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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我的命里冤家(1/2)

    在床上胡思乱想着躺了两个多小时,天蒙蒙亮了。

    房间外传来父母早起洗漱做饭的声音,我很想出去看看现在的他们是什么样子,但又害怕失态漏了马脚,所以打算先躲过这一波,等适应一下再说。

    我妈是一所重点中学的英语教师,现在应该是年级组长,千禧年时升到了学校的教学主任位置,后来在这个位置上一直工作到退休。今天是全市中小学开学的日子,她这个班主任肯定要提前到校的,估计一会儿就该走了。

    我爸是我妈所在的那所中学的校办工厂的二把手。虽然单位只是个小集体企业,但他三十三岁时就能谋到这个职位,也算年轻有为了。不过我记得他的辉煌也就到今年为止了,因为市场竞争,那个小工厂这几年连年亏损,就在今年,他们工厂的一把手走后门托关系转去了别的厂子,扔下个烂摊子,教育局领导想把这个厂承包出去以割除不良资产,我爸权衡再三后没有接手,转去了市雪糕厂。几年后雪糕厂也开始亏损,之后我爸就带着工人们为温饱奔波,一干就是二十年,直到我记忆结束都没翻身。

    不多久,我听到了开门声和下楼的匆匆脚步声,不用问,是妈妈先上班去了,之后我爸也穿戴结束,推开我的房间门,走到写字台前打开了收音机,调了个不大不小的音量,然后也出门上班去了。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时间六点三十分……现在是新闻和报纸摘要节目……”

    久违了的、熟悉的、亲切的声音再次在耳边响起,我心绪复杂,思潮澎湃,这个爸爸用来唤醒晨梦中的儿子的广播节目,这个伴随了我童年的每个早晨的声音,曾几何时,我已经遗忘了它太久太久了。

    起床,叠被,小解,刷牙洗脸,一边听着于芳阿姨报导的新闻与报纸摘要,一边吃爸妈给我准备在客厅餐桌上的早饭。

    生活像20年前一样在重复,但我此刻的心情却与当年完全不同了,有一些是缅怀,有一些是感慨,还是一些留恋怀旧,一些过往的道别、对新生的憧憬。

    日子要重新走一回了,但这次,路不一样了。

    十分钟后,我走在了上学的路上,肩上还背着我的双肩书包,上学就要有上学的样子,咱不能因为学校教的东西都已经会了就不按规矩来了是不是。

    关于新的生活要怎么过,我从后半夜一直想到了天亮,我现在只有八岁,就算本事大上天去,也得一寸一寸的长高,一天一天的长大,有着超前20年的知识,我当然不会放着不用,但也不能不知天高地厚的什么都干,现在我还太小,先潜移默化的改变一下身边的小环境就行了,别搞得惊天动地人,又当神童又放预言,我想要的是不凡的人生,而不是当别人眼里的小怪物。

    身为一个八岁的孩子,上学是我的天职,哪怕我懂的比老师多,学问比教授高,也得进学校。好在我对这个三年级的小学生身份并不抵触,相反,我还非常怀念我的童年生涯,有这个天赐良机让我重温一遍,我当然不会抱怨,反而更会珍惜。

    从我家到我就读的实验小学需要走大概十分钟的路,我一边走着,一边观看路边的城市建筑。

    1988年的江城,在我28岁时的记忆里,它的样子已经模糊得完全想不出了,现在重温着当年的街道、小巷、马路、平房楼房,一切恍如隔世。

    记忆中尘封的画面历历涌现,渐渐清晰,最后,与现实重合到了一起。童年,初秋,江城,我回来了。

    身后响起了一阵哗哗的声音,嗯……是小学生奔跑时特有的声音,伴着跑动的节奏,颤动的各种文具撞击在或塑料、或金属的文具盒上所发出的声音。

    “林志明!等等我!”

    这个声音对我来说,简直再熟悉不过了,即使它由稚嫩的童音渐渐变成少女的甜美声音,后来又变成令无数男人男孩魂牵梦萦的靡靡之音,即使已经多少年没有再听过了,但我还是马上就想起了这个声音的主人,住在我家楼下的,和我从出生起就认识的,我小时候的冤家,长大后的挚友,那个和我订过娃娃亲的女孩,王叔叔的女儿,王宁。

    我既不回头也不出声,撅着屁股,驼着我那沉重的书包继续向前走,就像没听见小王宁的声音一样,继续我行我素的埋头赶路。

    “志明!等等我啊!别走的那么快好不好!”身后,文具盒晃动所发出的声音越追越近,还伴着女孩亲切的呼唤。

    我和王宁之间的恩怨情仇,在我之前那个失败的人生里,持续了长达二十多年,从她出生的那天起,直到她们全家移民去了澳洲,才彻底结束。

    1980年1月1日,我在江城市妇幼保健院的妇产科出生了,第二天,在同一产房,王宁的妈妈生下了王宁。两个年轻妈妈住在同一个护理室里,我们家就此和王家结下了不解之缘。据我后来得知,我出生时比预产期提前了三天,高阿姨说,是我这小子不肯吃亏,非要比他们家王宁大一天,才提前跑出来的。

    两家家境差不多,又有两个几乎同时出生的小孩子,我爸和王叔叔又都爱好打篮球乒乓球,一来二去的,两家越走越近就成了好朋友。在我和王宁半岁的时候,两家甚至还给我们订了娃娃亲,后来买房子,两家干脆做了楼上楼下的邻居,王叔叔家开经销店时,我家还借了两千块钱给他,在1985年,这笔钱对工薪族来说,绝对不是小数,可见两家的关系之好。

    小时候我是个孩子王,常常带着家附近的孩子们上山下河的到处疯玩,连比我大个一两岁的孩子都服我,因为我力气比他们大,打架他们不是我对手,但我却不因此欺负人,并且,我玩出的花样也多,跟着我总能玩个尽兴。

    王宁是我的小跟屁虫,因为王叔叔和高阿姨总会给我一块好糖或几颗溜溜贿赂我,让我照顾好他们家的小王宁,所以我也非常尽职尽责,从未让王宁被别的淘气孩子欺负过。谁要是想拽她的辫子或推她个跟头,我的拳头可不答应。

    家附近还有几伙和我们年级差不多大的小孩,曾有几次,有淘气孩子拿我和王宁的娃娃亲关系起哄,这几个多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