶,行了三鞠躬礼,在坟墓的周围看了良久才离开。

    戴笠死后,杜月笙与军统(包括国防部保密局在内)仍然保持关系,不过杜与

    郑介民、毛人风等关系,没有和戴那样亲密。直到1949年1 月间杜离沪赴香港为止,

    王新衡始终担任着双方联系的工作。这个时期(1946——1949年)杜与军统局、保

    密局往来的事实,根据我所见所闻列举如下:(一)1946年6 月间,蒋介石在全国

    人民要求民主、取消法西斯军事独裁的压力下,不得不将军事委员会撤销,但同时

    仍将原属该会的军令、军训、后勤等机构与军政部合并为国防部,实际上只卸除了

    军委会这块招牌。他又因人民提出取消特务机构,秘密指示戴笠将军统局化整为零。

    这个计划在戴笠生前已经蒋批准,并已开始实行。惟特务首脑部——军统改组后的

    名称和隶属问题,迄未解决。联勤总司令部财务署以国防部无军统局的编制预算,

    不能发放经费,只借支维持费几成,致特务经费感到困难。这时,军统局局长郑介

    民在北平任军调处国民党的执行委员,由唐纵代理局长,唐对经费不过问,内部事

    务归副局长毛人凤负责。我当时任该局经理处副处长,负该处实际责任,因将经费

    困难情形向毛反映。毛命我前往上海,找杜月笙商借法币2 亿元维持。我于6 月里

    来沪,因不知社的住址,找了王新衡(王当时任军统局上海站站长兼上海市政府调

    查处处长)引我同往18层楼(即茂名公寓)见杜,杜立即应允,嘱其秘书胡叙五开

    了2 亿元的支票给我。我问杜此款将来还到何处,杜说只要交给南京通商银行。到

    了下月初,我到该行归还借款,该行负责人童一平说,杜关照不收利息。以后七、

    八、九月,每月中我都去上海一次,向杜挪借2 亿元,也都于次月初在南京归还,

    迄未收过利息。到了10月间,军统局改组为国防部保密局后,编制预算确定,经费

    有了着落,才停止向杜商借。

    1949年杜月笙由上海往香港,寓居坚尼地城18号。同年10月广州解放,我也到

    了香港。因毛人凤由台湾打电报给我,要我发给香港站组的经费,而经费尚未汇到,

    该站组急需款项,我又找杜暂借港币1 万元,杜立嘱顾嘉棠取了港币现钞给我。过

    了几天,我即归还,这是我最后一次和杜见面。

    (二)1946年冬,军统头目徐亮(即徐为彬)以各地青洪帮的势力很大,而军

    统局所领导的全国人民动员委员会已经结束,为了继续控制利用这股势万,使它成

    为国防部保密局的外围,并作其个人的政治资本,曾向保密局正副局长郑介民、毛

    人民建议成立一个“中国新社会事业建设协会”(简称“新建协会”)作为团结各

    地帮会的中心机构。郑等采纳其建议,转报蒋介石批准。该会于1947年春在上海成

    立总会,由徐亮任理事长,拉杜月笙为常务理事,在蒋管区各省市设有分支会,办

    法和目的同全国人民动员委员会一样。徐拉杜担任该会常务理事,仍在利用他来号

    召各地帮会,尤其是上海的青洪帮分子参加,但该会一切实权操于徐手。

    (三)戴笠死后,郑介民和毛人凤分任军统局正副局长,军统局改组为国防部

    保密局后,郑、毛分任正副局长,在郑未返局以前,由毛代行。唐纵和毛人风都不

    在帮,他们两人和杜没有直接往来。郑介民参加过青帮,是通字辈,辈分比杜大。

    郑和杜虽有接触,但他们的关系远没有杜和戴笠那样深。郑对杜的态度和戴不同,

