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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剑之一字(1/2)

    神剑通灵,而剑之一字又岂是那么简单剑,古代兵器之一,属于“短兵”。素有“百兵之君”的美称。古代的剑由金属制成,长条形,前端尖,后端安有短柄,两边有刃的一种兵器。现在作为击剑运动用的剑,剑身为细长的钢条,顶端为一小圆球,无刃。

    剑,早期是匕首式短剑,来源于北方的草原地区,既是吃肉的餐具,也是护身的武器。剑和刀一类,区别只在于单刃和双刃。剑又称:“轻吕”、“径路”。春秋末年,开始流行长剑。质地精良的宝剑却反而出自南方,主要是吴、越、楚。长剑出,短剑也不废。所有剑的整个历史是源远流长的。

    长剑便于战斗,短剑利于护身,还可以搞恐怖刺杀,荆轲刺秦王,东汉末年侠客王越、史阿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剑为具有锋刃之尖长兵器,而其大小长短,端视人体为标准,是以须量人而定。郑锷更于剑有所详解,谓“人之形貌大小长短不一也,制剑以供其服,非直以观美,要使各适其用而已。故为三等之制,以待三等之士,俾随宜而自便焉。剑之茎其长五寸,剑身若五倍长其茎,则三尺也,重九锵,则重三斤十二两也,其长之极,重之至也,故谓上制。唯士之长而有力者,然后能胜之,故上士服之。剑身四其茎,茎之长则二尺五寸也,重七锵,则二斤十四两也,长短轻重得中焉,故谓之中制。唯人之得中者所宜服,故中士服之。若剑身止三其茎,则二尺耳,重止五锵,则二斤一两三分之中耳,轻而且短,故谓之下制。士之形短而力微者,可以服焉。”

    上述剑制,大抵沿用于远古,历代仍多变更,自秦至宋,改易尤钜。郑锷云:“若以秦汉之剑与宋时之剑比较,则宋时长剑有二十一寸三分,汉时长剑仅十七寸九分。宋时短剑十五寸二分,汉时短剑仅十寸五分,故宋时之剑较汉时之剑长,且品质更优”。言虽如此,当有所据,然亦未便苟同。盖以剑之用途,虽非专供杀戮,亦为文士之饰品,然究仍以防身拒敌为主,如剑长则运用不便,剑短则难期致远,短者轻而不易击坚,长者重而挥动迟缓,二者均非剑制所宜。证以古籍有言:“汉高祖仗三尺剑而得天下”,则汉代剑长不及两尺之说谅有所误。若综合剑史所记,大抵古剑之长,由一尺三寸至四尺多不等,其重量则为二至三斤,正符因人设制,应属可信。

    剑是短兵的一种藏剑藏剑(6张)

    ,脱胎於矛形刺兵及短匕首,始源于殷商以前,形极为短小,仅有短平茎,而无管筒。古人用此剑插腰,可割可刺,抵御匪寇与野兽。到了周代,尤其是春秋、战国时期,已成为主要短兵器,士类必有之佩备。连冯谖与汉初的韩信,虽然贫至无食,也仍然随身携带。著名的有干将、莫邪、龙泉、太阿、纯钧、湛卢、鱼肠、巨阙等。春秋时的龙泉剑,仍有一只藏于故宫,至今仍很锋利,证明我国在剑的制造和使用上,有著很悠久的历史。

    剑通常可以做出三种攻击:截、削和刺。

    2结构编辑

    剑结构图剑由剑身和剑柄两部分组成。

    剑身包括——锋:剑身前端锋利部分;脊:剑体中线凸起;从:脊两侧成坡状部分;锷:从外的刃,即剑身两旁的刃;腊:脊与两从合称为腊。

    剑柄包括——茎:也就是剑柄的把手部分,主要有扁形与圆形的两种;格:剑茎和剑身之间的护手,又称为卫、璏、剑镗;首:茎的末端常有的圆形部分,又称为镡;

    饮剑(黄仲金书刻)

    箍:茎上的圆形凸起的纹饰;缑:在茎上缠绕的绳子;缰:系在剑首的皮绳,用于悬挂在手腕上便于取用;穗:系在剑首的流苏,又称剑袍,有穗的剑称为文剑,佩戴于文人权贵身上,无实际用途。

    此外,剑通常配有剑鞘,又称为“室”,套在剑身之上,有保护剑身和方便携带的作用。

    剑柄包括剑格和剑茎,绝大多数剑还带有剑首3历史编辑

    飞鹰剑飞鹰剑(8张)

