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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皇传说第10部分阅读(2/2)

只能拿筷子吃饭的废物啊!”李萧皱着眉头说。

    “怎么办?队长,这种废物我们要养着吗?是不是扔了完事?我们没有多余的粮食喂他,打起来的话也没有多余的人手照顾他。”向云已经开始后悔把这小子救回来了。

    红尘冷冷地看着床上已换上一袭干净的军装,仍昏迷不醒的年轻男子,淡淡地说:“救回来了,就养着吧,就当养条狗,打起来的话不用管他。你们先出去吧,我再来为他检查一遍。”

    魔红凑到她耳边,小声说:“队长,你该不会看上他了,想把他‘就地正法’吧?”

    “啪”,一记响亮的耳光,魔红怪叫着倒飞出了帐篷,其他人都哈哈笑着,争先恐后地跑出帐篷,风魔铃月离去前对红尘伸出舌头做个鬼脸,红尘神情漠然,却作了个打人的手势,铃月飞快地跑掉了。

    红尘坐到小凳子上,木然地看着昏睡的男子,他昏睡的样子恬静如婴儿,呼吸时不带任何人间烟火味,光洁漂亮的脸上泛着淡淡的红晕,给人一种极其柔弱的感觉,就像是新生的婴儿给人的感觉一样,惹人怜爱。

    “怜爱?”意识到自己心中闪现了这个词时,红尘不禁伸手抚上了自己的脸:“我怎么会这么想?我不是没有感情的人吗?我这样一具人造的杀人机器,又怎么会对人产生怜爱的感觉?怪了……不过这个男子,为什么会像新生的婴儿一样?在那样肮脏的下水道中,皮肤如婴儿一样柔嫩,为什么全身没有一丝疤痕?如果他是遇到了魔兵的袭击,不可能不留下伤痕的,为什么会这样?”心里想着,一双玉手交叠放到男子胸前,掌心绽出淡淡的白光,将一道柔和温暖的内力输入男子体内。内力一进入男子体内便像从水龙头里喷出的水一样,毫无轨道地四散流开,脱离了红尘的控制。确实没有经脉,只有没有经脉的人,内力才无法顺着水渠一样的经脉流动。不过红尘控制内力的方式与一般修行者不同,她可以将内力凝成细丝,以五指操绽放出体外的内力,就像木偶师手中操纵木偶的丝线一样。红尘再次输入一道内力,不过这一次,她以细丝的形态将内力输出,保证五指对内力丝的操纵权,这道内力于是化成了三千缕内力丝线,在男子体内探索着。

    虽然男子体内没有经脉,但这三千缕内力丝线并不需要经脉来维持其流动,红尘五指轻颤,很快地就探明了男子体内的情况。男子的身体还算健康,脏器没有任何毛病,大脑功能也很正常。这样一个如初生婴儿一样没有受到任何污染,身体无比健康的人为什么会没有经脉,没有魔法波动呢?

    红尘感到很不解。当她再次仔细地用内力丝线探查男子体内时,她感到了一丝异样,内力丝线在男子丹田处微微停顿了一下,然后绕开一个很小的点,向前方探去。就是这样一个极难被发现的停顿,让红尘感到了异样。为什么内力丝线会避开那个点呢?又一次地探查后她发现,那是一个几乎只有针尖大小的点,里面似乎藏着什么东西,让红尘的内力丝线无法穿过,只有避开。红尘马上来了兴趣,能让她的内力丝线无法穿透而只能避开的东西不多,只要是物质,她的内力都能穿透,不能穿透的,只有“气”了。尸气、妖气、魔气等等。这样看的话,这男子体内似乎存在着“气”。她探查了一遍又一遍,却使终无法弄明白究竟是什么气,那个点的体积实在太小了,她只能弄清楚,那个点是一个类似茧一样的存在。外面由一层不知名的丝状气缠绕包裹着,茧里面的东西,就不得而知了。

    忙碌了两个多小时,天色已渐渐黑了。红尘收回内力,擦掉额头渗出的细密的汗珠,长呼一口气,发现自己的功力在这段时间起码损耗了五成,不由大感讶然,“我竟然会为一个素不相识的男子如此大费周章?”她开始对自己的行为感到不理解了。

    正困惑时,帐门被打开,风魔铃月的小脑袋伸了进来:“队长,开饭了,大家都在等你呢!”