    要用杜时就去找杜,用不着时就不和杜接近。郑在任军统局和保密局局长时,只于

    1947年夏间,由北平到上海时去看过杜,在杜找他参加通济公司董事会会议以后,

    就再没去看过杜。郑在通济公司会后,曾在南京对我说,杜月笙吸鸦片烟,生活腐

    化,白天当晚上,晚上当白天,晚上去看杜,杜的精神很好,但他却要休息了,杜

    拉他长谈,他精神吃不消,因此很不愿去看杜。这是郑自己说他不愿去看杜的原因。

    其实郑不常与杜接触的最大原因,还在郑怕老婆,郑妻柯淑芳对郑管得很严,怕郑

    被杜带坏。我于1947年夏间,有一次和保密局总务处副处长成希超去南京北平路郑

    家时,柯对我们说过这样一番话:上海这个地方坏得很!烟、赌、娼、交际花,无

    所不有。杜月笙的门槛多,所以郑介民一去上海,她总跟着郑去,怕郑跟杜搞在一

    起学坏了。郑去看杜,她也和郑一道去;杜请郑去开会,她不好去,但她打电话催

    郑赶快回家。

    (四)王新衡从iwh 年2 月起,任军统局和保密局的上海站站长兼上海市政府

    调查处处长,一直继续担任戴笠、郑介民和毛人凤等与杜月笙之间的联系工作,杜

    待之如上宾。王不仅和杜本人的关系密切,两家内眷也往来很密。我从1946——1948

    年,每次由南京出差到上海,必去善钟路(今常熟路)l 号访王,好几次碰到姚玉

    兰和杜的大媳妇等在王家打牌吃饭,有两次王还邀我和她们同叉麻将,有时王的岳

    母和王夫妇也人局,每次都在王家吃了晚饭才散。她们在王家玩牌时,都打电话回

    家去,杜月笙听到她们在王家玩,就放心了。

    1948年春,国民政府选举立法院立法委员,王新衡在上海市竞选,杜出来支持,

    为王拉选票。当时国大代表、立法委员和监察委员的选举,都是由cc系和蒋经国等

    操纵,提出候选人名单,经蒋介石圈定后竞选的。王因和蒋经国是苏联莫斯科中山

    大学同学,私交极好,经蒋经国提出由蒋介石圈定为上海市应选的立法委员候选人

    之一。由于所提候选人名额比规定的多,候选人必须自己拉票竞选,王在上海虽已

    多年,但他一向搞军统特务工作,从搞选举的角度来说,对外关系不够。因此杜月

    笙不仅为他拉关系,而且破钞为王请客拉选票。王得杜支持,当选了立法委员。1948

    年秋,王到南京立法院开会时,曾和我说起:“我竞选立法委员,自己花的钱不多,

    完全是靠杜月笙帮忙的,杜帮助很热心,亲自为我到各方面拉关系,而且掏腰包请

    人吃饭,他为我的事耗费精神和金钱不少。”这可以说是杜月笙因为王多年来担任

    他和戴笠及军统的联系而对王付出的一笔报酬。

    我所经历的军统三个集中营的内幕

    黄彤光

    国民党反动派特务统治的罪恶,真是罄竹难书。1942年我还是一个人世未深的

    青年,也遭到军统特务毒手,于5 年间在重庆被逮捕,先后被囚于重庆望龙门两湖

    会馆,“中美合作所”的“白公馆”、“渣滓洞”,又转囚于贵州省息烽县阳朗坝

    集中营,历时数载。现将我在这人间魔窟中的种种遭遇,分述如下:

    被捕后的“入学”过程

    国民党特务机关所设的监狱、集中营,都是见不得天日的迫害爱国志士和无辜

    人民的屠场,所以虽如蛛网密布全国,但都非常隐秘,一般把这些魔窟美其名日

    “学校”,将国在其中的人称为“修养人”。所设“学校”又分为“小学”、“中

    学”、“大学”三级,“小学”相当于拘留所,“中学”相当于看守所,“大学”

