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她问。
他答,为了你。
她哭了,才发现钱包没有了,嘶小偷偷了!他给了她一个月的工资,送她到小镇上的车站。她问他,你会忘记我吗?他低着头,一直没有说话,她走了,再也没有回头。
那钱,是一百八十块,饲得清清清常
十五年后,她成了美国回来的海归。考上名牌大学之后,她又考取了美国的一所大学。她仍然一个人,没有结婚,不是没有人追求她,而是她觉得自己太挑剔了,一直觉得所有人配不上自己。
后来,她回了一趟老家,别人向她说起他,她冷着脸说,忘了。
她没想到遇到他,但在小城的街道上,她看到了他。
很冷的天,他穿了一件黑色的羽绒服,顶着风骑着自行车,风吹起他的头发,很乱。他的眼睛是肿的,他的头发有了白发!
烁乎没有认出他!
但的确是他!
即使他老了瘦了黑了干了,但她还是认出了他!她也变得让他认不出来了,这么冷的天还穿着**,这是在美国养成的习惯,再冷的天也要穿**!红色的大衣,鄂尔多斯的黑色羊毛衫,手里的LV包包要一万多块。她现在是大律师了,在京城有自己的丰田跑车和带露台的房子。
她在后面叫了他的名字。
他回了一下头,觉得自己好象是认错了人,于是又骑上自行车,她再次叫了他。
他站住,回头看到她。
十年生死两茫茫啊!他嘴唇哆嗦着;你回来了?我给她抓药去,她有风湿病,好多年了,学校里的房子阴冷……他说着这些家常事。饲得他多年轻飘逸啊,饲得多么好看啊,饲得他细长的手指。但现在,他看到了一个中年男子,眼袋垂下来了,手指关节极大,头发乱篷篷,站在冷风里傻笑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