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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E大调协奏曲(7)(2/2)

显得异常地稳重、成熟和博学,我觉得那不是他的功劳,而是要归功于那些长势凶猛的胡子。有一段时间,我揪搓自己嘴边的那些细小的茸毛,期待它们也为我争光。但后来的那次事故使我消除了这种心理。

    我晚上抽烟看书的习惯,就是从那时开始培养的。可是好景不长,我便不能这样做了。因为有一天晚上,我无意中滑落的烟头烧掉了苏宏磊的床单一角以及他的胡子、眉毛、头发。为此他把自己剃成了光头,胡子、眉毛也刮得毫毛不剩。但他报复地朝我床上倒过开水。

    这事后来由刘成出面才得以了结。他请了几个狐朋狗友,凑在饭馆里吃了一顿。饭间,我先给苏宏磊道了歉,而后他也勉强给我赔了不是,后来我发现,我们的关系居然是越来越近。没垢天,校园里开始流行起了光头,于是苏宏磊又大吹大捧,吹自己是引领这次潮流的始作俑者。没想到这股风声传到政教处主任的耳朵里,他特地教训了那些光头青年和准备光头的青年,并多次找苏宏磊谈话。为此他苦恼不堪。

    而我和刘成也从此好得要命。

    他是一个典型的膏粱子弟,只知花钱,不知挣钱。他爸是一个商人,专做石油的,生意做得不亦乐乎。**是市里某领导的秘书,据说有不少风流韵事。初中时,刘成曾提着厚礼到他喜欢的那个女孩子家中去过,结果被人家的父母轰了出来,东西全扔在马路上。他亲口对我说,这是他最尴尬的一次。第二天那个女孩子总躲着他,他却对人家热情依旧,像什么事也没发生一样。遗憾的是,那女孩子在一个早晨终究受不了他的死缠烂打而失踪了。经刘成多方面打听,才知道她转学去了南方的一个沿海城市。当时南方给我的印象是:车多、人多、钱多、红灯区多。我担心一个人生活在那种地方,不出车祸,也会堕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