    相当于监狱。

    “小学”——设在重庆望龙门两湖会馆内,面临长江,是一所家庙式的会馆房

    屋,在大门口挂一木牌,上写:“军事委员会特五团”。团长是特务王兆槐。实际

    上这是个特务机关迫害人民的秘密拘留所。它的主要部门叫做“行动组”,组长程

    永铭,是一个杀人无数的刽子手,副组长胡天放,还有组员数十人,专门从事绑票、

    逮捕、用刑、暗杀、活埋等勾当。这一伙歹徒,白天除留少数人值班外,其余均外

    出四处活动,一到天黑,就将从四面八方绑架的人带回来,夜深以后开始审讯,电

    灯彻夜通明,打骂、刑讯与痛苦呻吟之声不绝达旦。受刑之人,几经昏绝,用冷水

    喷醒后,再施酷刑。因此,每到夜间,受难者个个心中紧张,一方面是准备自身随

    时被提审受刑;另一方面,耳闻一群虎狼之徒的疯狂吼叫,与受难者的微弱呻吟,

    愤恨与同情之感,交织内心,彻夜不眠。所以,这个魔窟在白天是静悄悄的,看不

    出什么情况,一到夜间,就像是进入阎罗殿,牛头马面、吸血魔鬼就全部出现。

    这里分为前后两层院子。前院即会馆的正院,除庙堂与戏台留作开大审用刑之

    处,其三面走楼,均用木板隔成房间:楼上做办公室,也是刑讯的处所;楼下则监

    禁着女“修养人”及在社会上有声望被禁后受优待的男“修养人”。与我同时关押

    的有个孔祥熙的亲信林世良和由山东绑架来的一个王师长。

    前院戏台下面的角上,有一间很小的黑房子,仅容一人转身之处,做为重禁闭

    或被绑来的案情严重的人第一夜监禁之处。其余的屋子,每房监禁二至六人不等,

    每人有竹凉板可睡;但因前院有特务进出,不准“修养人”凭窗了望,更不能出屋

    放风走动。每室发小木盆一个,日给水一盆,所有全室的人洗面、洗脚、洗衣,全

    用这一盆水。被捕之人,因对外隔绝,不能取用自己的衣物,久不换洗,汗酸气味,

    弥漫全室。在不得已时,脱洗内衣裤,则身穿空心外衣;“洗外衣则由水中拧干后

    当即穿在身上,站立窗口,借窗口微风和体温来烘干。

    后院原为会馆停放待运的棺枢之处,很小,用木板隔房数间,监禁男“修养人”。

    因屋窄人多,睡在阴湿的地下,挤得连身都不能翻,大家只有侧卧而眠;如想翻一

    个身,就得全体都要转动一下。室内放一尿桶,臭味难闻。跳蚤、臭虫,触目皆是,

    连老鼠也都日夜出动,毫不惧人。如解大便,则由武装警卫押至厕所。即无水洗面,

    又不能理发,所以被关几天之后,均成胡须满腮,蓬头垢面。“修养人”终日锁在

    室内,不放风,不散步,互相不准交谈,整天蜷坐在潮湿的地铺上,保持着愤怒的

    沉默;偶尔有带重脚镣的人到厕所去,铁镣拖在石板上当当作声才打破这阴惨的沉

    寂。

    这个监禁部门,实际上是属于军统局司法处的一个拘留所。所长是由司法科的

    一个录事后祖槐兼任。他除了随同司法科科长毛棣国审讯外,从来不过问“修养人”