    ※※※

    村中的一块比较宽广的空地上摆了许多圆桌,军队就是在这个地方吃饭的。除去站岗警戒的二十名士兵,剩下的四百八十名士兵全聚在这里,四百多人一起吃饭的场面倒也热闹非凡。军中不许喝酒,士兵们就拿着海碗以白开水当酒,故作豪爽地大喊干杯,然后一饮而尽。

    红尘小队十一个人围在一张桌子上,菜很多,山中的野味本来就多,菜肴不成问题。饭则是限量供应的,来自西方的队员们都爱上了中餐,装模作样的拿着筷子夹菜,成功率居然很高!两个吸血族本不用吃这些烟火之物,但他们也无可救药地爱上了中餐,吃得不亦乐乎。最不需要吃饭的就是神族的向云和天使席拉了,但这两个家伙却是吃得最多的,没办法,神族的胃是无底洞,既可以一百年不吃,又可以一次吃一百年的东西。所以红尘小队这一桌,吃起来速度是最快的,几乎每个人都在拚抢,下手慢了就只有喝菜汤了。

    风卷残云似的,满满的一桌菜被红尘小队队员们飞快地干掉了。李萧以猴子最常用的姿势蹲在椅子上,一手挠腮一手拿着一张纸巾擦嘴,贼笑着问:“队长,和裸男呆了这么长时间,您一定仔细地、充分地检查了好几遍吧?有没有查出什么来啊?”

    红尘面无表情,好像没有听出李萧话中的讥讽之意,淡淡地说:“倒是查出一些东西。”接着把裸男体内的异样说了一遍。

    “这么说,真有点奇怪呢!”向云若有所思地说。

    “难道他不是普通的裸男?难道他是隐藏了神秘力量的超级高手?”李萧一惊一乍地说。

    “你就不能稍微正经一点吗?”美丽的吸血小姐火奂!德库拉白了李萧一眼,李萧马上贼笑着说:“是是,美女有命,小生哪敢不从?”火奂无语。

    “值得研究啊!”狙击手蓝风最擅长观察,对一切神秘的东西都有非常大的兴趣,人送外号“研究生”,当然,与“烟酒生”谐音,因为他不但是个烟囱,还是个酒鬼。

    “研究的问题先放下吧,刚刚上头传来指示,让我们把方圆百里内仔细巡查一遍,看看有没有魔族军队驻扎,如果遇上小股的,我们就顺手灭了,大队的只要标明具体方位,一个星期后联军会派一万人的军队来收回c市。”魔红说。他是小队的联络员,天师道的“水镜传声术”是所有修道门派里最适合作远距离联络的法术,几乎每个天师道的道人都是队伍里的联络员。他所说的c市,就是那座残破的城市了,那本是一座非常繁华的大城市,但在两年前,却因一次莫明其妙的战斗成为空城,后又在接连几次与魔族的交战中毁坏大半。不过c市的地理位置具有一定的战略价值,虽然不是十分重要,但弃之可惜,所以联军打算派出不多的军队来收回重建。

    “那么,我们今晚七点出发,在c市周边展开巡逻,巡逻时间为六个小时。”红尘冷冰冰地下令。

    李萧右手蒙住眼睛,痛苦地道:“天哪,又要加班……”

    ※※※

    他醒了过来。

    悠悠地张开眼,发现自己处在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中,身下躺的床很柔软,床单很干净,散发着淡淡的幽香。

    好像是一顶帐篷,四壁是环形的,顶上也是半球形的,床旁边好像有一个衣柜,没有柜门,里面那些东西是什么?哦,好像是女性的内衣。从那个黑色的bra看起来,它主人的胸部好像不小。不知道那些内衣香不香,不过从床上的香味看来,那些内衣也应该很香了。

    他忽然一笑,自己怎么会有这么无聊的想法?

