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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忠义(2)(1/2)

    第九章 忠义(2)

    儿子的归来。她的公公长时期承蒙菅原道真的恩惠,道真流放到远方之后,她的

    丈夫却不得不去侍奉全家恩人的敌人。他本人不得不忠诚于冷酷的主人,但他的

    儿子却可以为祖父的恩人效忠了。因为他对菅原道真家族的人非常了解,于是他

    被委以检验幼主首级的任务。现在,完成了那天的——当然,也是一生的——艰

    难任务之后,他回到家,还没有跨进门槛,就对妻子招呼:“老婆,高兴吧,可

    爱的儿子已经为主尽忠了!”

    我可以听到读者这么喊:“好残酷的故事!”“父母竟然从容的商量着用自己无辜

    的儿子的命去救另外一个人的命!”可是,这个孩子是自觉并自愿地去牺牲的。这

    是一个替死的故事——是与亚伯拉罕愿意献上以撒一样著名,而且也不是让人更

    加厌恶。在这两个故事里,他们都是对义务的召唤的服从,不管是由可见或不可

    见的天使发出,还是被耳朵或内心听见——但是,我可不是在说教。

    西方的个人主义承认父子、夫妻之间利益分明。因而个人与他人之间的义务就必

    然显著地减少。但是,武士道却把家族的利益和与成员的利益紧密的联系成一个

    不可分割的整体。武士道把这个利益同自然的、本能的、不可抗拒的爱联系在一

    起;因此,如果我们凭自然的爱(连动物也具有的)为所爱的人去死,这算什么呢

    ?“即使去爱那些爱你的人,你又能得到什么?酒馆老板不也一样那么做吗?”

    赖山阳在他的伟大的《日本历史》中,用动人的词句叙述了平重盛关于父亲的背

    叛行为所作的内心斗争。“欲忠则不孝,欲孝则不忠。”可怜的平重盛!我们看到

    ,其后他就全心地向上苍祈死,恳求从这个纯洁与正义不能两全的世界中解脱出

    来。

    有许多类似平重盛的人在义务与人情的冲突中心被撕裂。的确,不论是在莎士比

    亚那里,还是在《旧约》里,都找不到一个相当于我们所表现的对父母的“孝”

    的概念的贴切的译词。尽管如此,在这种矛盾冲突中,武士道会不假思索地选择

    忠诚。妇女也鼓励她们的儿子,为主君而牺牲一切。武士的妻女,并不逊于寡妇

    温德姆和她那著名的伴侣,她们随时准备着为了忠诚而毅然献出她们的儿子。

    和亚里士多德以及近代的几位社会学家一样,武士道也认为国家存在于个人之前

    ,个人在国家中诞生并是它的一部分,因此个人就应该为国家或者为它的法定执

    政者去生和死。看过《克利同》的读者,大概会记得苏格拉底对他的逃亡问题与

    城邦法律所做的辩论吧。其中,他以它们(法律或国家)的身份说,“你本是为

    我所生、所养、所育,你敢说包括和你的父亲在内都不曾是我们后代的仆人吗?

    ”这样的话对我们来说没有任何异样的感觉。因为同样的话很久以前就挂在武士

    道的嘴上了,差别只在于,在我国法律和国家通过具体的人来表现。忠诚就是这

    个政治原理的伦理产物。

    对于斯宾塞先生认为政治服从——忠诚——仅仅具有过渡性的职能的说法,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