    的生活情况。所拘留的人都是初次绑架或秘密逮捕来等待刑讯的人。

    这里的设备,虽非专修的铁窗牢室,但警卫禁严,除武装警卫层层设岗值守外,

    并有便衣行动人员轮流巡视。这里的行动人员,在外搞行动,对内则兼看守职务,

    所以行动组长又兼看守长,行动员亦即看守员。这些亡命之徒,日夜巡行于窗外,

    间或突然进屋大事搜查,所以被国在里面的人,比关在一般的铁窗监牢狱中受到的

    凌辱更多。

    一般情况,在这个刑讯逼供、暗无天日的“小学”中,囚禁两三个月后,案情

    告一段落,即押解到磁器口中美合作所的“白公馆”,即所谓“升中学”。

    “中学”——当时是在重庆城郊磁器口到歌乐山的山腰上,是一栋砖砌的楼房,

    据说此房系四川军阀白师长所修建的别墅,故称之为“白公馆”。当时的所长叫侯

    子川,山东人。1943年初,看守所由白公馆迁至渣滓洞,这是新建的一个专为监禁

    “修养人‘的看守所,墙外碉堡围绕,武装警卫每时每刻都是持枪对着院内,里面

    又有武装和便衣看守;有一个院坝,每天可出屋放风一次,各室轮流放风。男室一

    排楼房,上下各8 间,对面一排平房为女室,男女两室的人,对面可见,但不准谈

    话,亦不准凭窗探望。

    这里被囚的人,基本上是案情确定,监禁半年以上、三年以下的人。如若是三

    年以上者,则要送到息烽监狱,即所谓“升大学”。抗日战争胜利后,1946年7 月

    息烽监狱撤销,这所“中学”便代替了息烽监狱。

    ‘大学“——即息烽集中营。一提到”大学“这个名称,就令人毛骨悚然,一

    般人情愿挨一枪一刀结束了生命,也不愿去息烽受那长期地折磨;但反动派却偏偏

    要用尽一切残酷办法,把活生生的人慢慢地折磨至死。

    在这个处于深山峻谷中的人间魔窟里,被囚的人,都被折磨得残废。神经失常、

    浮肿、夜盲、记忆力衰退,最后不免一死。被送到这个集中营的,都是属于案情严

    重、判刑三年以上或无期徒刑的。还有一种,是世界任何法律上所没有的名词,叫

    做“不定期”的长期监禁。当时被关押的以“不定期”的人为最多,约占半数以上。

    被关押的人,在“小学”时,大家是以“日”计算自己被囚的时间;在“中学”则

    以“月”计算;到了“大学”,就得以“年”计算。人的一生,能有多少个“年”

    呢?许许多多的人竟被万恶的反动派长年累月地剥夺了自由生存的权利,而在解放

    前夕,还有大批的人遭到集体屠杀!

    凡被押送到集中营的人,首先要把随身所有的现款、首饰。手表、钢笔、书信

    等缴出;再行严密搜身,然后编号,说明此号即为营中通用的姓名,互相呼唤,均

    喊代号,不准互通真实姓名,更不准互谈案情,违者加重处分;后进营的人,亦不

    能将外面的情况告诉先进营的人,如有获释之人,亦须搜身检查,穿着的棉衣则须

    脱下,逐块逐处的摸捏,若发现有信件或地址纸片等藏在其中,当即还押,轻者长

    期监禁,重者判处死刑。

    在集中营里的“修养人”,终日劳动,所吃的饭,水分很大,但又不烂,沙石

    及稗子极多,因此饭色黑黄,大家讽称之谓“黄金饭”、“蛋炒饭”,有胃病的人

    吃后终日不得消化。下饭的菜,是白水煮老白菜帮子,每人一瓢。贵州缺盐,盐巴

    很贵,虽规定每人每天供盐二钱五厘,但被贪污去了。这种伙食,终年累月没有改

    变。集中营均是长期监禁的人,因此人人皆病,浮肿、夜盲、瘫痪、风湿、心悸、

    肠胃病等极其普遍。营中虽设有医务室,每天有“医官”到各“斋房”诊病,但这

    些病,并非医药所能治疗,所谓医治只是形式而已。

    集中营内“修养人”所穿的衣服均破烂不堪,因被逮捕后不准对外通讯,也不

    能取得自己的衣物,只有随身穿的一套衣服。严寒时才发给棉衣。所谓棉衣,就是

    军统局每年发给军统分子新棉军服时,缴回的旧棉衣。这些脏、烂、破、臭的棉衣,

    每个“修养人”只发一次,被禁好多年,就得穿好多年,穿在身上是捉襟见肘,棉

    花都成了硬板板,根本不能御寒。

    警卫方面,更是层层包围:大围墙外碉堡林立,二道围墙又有武装站岗,各

    “斋房”还各有一道围墙,门口也站着武装,“斋房”内外,便衣看守和管理员日

    夜巡逻不停。

    特务头子周养浩还无耻地说:“你们这些人,住在大圈圈内的小圈圈里,小圈

    圈里又有黄金困(即土墙),黄金圈里黄金屋,又有人保护,有吃有穿,这是世外

    桃源,还不好啊!”