    时间应该是夜里,或者是凌晨。四下应该是一片漆黑,没有任何光亮,可是他却能非常清楚地看清帐篷里的每一样东西。

    “这是哪里呢?我怎么会在这里?”看清了周围的环境,他毫无理由地认为自己非常安全。安全的情况下,他就开始啄磨一些问题了:“好像很多事情记不清了,不对,应该是好像什么都不记得了……见鬼,既然什么都不记得了,我为什么能这么平静?我不是应该害怕吗?害怕?害怕又是什么东西?我好像从来没有害怕过……不对,既然什么都不记得了,我为什么会知道自己从来都没有害怕过?不要急,对,我有的是时间想清楚这些问题……咦,我怎么会知道我有的是时间?难道没有什么特别着急的事需要我做吗?想不通,啊,头好痛……”他抱着头呻吟起来,剧烈的头痛像潮水一样一浪接一浪地拍打着他的痛觉神经,让他忍不住在床上翻滚起来。

    忽然一只冰凉的手按上了他的额头,手上发出淡淡的白光,如丝线一样钻进他的额头,他感到一阵清凉,剧痛如潮水一般退却了,他顿时全身放松下来。

    看着眼前不知何时来到他面前的,穿着一身得体的军装的短发女子,在白光的映照下,他觉得她的脸无比圣洁无比美丽,她按在自己额头上的手虽然冰凉,但却无比柔嫩,伴着淡淡的幽香,令他十分受用。不由自主地,他对着这个女子笑了,然后他发现,这个女子也笑了。

    红尘惊讶地发现自己在笑。

    从来没有任何表情的她,居然笑了!

    她一阵心慌,扭过头,不敢直视他看着自己的目光和他脸上的笑容。

    那是一种如极光般纯净的目光,那是一种比婴儿的笑还清纯的微笑。

    “你身上怎么会有血?”他奇怪地问,他看到她军装上沾染的丝丝血迹了,他不知道,作为战争中的军人,衣服上的血是绝对不会干,也绝对洗不净的。现在的他,知道什么呢?能说话,能思考已经很不错了。

    “哦,这是,这是敌人的血,我们晚上出去巡逻,碰到敌人的巡逻队,打了一仗,消灭了他们。”她有些惊慌地说。

    “这样啊,我还以为是你的血呢,你没受伤就好了。”他的声音很清,清得就像三月里天山上刚融化的雪水。

    “谢谢……”她轻声说着,心里满是喜悦。“不对,我怎么会感到高兴?我怎么会有这种感觉?”红尘马上提醒自己,“我是没有任何感情的杀人机器,我不能拥有感情。”瞬间恢复了冷漠的表情,冷冷地对他说:“这些都不关你的事,你以后不要对我说这么无聊的话。告诉我你的名字、身份。”

    “我的话很无聊吗?”他喃喃自语,“我的名字、身份?呵呵,我的名字是……我的名字是……是……我的名字是什么?我是什么人?我是做什么的?为什么全都不记得了?”他又开始痛苦地思索起来,然后头痛又涌了上来。

    红尘的手飞快地按上了他的额头,替他压下了汹涌的头痛,他满怀感激地看了一眼红尘,发现她别过脸去根本没有看他。

    “你今晚就在这里休息,想不起来自己叫什么就别想了,省得头痛。在你想起来自己叫什么之前,就叫你‘无名’吧,这是失忆的人非常流行的名字。”红尘冷冷地说完这句话,头也不回地走出了帐篷。

    他,现在可以叫他无名了,无名看着她的背影,心想:“为什么女人都喜欢口是心非呢?为什么要故意装出很冷的样子,难道我真的惹人讨厌吗?”他非常轻易地看穿了红尘的伪装,从红尘冷冷的语气里,他听出了关切之意。

    红尘走出帐篷外,长呼一口气,右手轻按住自己的心房,心脏无规律地,激烈地跳动着,她轻声问自己:“为什么会跳得这样厉害呢?”

