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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美男子(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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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哗啦啦的溪水反射着阳光,刺眼得很,米粒却强迫自己睁大眼,眨也不敢眨。

    就在她前面五步远,一头花豹子瞬也不瞬地盯着她。两只眼珠子的瞳孔竖成一条令人心悸的细缝,身体散发着特有的腥臊味,咧开嘴的时候除了尖锐的牙齿以外,还喷出一股腐肉的气息。

    米粒喉咙发紧,全身发冷,双腿瘫软,只差一屁股坐在地上去。

    别说她根本没有转身逃跑的力气,就算她真的跑开了,也铁定会在下一刻被花豹子扑倒在地。记得猎豹好像是动物中的短跑冠军,挑战豹子并创造世界短跑纪录这种事……绝逼不是她想要的啊!

    难道说她就要这么死了吗?

    有没有天理啊!她才满二十三岁,在翻译行业做得小有起色,刚刚跳槽到一家500强企业。正是白骨精人生要起步的时候,正是老妈允她享受美好爱情的时候,为什么就要碰到这种飞来横祸?

    不骗你,真的是飞来横祸,一切只因为她好死不死地为了出差登上了马航的mh370,然后,然后就杯具了。

    花豹子龇牙咧嘴地低吼了几声,随即立起身,打了个大大的饱嗝,然后昂着头以一副高大上的王者派头走到她身边,甩着尾巴蹭了蹭米粒抖个不停的腿,**一番后,心满意足的施施然走开。

    米粒跌坐在地上,浑身汗津津的,有泪奔的冲动:妈蛋,这到底是什么鬼地方啊?mh370明明飞在海面上的,怎么突然掉进这个渺无人烟、徒步三天三夜看不到尽头的森林?

    虽然说一个完全没有野外求生技能、经验,也缺乏必要体能和设备支持的女孩子,如何在危机四伏的森林中存活绝对是畅销小说卖点!但是,总得先活下去才能讨论以后怎么发达的事情吧。

    被豹子大王放生的米粒一脚深一脚浅地继续前行,厚厚的落叶层在脚下发出轻轻的“嚓嚓”声,她胆战心惊有如惊弓之鸟,总怕什么时候会引来某只饥饿觅食的食肉动物。

    说到这个,她的肚子可真是饿啊!

    她一直沿着溪流而下。闲时看过《哈尔罗杰历险记》,这是她仅能记起的不多的要点:

    人要生存,水是必不可少的,所以理论上说,只要跟着溪流走,就一定能够找到人类聚居的地方。还有陌生森林里不认识的蘑菇果实最好不要采食,以免中毒。哪怕有动物食用,也不能轻易尝试,因为你不知道这些动物是否能够分泌特殊的酶,分解人体无法抵抗的有毒成分。

    可采摘的植物不敢吃,狩猎嘛……咳咳,貌似她不成为猎物已经很好了。

    落进该死森林的第二天傍晚,四五条似狼非狼的野兽紧紧追在她屁股后面,腐臭的热气几乎喷到脖子上,令她寒毛直竖。真是庆幸自己穿着瑜伽服和运动鞋,如果是高跟鞋,她就死定了!

    凭借肾上腺素的超强发挥,米粒稀里糊涂地爬上一棵大树。为了防止自己不小心发困掉进野兽的大嘴,她脱下外套,设法将自己与树干绑在一块儿。然后跟放射着贪婪之光的兽眼对视了整整一晚上。

    谢天谢地,天明以后,野兽放弃了看上去一把骨头的米粒,追着一群过路的鹿跑开,否则米粒就只能活活困死在树上了。

    吓破胆的米粒硬是多等了半天,才试探着溜下来,然后狂奔而去。

    以前带血的牛排她从不吃,非得八分熟不可。现在如果天上掉块肉在面前,她简直能整片生吞下去。

    或者饿死以后被野兽吃掉,或者被野兽咬死然后吃掉,莫非她只有这两个出路了吗?

    是不是以前拜神拜得少了。也不知道哪尊大神比较灵验,管他的,如来、上帝、安拉或者无论什么都好,我米粒从前不信任你们是小人之见,你们大人大量千万别跟我计较。只要你们愿意派一个人来救我,我发誓我一定立刻马上以最快的速度皈依于你门下!阿弥陀佛、愿上帝保佑、安拉真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