    剑,古之圣品也,至尊至贵,人神咸崇。乃短兵之祖,近搏之器,以道艺精深,遂入玄传奇。实则因其携之轻便,佩之神采,用之迅捷,故历朝王公帝侯,文士侠客,商贾庶民,莫不以持之为荣。剑与艺,自古常纵横沙场,称霸武林,立身立国,行仁仗义,故流传至今,仍为世人喜爱,亦以其光荣历史,深植人心,斯可历传不衰。

    剑创始自轩辕黄帝时代。据黄帝本纪云:帝采首山之铜铸剑,以天文古字铭之;又据管子地数篇云:昔葛天卢之山发而出金,蚩尤受而制之,以为剑铠。以上两说,似黄帝与蚩尤,均己制剑为兵。

    据以上所述,无论剑之创始人为谁,其出生于黄帝时代,可无置疑。黄帝于民元前四六一五年﹝公元前二七0四年﹞建庙,国号有熊氏,当时尚系初入青铜器时期,但由此推知,剑之出世极为古远,历史悠久,故后人称之短兵之祖,确可当之无愧。

    自黄帝至东周,大多以铜铸剑,剑质颇佳,炼制技术亦逐渐进步。春秋战国之时,并定剑制,详言制剑之法。周礼考工记云:周官桃氏为剑,腊广二寸有半,两从半之,以其腊广为之。茎圆长倍之。中其茎,役其后,身甚五其茎,重九锵﹝按:

    剑周礼六两半为一锵﹞,谓之上制,上土服之。身长四其茎,重七锵,谓之中制,中士服之。身长三其茎,重五锵,下士服之。又考古记云:剑,古器名,两刃而有脊,自背至刃,谓之腊,或谓之锷﹝即剑身﹞。背刃以下,与柄分隔青,谓之首﹝即剑盘﹞,首以下把握之处曰茎﹝即剑柄﹞,茎端旋环曰铎。

    中国在商代开始有制剑的史料记载,一般呈柳叶或锐三角形,初为铜制。当时通常是作为长兵器之下的辅助武器,但在吴、越等河川较多的地区则因水战较多而是将剑作为主要武器,春秋时代的名剑也因此大多出于这些地区。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朱开沟遗址出土的“鄂尔多斯直柄匕首式青铜短剑”,是我国迄今所知最早的青铜剑,约在早商时期的公元前15世纪。此剑通长25.4厘米,剑身近似柳叶形,厚脊,双面刃,直柄,中间有两道凹槽,柄首略呈环状,柄与剑身衔接处的两侧有凸齿,剑身向下斜凸成锋,柄部缠绕麻绳。

    春秋战国,剑为步战主要兵器,并不断加长。湖北江陵望山一号楚墓中出土的越王勾践剑全长有55.7厘米。汉武帝时,有超过3尺,剑刃

    越王勾践剑由两度弧曲而伸,成平直,剑锋的夹角由锐加大。东汉,逐渐退出了战争舞台,主要为佩带仪仗或习武强身自卫。汉代后铜剑渐被钢铁剑替代,并趋于定型,即剑身中有脊,两侧有刃,前有剑尖,中有剑首,后有茎,茎端设环处称镡,此外尚有剑鞘、剑穗等附属饰物。隋唐,佩剑盛行。《隋书·礼仪志》载:“一品,玉器剑,佩山玄玉。二品,金装剑,佩水苍玉。三品及开国子男,五等散(散)品名号侯虽四、五品,并银装剑,佩水苍玉,侍中已下,通直郎已上,陪位则象剑。带直剑者,入宗庙及升殿,若在仗内,皆解剑。一品及散(散)郡公,开国公侯伯,皆双佩。二品、三品及开国子男,五等散(散)品号侯,皆只佩。绶亦如之。”唐代最盛,被文人墨客视为饰物,抒以凌云壮志或表现尚武英姿。后剑与道教结下不解之缘,成了道士们手中的法器之一。