    卷三乱世战记第三章乱世!意外

    “嗯~~哦~~~啊,好,就这样,对,对,再过去一些,啊不,转过身去,转过身去,对,这样很好,就是这里了,马上就好了,宝贝~~~”伴随着惹人遐想的喃喃自语,狙击手蓝风扣动扳机,高速旋转的弹丸脱膛飞出,掀飞了千米外一个魔族哨兵的头盖骨。背对着那被杀哨兵的魔兵听到同伴倒地的重响,还没来得及反应,一颗子弹已将他的头打飞一半。

    “嘿嘿,反器材狙击枪,要是人类的话整个头连着脖子一起打飞,魔兵的身体素质也太好了!”蓝风趴在一道半人高的土坎后面,边说边推膛上弹,动作飞快地开枪,反器材狙击枪的枪声太大,打倒第一个哨兵时魔兵们就听到了枪声,土坎千米外山坡下面靠河边的那个魔族的据点——一个临时搭建的军营中已有十多个魔兵挥刀冲了过来,其中有三个魔兵骑着恐兽,一眨眼的功夫就冲出了五百多米。蓝风一连三枪放倒三头体积庞大的恐兽,三个魔骑兵一头栽下兽背,摔个半死,没来得及爬起来,就已被爆头。后面的十多个魔兵似乎不知道害怕,高喊着魔族的战号,飞快地冲上斜坡,强劲的脚力将斜坡上的草地蹬得泥土纷飞,据点里,一群约有百人的魔兵在一个披着紫色盔甲,身高超过两米五的魔族带领下,跟在那比他们领先了两百多米的魔兵后面,呼号着冲前。

    “喂喂喂,有个魔族小贵族啊!看他的肩花,好像是个男爵啊!干,竟然比‘大象’还要高!”‘大象’是向云的外号,不过他自己不愿意承认。看着敌人没有弓箭手,又没有高级法师,加上自己的方位已经暴露,蓝风干脆跳出了土坎,半蹲在土坎上,将弹夹里最后两发子弹打出,爆掉两个魔兵的头。蓝风飞快地换上弹夹,最近的魔兵离他已只有四百米。魔族士兵奔跑的速度非常的快,百米八秒算是慢的,而贵族的速度则更快,一个最低等的男爵都可以跑出百米四秒的好成绩,在蓝风换弹夹的这极短的时间里,那个高大的魔族男爵已经冲到了第一集团,并有冲到最前的趋势。

    “妈的,跑这么快吓人啊?看老子爆你的头!”蓝风低声咒骂着,瞄准,开火,反器材狙击枪强劲的后座力顶得蓝风身形微颤,几乎在枪响的同时,高速旋转的弹丸就已经奔到了那男爵的面门,那男爵反应奇快,横刀一挡,“铛”地一声巨响,连小车都可以打飞的子弹竟然被他一刀挡飞,而他手中那柄厚背大砍刀居然连个缺口都没有!

    “好刀!”蓝风暗赞一句,又一枪射出,那男爵一刀砍下,竟直接将子弹砍碎!

    蓝风怒骂一声,再开一枪,子弹仍被挡飞,这三枪的时间已让魔兵将离蓝风的距离拉短到不足两百米,而那男爵现在已经冲到了队伍的最前面,离蓝风只有一百二十米!

    蓝风咬牙切齿,转移目标,三声枪响后,冲得最快的三个魔兵爆头而亡。而这时,那男爵已冲到蓝风面前,一刀朝蓝风当头劈下!蓝风丝毫不为所动,举枪瞄准他后面的小兵,男爵的厚背大砍刀猛地落下,刀气将蓝风的军帽掀落,眼见蓝风的脑袋就要被劈成两半,一只硕大的拳头忽然从蓝风背后冒出,一拳击在刀刃上,发出金铁交击的脆响。男爵被拳劲震得连退五步,虎口一阵发麻,钢刀险些把握不住脱手飞出,而挡住了他这一刀的人也连退五步,拳头上现出一条细细的裂口,渗出几缕血丝。这人身高足有两米四,正是向云!

