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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旅行的开始(4)(2/2)

是一个清教徒,我对一位非基督徒的诗人或学者有和善及友爱的期望。我的体质不适于饮酒,酒可使我眼睑干闭。至于烟斗,我愿为这可靠的精神安慰者永远辩护。虽然我自称为异教徒,像罗马酒神节日这样的东西,那时仍非我的能力所能理解,至于现在仍是如此。在一种罗马将领的宴会中,斜倚在卧榻上吃用金盘送上来的一束葡萄,我依然一直是一个旁观者。至于女人,在清教徒教育中的训练则有某些益处。当礼拜天我的某些同事去**,我却在清华大学主持一班主日学,而清华是一所非基督教大学。一位同僚教授称我为处男,直到结婚时我仍是如此。这就是为甚么我这么喜欢巴黎夜总会的脱衣舞。没有一个人能像一个好清教徒这般正当地欣赏脱衣舞。我永不会像大学里的富家子弟那般文雅和自信,虽然我在后来的日子中学习在男人及女人的社会中安详、自然,我仍学不会在一个家伙背上猛烈地一拍的动作。我想这是因为高山的精神永远影响着我,而我本质上就是来自乡村的男孩,这是“异教徒”一字语源学的真义。直到现在我仍喜欢穿着袜子在我系办公室的地毯上行走,视之为生活中最奢侈的享受之一。我以为人的双脚,即因为上帝为了叫人行走而造成它们,所以是完美的。对于它们,不能再有甚么改良,而穿鞋是一种人类退化的形态。汤玛斯·渥尔夫曾在《望乡》(Look HomeBward)一书中亲切地写,天使脚趾翘起,因为他生来就是如此。有时,晚上在曼哈顿区的街上散步,我因妻子一个大声的呵欠,或突然的、故意的拖长的尖叫声而对她愤怒。因为我虽然在曼哈顿士敏土的行人道上行走,我的眼仍看见山巅未受拘束的太空,我的耳朵仍听到山泉甜蜜的笑声,而我并不害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