    4发展编辑

    汉代剑术已甚精备,斗剑中显示了武艺造诣的深浅。曹丕《典论·自叙》:余又学击剑,阅师多矣,四方之法各异,唯京师为善。桓、灵之间,有虎贲王越善斯术,称於京师。

    真武剑河南史阿言昔与越游,具得其法,余从阿学精熟。尝与平虏将军刘勋、奋威将军邓展等共饮,宿闻展善有手臂,晓五兵,又称其能空手入白刃。余与论剑良久,谓将军非法也,余顾尝好之,又得善术,因求与余对。时酒酣耳热,方食芊蔗,便以为杖,下殿数交,三中其臂,左右大笑。展意不平,庋更为之。余言吾法急属,难相中面,故齐臂耳。展言愿复一交,余知其欲突以取交中也,因伪深进,展果寻前,余却脚?,正截其颡,坐中惊视。余还坐,笑曰:昔阳庆使淳于意去其故方,更授以秘术,今余亦愿邓将军捐弃故技,更受要道也。一坐尽欢。(《三国志·魏书·文帝纪》裴松注引)这段有声有色的记载,反映了当时剑术的高超和斗剑风的兴盛。

    杨泉《物理论》:阮师之作刀,受法於金精之灵,七月庚辛,见神於冶监之门,向西再拜,金神教以水火之齐,五精之链,用阴阳之候,取刚柔之和,三年作刀千七百七十口,其刀背夹刃,方口洪首,截轻微不绝丝发之系,斫坚刚无变动之异。

    但自唐开始,士大夫心理充满道教神仙妖邪鬼怪之说,

    雷克宝书法欣赏:俞剑乃变为镇邪凶之器,一若此数尺刚铁,铸成剑形,即具有无上魔力者。于是家悬一剑,即以为祥,不习剑术,而以为剑自可以御敌而胜。所以自唐以後,剑类短兵,有一支为释道所利用,而引入歧途。

    从征军士多用刀而鲜用剑,佩刀者渐多於佩剑者,这显然对剑术的发展有相当的阻作用。

    舞剑在唐代兴盛起来,杜甫<舞剑器行>描述公孙大娘舞剑绝技:昔有佳人公孙氏,一舞剑器动四方。观者如山色沮丧,天地为之久低昂。爧(ling)如羿射九日落,矫如群帝骖龙翔;来如江海凝清光。剑的声光,似闻如见,精湛技艺,如呈眼前。

    明唐顺之《武编》说:宋太宗选诸军勇士数百人,教以舞剑,皆能掷剑空中,跃其身左右承之,妙绝无比。会北戎遗使修贡,赐宴便殿,因出剑士示之,袒裼鼓澡,挥刃而入,跳掷承接,霜锋雪刃,飞舞满空。这些高超绝技,对後来剑术套路及表演技艺的发展,影响很大,至今我们演练的武术套路中,亦有所见。

    金庸《笑傲江湖》中的独孤九剑,就是惊绝的特技。

    明代各武术流派,在剑术应用的基础上,创造了不少珍贵的剑法,如何良臣《阵纪》所云:卞庄子之纷绞法,王聚之起落法,刘先生之愿应法,马明王之闪电法,马起之出手法等,这些剑法为後世剑术的发展,提供了有益的素材。