    蓝风枪响,冲前的魔兵又栽倒一个,这时冲得最快的魔兵已与被震退的魔族男爵汇合,离土坎只有五步,蓝风一个倒翻退下土坎,一群人快地从土坎后跃起,迎向众魔兵,正是红尘小队的队员们!

    “***,刀子挺快啊!让爷爷看看到底是你的刀子快还是爷爷的拳头硬!”向云呼喝着一步跨过土坎,双拳卷起一阵狂风,砸向魔族男爵。“铛铛铛”连响不绝,男爵封住了向云的一连十八拳,却被逼退了十八步,气得哇哇大叫,用蹩脚的中文嚷道:“老子是布鲁斯家族一等男爵彼德!布鲁斯,你是什么东西,有种报上名来!”向云哈哈一笑,“别想用名头吓唬爷爷,爷爷不吃这一套!”说完大吼一声:“天野流星!”一连轰出百拳,拳劲将空气压缩成一团团肉眼可见的白色气劲,如同流星一般轰向男爵,男爵叫声:“裂天斩!”一刀直劈而下,黑色的刀气撕裂空气发出刺耳尖啸,刀气劈碎大部分拳劲,但仍有十多道拳劲轰在男爵身上,将他身上的盔甲打得破破烂烂,偌大的身躯被震得倒飞十多米,重重地砸在地上发出轰然巨响。向云双拳互碰,发出钢铁般的声响,大步冲前准备痛打落水狗。

    魔兵们这时已与红尘小队的其他队员交手,红尘双手一挥,十指上射出三千缕水流一般的内力丝线,将五个魔兵包裹在内,手指连抖,那五个魔兵没来得及还手就已被切成肉块。

    雷神父抽出腰间别着的银质十字架,变成一柄银色的十字光剑,挥剑荡开一名魔兵的当头一刀,再顺势一挥,将他拦腰斩断,接着毫不客气地将他的头踏得稀烂。

    神骑士斯洛手持魔法加持过的十字重剑,朝一名魔兵当头斩下,那魔兵横刀一封,却被连人带刀砍成两半。

    席拉单手持一柄细长的花剑,挽出漫天剑花,“卟卟”连响中,三名魔兵被刺得全身血洞,比大头针稍粗一点的剑尖点上魔兵身体却爆出茶杯口大小的血洞,席拉剑尖一颤,已将那三名魔兵的头盖骨挑飞。

    魔红右手持剑,左手使掌,剑气纵横交错,两名魔兵与他交手不到十秒便被剁成肉碎,左掌打出一招“掌心雷”,一名打算从他背后偷袭的魔兵被这一掌炸得粉碎。

    风魔铃月手持两柄小太刀,出招时身法妙曼无比,如同一只蝴蝶般在七个魔兵围困中穿梭不停,绝不与魔兵硬拚,总是利用身法骗得魔兵晕头转向时,再一刀刺入魔兵眉心。

    吸血族的布朗一出来就被一群魔兵围住,他轻呼一声,十指长出一尺来长的黑色指甲,屈中指一弹,中指指甲断裂飞出,刺入一名魔兵额头,将那魔兵的头炸粉碎,而布朗断掉的指甲瞬间长了出来,挥舞着利刃一般的十只指甲,不带一丝烟火味地冲入魔兵群中,卷起一阵血雨。

    火奂不擅近身搏斗,她背后伸出两只宽大的蝠翼,飘浮在空中,伴着一阵低沉的吟唱,双掌中冒出两个黑色火球,火奂掷出火球,两个魔兵躲闪不及被打个正着,身上马上冒出黑焰,不到十秒便已被烧成灰烬。

    李萧双手举着一根漆黑的铁棒,高高跃起,尖啸声中,铁棒朝一名魔兵当头砸下,那魔兵横刀来封,“铛、砰”两声,魔兵刀碎头爆,脑浆四溢。李萧脚未落地铁棒横扫,两名魔兵的上身如被利刃切断一般与下身分离,打横飞了出去,李萧身形疾掠,瞬间便已赶到两名魔兵前面,铁棒一挥,将那两名魔兵的头打得粉碎。

    几个魔兵翻过土坎追击蓝风,刚翻过去便听一阵连珠般的枪声响起,这几个魔兵每个人眉心都多出一个冒着烟的血洞,死不瞑目地栽倒在地。蓝风得意地吹吹手枪枪口冒出的硝烟,“不要以为老子就会打狙击!”

