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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徐志摩:“他的诗是不自欺的生命换来的”(2)(2/2)

知闯了祸了,因为小曼写得情意绵绵,无怪王受庆脸色变了,赶快起来,将叔华的来信送与父亲,将小曼的信取回。王受庆信已看完,出门走了”。(蒋复璁:《徐志摩先生轶事》,台湾《传记文学》第四十五卷第六期)

    序幕一拉开,以后的故事就逼得角色们将剧情发展下去,很快便进入了**。数日后,陆小曼应徐志摩前信私约到上海,先住在蒋百里家中。王受庆当众责询小曼给志摩写信一事。“双方各不相让,大吵一场,卒致离婚。”据蒋复璁说,他当时亲睹这一切,曾劝王受庆接走陆小曼,“用意在调虎离山,庶志摩与王太太减少往还”。大出所料,以离婚告结。陆小曼与王受庆离婚后回北京,某日打电话给徐志摩,恰蒋复璁在徐志摩处闲话。小曼邀大家去她寓所茶叙。徐志摩约蒋复璁一道去。蒋未去。自此,徐、陆的关系急转直上,“不久就结婚了”。谁也难否认,这封“阴错阳差”的信把徐、陆逼到墙角,他们不得不快刀斩乱麻做出唯一的抉择。后来,徐志摩亲口对蒋复璁说:“看信这一件事是‘阴错阳差’,他总认为王受庆与陆小曼离婚是因他而起,自有责任。”志摩也无愧男子汉,敢做敢当,他娶了陆小曼。王赓倒不愧是磊落的君子。“阴错阳差”事件后,徐志摩赴欧避风头。王赓到南京任职。陆小曼留居北京母家,王赓还托胡适、张歆海“更得招呼她点”。更有趣的是1926年10月,徐、陆结婚,给王赓发一喜帖,王赓竟还送一份礼品,不失君子之风。

    王赓,字受庆,早年留学德国攻军事,是颇有造诣的军事学学者。他受西方新思想的熏陶,对立身处世、爱情婚姻,有自己独到的见解,认为真正的爱情应以对方的幸福为幸福,而决不能褊狭自私,因爱成仇。

    王赓自与小曼协议离婚后,即深感“曾经沧海难为水”,打算从此不再另娶。

    一直到他年近五旬时,才由朋友撮合,与一个比他年轻30岁的广东少女结合,定居昆明。那位后娶的夫人虽年轻貌美,但在文化程度、思想境界等方面,与王赓悬殊太大,因此两人貌合神离,并无爱情可言。王赓每和朋辈谈心,仍常常流露出故剑之思,也算是情有独钟了。

    后王奉蒋介石派遣,以中将官阶任暹罗(今泰国)代表团团长,率代表团出访暹罗,飞至加尔各答,因旧疾猝发,死于途中。

    陆小曼与徐志摩新婚后,两人曾有过一段神仙般的日子,但他们的合欢未能长久。徐志摩离婚再娶,触怒父亲,断了经济后援,而陆小曼生活挥霍无度,使志摩入不敷出,狼狈不堪。应老友胡适之邀,徐志摩兼教于北大,赚些外快贴补家用。他托朋友搞到了一张邮政飞机的免票,常在上海、南京、北京间飞来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