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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官与逃皇帝(1/2)

    逃官与逃皇帝

    比较起来,清朝对于官员的法度还是比较严的,别的不讲,单一项,守土有责,就挺要命的。地方官无论手中有兵无兵,有人打上门来,外敌也好,内贼也罢,只要人家打破了城池,你可以战死,可以自戕,但不能逃,只要做了逃官,追究下来,必定是个死,而且名声大坏,辱及祖宗,累及子孙。闹太平军的时候,翁同龢的哥哥翁同书做安徽巡抚,城破而未殉节,西太后看在翁同书的父亲翁心存是同治皇帝师傅的份上,未加追究。但曾国藩却不肯,接二连三死咬不放,指使手笔如刀的李鸿章上奏,硬是把个翁同书流放了才算罢休。其他人没有翁心存这样靠山的,基本上,早早就准备好了毒药,先把老婆孩子打发走路,城一破,就仰药自尽,给自己的儿子,留个“烈士子女”待遇,功名和仕途上,有诸多的优待。

    但是,这样的法度,皇帝本人却天经地义可以法外不问。晚清时节,皇帝一共跑路两次,谁也不敢说半点不是。官员弃城而逃叫做违法,而皇帝逃城却被叫做狩,从字面理解,说是去打猎了。这个狩,向北就叫北狩,向西就叫西狩。被人活抓了,当俘虏押走,只要是向北走,也叫北狩,比如北宋的钦徽二宗。在这一点上,清朝的皇帝还真的不如明朝的皇帝,别看明朝昏君多,但人家在两次敌人兵临城下的时候,都没走路。大概清朝的皇帝游猎人出身,天生就没有守城的耐心和胆量。

    辛亥革命武昌起义,当时的湖广总督瑞澂很不争气,那边楚望台的炮一响,革命军还没有攻到总督府,自己就先在后花园挖了狗洞,一溜烟跑到楚豫号兵舰上,给下属示范了一个随时可以溜号的榜样。当然,余下的人,也就没有斗志了,一夜之间,武昌易色。对于这样的瑞澂,朝廷给的处分是革职留任,要他把丢了的武昌夺回来。这样的处分,按清朝的惯例,如果后面被处分者表现稍微好一点,位子一般是可以保住的。所以,后来的遗老遗少们很是不忿,因此有传说,这样的从宽处理,是因为隆裕皇太后做了干预。说是当时作为内阁总理大臣的庆亲王奕劻力主从严,但隆裕不肯。奕劻说,封疆重臣,弃职逃去,岂可宽贷?隆裕说,庚子那年,咱不也逃了吗?于是奕劻只好作罢,退而忿然跟人说,小舅子保驾。因为瑞澂是载泽的妹夫,而载泽是隆裕的妹夫。

    其实,这个说法,就是一个故事。因为武昌起义那会儿,朝廷当家的,还是摄政王载沣,隆裕虽然是皇太后,但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