    剑的招式是以劈、砍、崩、撩、格、洗、截、刺、搅、压、挂、扫等为主。它的特点是刚柔相济、吞吐自如,飘洒轻快,矫健优美,正如拳谚所形容的剑似飞凤,由此可知其妙。

    剑的各部位包括有:剑身、剑尖、剑锋、剑末、剑脊、剑刃、剑格(或剑肩)、剑箍(可能有)、剑柄、剑首、剑鞘和穗。

    5种类编辑

    三尺:剑的别称。因通体长三尺,故以之为剑的代称。

    三尺剑:剑的泛称。

    七尺:古代长剑的代称。

    利剑:名剑的泛称。

    宝剑:剑的泛称。

    吴粤剑:泛指春秋时代所制名剑。

    宝剑七星剑:古代名剑。剑身近柄处饰有北斗七星文,故名。

    十字短剑:属双兵短器械。剑长两尺四寸有余,通体为铁制。

    干越之剑:指古代吴越所制之善剑。

    上方宝剑:“尚方剑”的俗称。指皇帝的御用宝剑,可授于大臣,掌先斩后奏之权力。

    子午鸳鸯剑:双剑的一种。此器四面有刃,甚是锋利。

    昆吾剑:古剑名。原称“锟”,亦作“琨”。属此剑。其剑柄较长,可用两手握持。

    木剑:用木制作的剑。又名:“班剑”、“象剑”。晋代开始用于朝服佩带玉头剑:剑首用玉装饰之剑。参见“玉具剑”条。

    玉具剑:剑首和剑柄部分用玉制成的剑。

    夺命龙:五代时军中称剑的专门隐语。

    杨家山铁剑:我国现存最早的铁剑。系湖南长沙杨家山春秋后期墓出土文物。剑通体长38.4厘米,剑宽2-2.6厘米,剑脊厚0.7厘米。

    尚方斩马剑:“尚方”亦作“上方”。指皇帝赠予臣属的宝剑,为最高权力的象征。

    尚方剑:皇帝御用剑的代称。为最高权力的象征。参见“尚方斩马剑”。

    服剑:古人随身佩带的剑。

    矛狭:剑的一种。指带齿形的铗器。左思《吴都赋》:“毛群以齿角为矛狭。”亦称“角铗”。

    神剑:1指灵异之剑。2古代名剑。

    袖里剑:短剑的一种。其柄长大,而剑身稍短,总长不及一尺二寸,剑身藏于剑柄之末。柄为中空,内有弹簧。袖里剑平时可藏于袖筒之内。用时取出剑柄,按动按钮,剑身即从剑柄中弹出伤人。

    班剑:古代饰有花纹的木制仪仗用剑。

    棠溪:古代名剑。亦作剑的代称。

    越剑:指古越所制之利剑。刘勰《新论》:“越剑性锐,必托槌砧以成钝钧”。

    象剑:“班剑”的别称。南朝时用作仪仗的剑,称象剑。参见“班剑”条。

    短剑:剑的一种。剑身较短,剑盘小,握柄由生铁铸成,柄端有一圆环。

    逸龙剑:剑的一种。剑身有龙形图案,因而得名。

    短铗:剑的一种。铗的别称。张协《短铗铭》:“亦有短铗,清晖载烂。”参见“长铗”条。

    楚剑:指古楚所制之利剑腰品:唐代供佩带用的短剑名。宋櫑具:古代剑名。木柄上有*形的玉饰等,古称櫑具。

    彝族波长剑:短剑的一种。源于清代。全柄为钢制,刃上深刻三兽形,或蹲或驰,相间刻有一颗星形花纹。

    少林长剑:全长三尺四寸,把长六寸二分。明代悟华,清代清伦、清莲、清云精剑术。

    少林青龙剑:全长三尺三寸。历代寺僧和武士用于习武、防身之用。

    双剑:双兵器之一,两剑合拢似一剑。两剑柄首分别各配一根单剑穗。双剑同归一鞘。

    少林子母鸳鸯剑:少林双兵之一。全长三尺,为历代少林僧徒习武防身之用。

    龙凤双剑:双兵器之一。浙江龙泉出此剑,在两剑有脊的一面分别配有龙(为右手所使之剑)、凤(为左手所使之剑)图案。两剑柄首各配一根双剑单穗。双剑同入一鞘。

    雌雄剑:古代双兵之剑。舞练技法与其他双剑同。但制此剑之材料甚是高级。雌剑为左手使,雄剑乃右手使也。

    指尘剑:古代异样双兵之一。乃道家所使之失械也。由一把拂尘与一把单剑组成。

    万仞:古代名剑。

    龙剑:古代名剑。

    照胆:古代剑名。

    金剑:古剑的一种。

    王氏剑:古代名剑。

    大剑:古代剑名。

    大梁氏剑:南北朝时期梁武帝萧衍命陶弘景所造神剑13口,称大梁氏剑。

    隋刃:亦名浪剑。

    浪人剑:古代名剑。

    玉柄龙:古代名剑。

    青龙剑:唐代名剑。

    疥痨宾:古代剑名。

    青霜:古代名剑。此剑之剑光青凛若霜雪,故名。

    鸦九剑:唐代铸剑师张鸦九所造之剑。

    灵宝剑:古代名剑。

    旻剑:古代利剑。

    鞘剑:古代剑名。

    破山剑:古代剑。

    青蛇剑:古代剑名。

    火精剑:古代名剑折铁宝剑:古代名剑。状似刀,此是古大将所用折铁宝剑。”

    青云剑:四大天王魔礼青之剑早期短剑流行于西周早期,典型式样有:柳叶形扁茎式,其整体呈柳叶形,沿锷磨成圆锋锐角,腊中央略微隆起,没有剑格,腊和茎没有明显的分界,茎扁而有两穿。

