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分权古今谈(1/2)

    分权古今谈

    一次制度史的课,讨论中央与地方关系问题,几位同学发言,无论从哪个角度,论说下来,言外之意,都是说中央集权好,凡是有利于集权,就是好制度,不利于集权,就是坏制度。我忽然意识到,这种观念,实际上成了人们的潜意识,没有人对此产生质疑,甚至连怀疑的可能都没有,径直把它当成了论证的前提。我知道大一统是国人的既有观念,但没想到在国人眼里,大一统就等于中央集权,反对中央集权,就等于赞同分裂,赞同割据。由此,我意识到,以往讨论中央与地方关系,一个基本前提就是中央集权的绝对正当性。所谓“一放就乱,一收就死”的中央地方的分权纠葛,实际上没有什么分权,放也好,收也罢,权力都是中央的。放的时候,是赏赐,收的时候,是惩罚。地方没有任何抵抗,只能忍受。放的时候,地方马上想到的是以后会收,所以,能用则尽量用,扩张边界也要用,不用白不用,反正用的也不是自己的权力,没几天就要收回的。乱,不可避免。

    实际上,在历史上,中央集权并不等于大一统。西周的封建制,各个诸侯国都是近似的政治实体,但并不意味着西周就不是一个大一统王朝,只有到了战国,王室彻底衰落,七雄并立,大一统才告彻底瓦解。秦统一之后,在国家结构的选择上,分权的封建制也是选项之一。即使在中央集权体制下,地方的制度性分权,也是存在的。西汉和盛唐,地方郡和州都有相当大的制度性的自主权。其长官在财政、人事、司法乃至军事方面,都有相当大的自主权。由于西汉的郡疆域相当大,一郡太守,几乎等于一国之君。他可以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