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三十四(2/2)

通过,主要是关于你的问题。说实话,连我们也没想到。第一个问题,就是你们沙石厂发生的重大事故。”

    陈正祥这时插话说道,“沙石厂发生的事故,跟夏中民没有任何关系。事故发生时,夏中民正在昊州参加干部考核,根本就不在嶝江。”

    于建华摇了摇头说,“这是事故发生地江北区委区政府和大王镇党委镇政府前天发给省委的联合汇报材料。事故发生时间写得很清楚,是在六月十五日晚上,而昊州干部正式报到考核的日期也是六月十五日。这就是说,事故发生的那一天,夏中民应该还在嶝江,而且一直在现场。”

    于建华轻轻的一番话,让夏中民一下子惊呆了!

    六月十五日,如果真按这个时间算,那他确实还应该在嶝江!那天从上午十点,一直到下午两点左右,他确实一直在处理东王村沙石场停工停产的问题!确实是法院查封了沙石厂!也确实是他到区市两级法院强行要求院长立即撤封,撤警!而且确确实实是他下令让沙石厂立即全面复工!但当时的实质问题却根本是另一回事,同这份报告上所说的缘由根本风马牛不相及!同所谓的阻止危险施工和禁止危险工段根本没有任何关系!但这一切问题,你一下子能给上面的领导解释清楚?

    于建华很严厉地说道,“老实说,这份材料确实来得有些蹊跷,不早不晚,几乎是踩着点来的。但不管任何人,只要看了材料的内容,都会感到震惊。你说这种情况下,省委常委会上怎么会研究你的问题?”

    说到这里,于建华对陈正祥说道,“正祥书记,你马上到莫文骅副部长那里去一趟,莫部长有事要跟你商量一下。我正好还有点事再给中民谈谈。”

    送走陈正祥,于建华转身又从办公桌上拿起一个材料递给夏中民。夏中民接过材料,是一份省报的内参。标题醒目:“市领导当众污辱殴打工人!”在题目上方,是省委书记郑治邦的批示:此文建议省报发表,可先隐去姓名,让全省干部职工参与讨论。必须要让全省的干部群众明确一点,在社会主义市场条件下,我们应该如何维护尊重广大工人(包括民工)的合法权益。

    这篇登在省报内参上的文章主要内容是:六月五日下午两时许,夏中民在处理嶝江市沙石材料纠纷时,由于对方一职工辩解了几句,就强迫这个职工当众打自己的耳光。该职工由于拒不照办,夏中民便让几个保安人员大打出手。该职工所在单位现已停工停产,强烈要求市委市政府严肃处理此事,否则他们将集体越级上访。

    夏中民越看头越大,看到后来,两只手抖得几乎连这份内参材料也拿不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