    就是这样的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折磨、损耗着无事人民的身心;再加上处于

    丛山深谷之中,与世隔绝,置身于人间魔窟,常有“长夜漫漫何时旦,不知人间今

    夕是何年”之感。

    我是在1943年4 月被送到集中营的。听说在这以前叫做监狱,主任是刽子手何

    子祯。所有被监禁的人,终日终年地锁在屋子里,留一小窗孔,作为送饭食的口子。

    连这个小小的窗口,平时也是用黑布挡着,只有送饭时才把黑布拉开一下,不要说

    出屋放风散步,连向窗口张望一下都不可能。因此,无人不生病,有的病情严重,

    太阳出来时,才可以出屋晒上十分钟太阳,这是所谓照顾病人的特殊待遇。贵州天

    气时常阴雨,偶在天晴之日,就在院中置一木笼,和动物园中关老虎的笼子差不多,

    凡有病的人,轮流从屋子里被拉出来关进本笼,站着晒上十分钟。但是,因为人长

    期被关在阴湿暗室中,忽然接触自然界的空气与太阳,身体疲弱,不堪支持,凡出

    来晒太阳的人,常会晕倒在笼中。笼小,人倒不下去,只有软瘫在笼栅上。黄显声

    先生曾目睹此情况,他每每谈到此事,气愤填胸,大骂这种惨无人道的行为。

    在我被监禁到集中营的那年,监狱负责人已换为大特务周养浩。周养浩的阴险

    手段,欺骗了不少的人。黄显声先生曾经告诉我一件事:在iw年时,黄先生和周同

    去玄天洞探看杨虎城将军。饭后闲谈时,杨将军对黄先生说:“军统局上上下下没

    有一个好人,只有周养浩这个人还有点良心。”这是由于周的骗术高,以致使秉性

    耿直、胸怀磊落的杨将军受其蒙蔽。1949年,特务密谋杀害杨将军,就是由周养浩

    到贵阳把他骗来重庆下毒手的,其手法的阴毒,实非一般小特务所可比拟。他接事

    后,就宣称“改革狱政”,“开明管理”。将“监狱”改称为“新监”,实际上除

    了加重迫害之外,并增加了经济上的剥削,其手段的阴险毒辣,比何子祯犹有过之。

    周养浩的生财之道

    周养浩当集中营主任四年,不但杀人无数,任意奸污女“修养人”,而且迫使

    那些已被折磨得体质衰弱不堪的“修养人”为其劳动生产,供其荒淫无耻的挥霍。

    他的办法,是以“改革狱政”为名,迫使一些知识分子或原在社会上有声望的

    人,参预讨论制定所谓革新办法,成立生产机构,把一些“修养人”由“斋房”里

    提出来工作,称为“工作修养人”,发给极少津贴,与监狱的职员同住、同食、同

    劳动。在1944年时,参加这种劳动的达80余人,其中所谓“工作修养人”有70人,

    职员仅有10余人。这年12月日寇打到贵州,释放了二三百人,组织机构才适当缩减

    了。

    这里还要说明一点:在“修养人”中有“同志”与“非同志”之分。所谓“同

    志”,是指原为军统分子,因违犯军统纪律而关起来的特务分子;所谓“非同志”,

    是指社会上被绑架来的人。造“修养人”名册时,这两种人是分开造册的。在每年

    一次的“四一”大会时,只有属于“同志”名册内的人才有被赦免的机会。

    在“工作修养人”中,“非同志”占绝对多数,“同志”占极少数。这是为什

    么呢?因为“同志”均是军统分子,有打“小报告”(即告密)的权利,可以随时

    向军统局打“小报告”。“非同志”完全在周养浩控制之下,不怕泄露他的秘密,