    薄腊无格圆茎剑流行于春秋早中期,典型式样有:薄腊圆茎短体式,其腊如叶状,中脊起棱,至从末端延长成为圆茎,虽茎较为细长,然而整体仍为短剑式;薄腊锐下圆茎式,其腊扁平而薄,锋断,下端斜收呈尖锐状,脊凸起延长成圆茎,但无首亦无格。

    无格斜从扁茎剑流行于春秋晚期,其基本式样为:两从较宽而腊短,中脊呈直线状隆起,两从微斜而凹,下端平,无格,或格不连铸,扁茎有穿。

    厚格剑流行于春秋战国之际,典型式样有:斜宽从狭前锷厚格圆茎有箍式,其背呈直线,斜从而宽,前锷所收略同,格为倒凹字形,但圆茎上有两道箍,便于缠缑。

    剑薄格剑盛行于战国时期,两从均匀,腊有长有短,剑格薄,圆茎无箍。

    《史记》中曾有记载,“天下之剑韩为众,一曰棠溪,二曰墨阳,三曰合伯,四曰邓师,五曰宛冯,六曰龙渊,七曰太阿,八曰莫邪,九曰干将。”《吴越春秋》记载:”棠溪在西平,水淬刀剑,特锋利,为干将莫邪所从出,亦名川也。”据范文澜《中国通史》记载:“河南西平有冶炉城,有棠溪村,都是韩国著名铸剑处。西平有龙渊水,淬刀剑特坚利。”他告诉笔者,西平棠溪春秋属楚,战国属韩,是当时冶铁铸剑的胜地军工基地,距今已经有二千七百年的历史。先人们在这里开创了中国的铁器文明,辉煌了中国的宝剑文化。

    西平县春秋时属楚,战国时归韩。县西有古柏城,属柏皇氏原封地。周边有九女山、蜘蛛山、跑`马岭。山下有棠溪湖、棠溪河,山上有棠溪源。棠溪流域是战国至晋代的重要冶铁基地,是中国迄今发现最早、保护最完整的冶铁遗址区。自秦至唐宪宗元和年间的上千年,历代中央政府均在西平设置铁官,督办兵器制造。元和十二年冬,唐宪宗发兵平定中原叛乱,将棠溪冶铁城夷为平地,自此,棠溪宝剑从历史上消失。

    棠溪冶铁遗址位于西平县酒店乡酒店村南五百米的棠溪湖两岸,南系龙泉河,北接棠溪河。在冶铁遗址南部有冶铁炉。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中国著名历史学家范文澜先生曾两次来西平考察。一九五九年,文物专家张静安前来考察,最早发现了一处保存完好的冶铁炉。冶铁炉为椭圆形,直径零点八米左右,深一米多,冶铁炉壁呈现有焦煳色的烈火烧烤痕迹。这一重要发现,揭开了人们认识古代冶铁铸剑历史新的一页,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7辞海编辑

    剑肩:有的剑没有剑格,代之以剑肩。指剑刃最厚的地方。

    剑汉字剑箍:有的剑在剑茎上所套的一个环状物。

    剑墩:即剑首。指剑柄的顶部,一般剑首中有孔,可穿绳。

    剑镡:即剑格,亦称护手。指剑身与剑柄之间作为护手的椭圆形盘部分。

    剑鞘:又称剑匣、剑室。藏剑之物。有铁和木制等,裹以沙鱼皮,涂以朱漆或连云黑漆,又贵者并镶珠嵌宝。

    剑茎:剑柄之古称。清·程瑶曰《考工创物水记·桃氏为剑考》

    剑:“茎者,言颈也,在首下。”

    剑室:即剑鞘。汉·扬雄《方言》:“剑鞘自河而北,燕、赵之间,谓之室。”

    剑廓:剑梢的别称。汉·扬《方言》:“剑梢自关而东或谓之廓”。

    剑珥:即剑格。又名剑镡。《庄子·说剑篇》释文引司马云:“镡,剑珥也。”剑穗:剑柄后缚的装饰品。近现代剑术套路有长穗与短穗之分别。

    剑袍:即剑穗。有文武之说,文剑佩带剑袍,武剑则无。

    剑术的套路有:七星剑、青萍剑、昆仑剑、八卦剑、武当剑、达摩剑、三才剑、盘龙剑、峨嵋剑、八仙剑、醉剑、对练剑等。

    8资料编辑

    剑东汉·班固《汉书·李广苏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