    仅仅十分钟的时间,所有的魔兵便被红尘小队尽数歼灭,青草地上流满了紫色的魔血,到处都是一堆堆的肉块和一条条头爆得稀烂的尸体。唯一活着的,就是那个自称彼德!布鲁斯的男爵了。

    这男爵实力不弱,向云虽然占了先机,但一时也无法收拾下他,两人高呼酣斗,打个不亦乐乎,不受控制的拳劲将地上炸出一个个深坑,刀气将地面划出一条条裂痕。

    向云见队友们已将一百多魔兵收拾干净,正围在旁边看他的热闹,心中一急,举臂护住头脑,一头撞入男爵刀网之中,不顾身上被砍出十几道血口,将男爵拦腰抱住,双足发力一蹬,抱着男爵离地冲起十多米,男爵大惊失色,一记刀柄砸向向云左太阳穴,向云头往后一仰,避开要害,额头却被擦出一道深可见骨的血痕,鲜血泊泊流出。“天殒流星!”向云大吼一声,抱着男爵头下脚下地往地上撞去,在触地的那一刹,向云将头埋入男爵胸口,只听“轰”地一声巨响,强大的冲击力将地面撞出一个深达两米,直径五米的沉坑。向云跳出深坑,抹掉头上的泥土,身体一阵脱力,坐倒在地。而那男爵躺在土坑中,头盖骨已完全碎了,脑浆和着鲜血正慢慢地流出。

    “我伯父……不会……放过你们……”男爵艰难地吐出这句话,头一歪,死了。

    “伯父……你个屁!爷爷会怕才怪!”向云啐了一口,“妈的,损耗掉七成功力,连自我恢复都不成了,神父,快来我疗伤!”

    雷神父的“圣疗术”对任何物理伤害都有非常好的疗效,所以他既是战斗人员,又是战地医师,虽然红尘小队的队员们多多少少有一些自我恢复的能力,但快慢不一,战斗中力量损耗过度的话恢复力会大打折扣,所以神父的作用还是很重要的。此刻他正在为红尘治疗外伤,红尘在战斗中被一个实力不弱的魔兵从背后偷袭砍了一刀,虽然没砍中要害,但左肩却被砍出一条长达三寸的伤口。神父双手悬在红尘伤口上方,随着一阵吟唱,他双手散发出柔和温暖的淡金色光芒,在金光照映下,红尘的伤口很快地愈合了,只留下一条淡淡的疤痕。“对不起,我能力有限,无法完全抹除疤痕。”神父歉意地说。红尘淡淡地道:“不要紧,战士身上哪能没有疤痕?”

    神父治完红尘,赶紧跑过去给伤得最重的向云疗伤。向云享受的神父温暖的圣光治疗,嘴里嚷个不停:“我说队长,刚刚那男爵实力不弱啊!和我们以前碰上的一等男爵很不一样,实力明显高了别的不止一等,我都打得这么辛苦了,还要出绝招才能干掉他,你们谁知道布鲁斯家族是个什么东西啊!”

    “布鲁斯家族,魔神路西法手下最强的三大家族之一,族长威利!布鲁斯公爵在路西法手下七大魔将中排名第三,是有名的魔界家族。”布朗淡淡地说,“布鲁斯家族的战士在魔界都是很有名的,只是不知道这个叫彼德的家伙为什么会到这里来鬼混,带的又不是布鲁斯家族的嫡系战士,被我们撞到活该他倒霉。”

    “乖乖,这小子的伯父该不会就是那个威利!布鲁斯吧?”向云说,“该不会真的和这小子说的一样,他伯父会跑来给他报仇吧?”