    所以他认为提用“非同志”为“工作修养人”比较可靠。虽有少数属于“同志”的

    “工作修养人”,也是经他再三考虑不致做“小报告”的人。

    在财务上,会计室与第四组生产部门的会计股是严格分开的。会计室属军统局

    会计处,它的职责是要按年度预算逐月向上报核决算。第四组的会计股则掌管大小

    13个生产单位的财务,不向上报销,由周养浩自行支配。所以狱中生产就等于周养

    浩个人自办的企业,尽量剥削“修养人”,以饱其私囊。其生产营利的门路有如下

    数种:(一)复活工厂:集中营内设有铅印、石印、雕刻、糕点、缝纫、草鞋、布

    鞋、卷烟等8 个生产单位,统称为‘复活工厂“。”修养人“充当生产工人,每人

    必须参加一种甚至数种劳动,计件给以为数极少的报酬,名叫”赏与金“。全月所

    得最高的”赏与金“在当时仅可买到一斤肉,一般的只能买点肥皂、草纸等日用必

    需品。复活工厂所获的利润却不小,其中以铅印与卷烟的营利为最多。它所产的”

    四一牌“香烟畅销贵阳、重庆等地。

    (二)商业:开设“正谊商店”与“四一合作社”两个商店。“正谊商店”开

    设于息烽县阳朗坝正街,自建铺面楼房三大间,为全坝之冠。派员由重庆、贵阳等

    地运来的日用百货、布匹及官价盐巴等均以高价售给当地农民。“正谊商店”是对

    外公开营业的,收用当时通用货币。“四一合作社”设于集中营围墙内,除售百货

    外,兼营糕点、烟、酒、冷菜等食品,营业对象是“修养人”和“工作修养人”,

    售物不收通用货币,只收“代用券”。

    (三)煤炭厂:集中营附近曾开一小煤矿,挖煤自用。又设有炭窑数个,每到

    秋季就派人外出,到处砍伐青冈树,烧成冈炭,到严寒时运至贵阳待价而沽。

    (四)农场:除种蔬菜供食外,并饲养鸡、鸭、猪等数百头,每届年节就用卡

    车运往贵阳、重庆等城市出售。

    (五)汽车运输:这是经济来源的最主要、最大的一个部分,直接由周养浩的

    小舅子郑文松掌管。有一部大卡车是以押送“修养人”为名向军统局请求拨来的。

    其他的车,均是以拦截过往的货车,进行非法检查后扣押使用。经常在外日夜进行

    运输的有四部大卡车,除代运走私货物收高额运费外,多半自运生猪、菜油、粮食

    等到大都市出售。这些生猪、菜油、粮食的来源,是由周养浩特别指定的警卫人员,

    到四乡向农民平价收购。愿卖者,就自行送到集中营;不愿卖的,到夜间又派上两

    三个彪形大汉的警卫,持枪逼购,不卖也得卖。四乡农民,被搜刮得一贫如洗;食

    无粮,灯无油,圈无猪,怨声载道,民不聊生。

    (六)发行“代用券”:集中营的“修养人”和“工作修养人”不能持有通用

    货币,可能是为了防范“修养人”越狱逃走。集中营自行发行“代用券”,分为1 、

    5 、10、50、100 元五种。凡“修养人”人营,首先要把所带现金全部缴出,换以

    “代用券”。发给“修养人”的“赏与金”和“工作修养人”的津贴,都是“代用

    券”。只有军统分子的自由人才能持有现金。凡“修养人”人营时带的现金,或变

    卖金银首饰、手表等的现金,以及个别“修养人”由亲友转送来的现金,均必须换

    成“代用券”在营中使用。现金则全部被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