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挖金姑娘(1/2)

    挖金姑娘

    女子善敲竹杠者,英文有一妙语叫做“挖金姑娘”(Gold diggers)。我想挖金姑娘是现代社会最常被误解的一流人。有现代社会制度,必有挖金姑娘,而在这种社会,我想巾帼之有挖金姑娘,也不过如须眉中间之有富贾豪商,钱庄店倌,银行巨擘,实业大王等。挖金姑娘比她的姊妹头脑清楚,犹富贾豪商之比他人算盘打得实在罢了。富贾与挖金姑娘在世的目的相同——为钱,他们的手段也相同——有奇货,都是得善价而沽者,而又都不惜用最欺诈的手段以达其目标。不但此也,富贾与挖金姑娘都有两层道德,一是职业上,一是私人上,各不相关。实业大王银行巨擘在家为慈父,在外为信友,但是他在商业竞争场上,若仅仅以打倒同行为不仁不义而不屑为,便不成其为实业大王了。能够耍弄玄虚,人不知鬼不觉把某公司股票垄断入手,或把某货高抬,逼死多少寡妇孤儿而操奇计赢,胜人一着,人人且将敬其手腕之灵敏,谋虑之老当,羡之慕之,称他为模范成功者。挖金小姐在职业上,也许有一样的硬狠心肠,但是同时我相信也许她在家事母至孝,待较不会打算盘的姊妹也许是一位疾病相扶患难相助的挚友。

    要明白这一点道理,我们须先把挖金姑娘的经济地位看清楚。人家常以男盗女娼相提并论,我却以为挖金姑娘应与富贾豪商相对,盗者以无易有,挖金姑娘并未偷人,只是卖色而已。说到卖色一层,常人总有许多成见在胸,认为不道德。实则所谓娼妓卖色,语不殊当,谓之“**”可耳。卖色却又不同,而是更普遍的一回事了。西洋女子及笄,初入交际场中,她的母亲在跳舞会之前为她搽脂擦粉装饰打扮,希望钓上一位百万富翁的少爷或是英国贵族少年,这是母亲替女儿卖色之一种;百货公司经理,辞退年老女店员,而代以一年轻美貌女子招呼生意,为公司股东谋利,又是经理替女店员卖色之一种。年轻女店员之色貌,及她所必自备之脂粉,从此便成为公司之生利产业,可以发达公司的生意。我们普通的伦理观念是这样的:女子在公司一天八小时站在高跟鞋上受罪以度其青春,专为公司老板卖色于主顾之前,而谋股东之幸福,叫做高尚的道德,同时女子为己身的利益直接卖色,骗些大腹便便的富贾的钱,叫做不道德。所谓“不道德”便是因其“可恶”,而所谓“可恶”便是因为其叫男子吃亏。所以在我们现此社会,在男子的心理中,理想的女子是能使我们以最低的代价享到最大的艳福。所以女子不花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