    “说不准。威利的军队不在这里,他正在欧洲指挥军队攻打伦敦,狄更斯王子目前正是他的对手。”布朗说。

    “那这小子可不是一般的倒霉,莫明其妙地跑到这里,死在我们手上就算了,他伯父别说给他报仇,可能连他死了都不知道呢,哈哈哈……”向云得意地大笑起来。

    红尘说:“好了,任务完成,我们回去整顿一下。再过三天联军的军队就应该来了,周边的魔族据点也清理得差不多了,接下来的三天任务不会很重。”

    “终于,可以好好休息一阵了。”听红尘这一说,李萧长出了一口气,一双贼眼瞄上火奂,“小火,好不容易有空了,是不是和我一起,呵呵,练一练双修功呢?”

    “找打!”火奂脱下一只鞋扔了过去,正中李萧脸上,鞋慢慢地落到地上,现出一个沾满了黄泥的鞋印。“好准……”李萧憋了半天终于憋出两个字。

    全队人哈哈大笑起来,就连红尘,也露出一抹她自己都没察觉的微笑。

    ※※※

    “我告诉你,是男人,就要学会抽烟喝酒,俗话说,男人不抽烟,女人不沾边,男人不喝酒,女人靠边走,你的长相太女性化了,要想展现男子气概,就必须学会抽烟喝酒!”蓝风和无名坐在村子里军帐外的石板上晒太阳,自无名醒了以后,就和蓝风、李萧、魔红住到了一起,他那一头长及臀部的黑发被红尘亲自操刀剪成了刺猬头,样子无比痴呆。一张白纸一般的无名很快地成了大家戏弄的对象,当然,是善意的戏弄。只有红尘从不戏弄无名,有她在的时候,也会阻止别人戏弄他。现在,烟囱加酒鬼蓝风趁着红尘不在附近,左手夹着一根雪茄,右手提着一个酒瓶,正在拚命地诱惑无名。

    “真的吗?真的要会抽烟喝酒才有女孩子喜欢吗?”无名像个白痴一样的问。

    “当然!烟可以用来装酷,装帅,装成熟,酒可以用来扮颓废,扮失落,扮寂寞,现在的女孩子,都喜欢这一套!你看着,像我这样……”蓝风说着,低下头叼着雪茄,然后缓缓地抬起头,伸出手轻轻地摘下雪茄,张口慢慢地吐出一缕青烟,眼神迷蒙地举起酒瓶猛灌下一口酒,然后装作呛到了的样子捂着嘴大声咳嗽,最后颤巍巍地伸出手,掌心有一缕用内力逼出来的血丝。“怎么样?酷吧?帅吧?深情吧?颓废吧?”蓝风得意地问。

    “你不要紧吧?怎么咳出血来了?我去叫神父来给你看!”无名飞快地蹦起来,朝神父的帐篷跑去。留下一脸痴呆的蓝风,伸出沾着血丝的手愣愣地看着无名的背影,头顶两只乌鸦一路高叫着飞过……

    卷三乱世战记第四章乱世!雪白

    “我叫无名,我的绝技是自创的剑技,号称‘十步一杀’。”李萧坐在溪边钓鱼,不过以他猴妖的性格实在不适合钓鱼,不仅嘴里唠叨个不停,还把手上的鱼杆当鞭子一样甩来甩去,鱼饵早就甩飞了,鱼钩根本就没放进水里。无名老老实实地坐在李萧旁边的石头上,听李萧教导所谓的江湖用语。“记住,以后别人问你姓什名谁,师承何派时就这么说。”

    “我叫无名,我的绝技是自创的剑技,号称‘十步一杀’,”无名念了几遍,挠挠后脑勺,“我以前好像听过这句话……”

    “你听过?”李萧突然跳起来扔掉鱼杆,激动地握住无名的双手,突然的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