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刘海遮住它,我容易吗我!戳我痛处,有这么喜欢人的吗?!
望着这张水水灵灵,写满了真情的脸蛋,我又不好发作了。
“你是不是因为送我来医院,照顾我而产生了责任感,然后慢慢地错把它当成喜欢了?”我循循善诱。
“不是,其实……我在班上的时候就比较注意你了。”这小孩,还“比较注意”。
“我这个人没什么优点的。”
“没关系。”
“我老无理取闹。”
“没关系。”
“我其实心眼坏得很……”
“没关系。”
“我还很傻。”
“没关系。”……他看着我的这个样子,是叫做温柔吗?
“我……不会给你幸福的!”话一出口,我自己都愣住了。然后心想,就让白烂的言情剧台词来得更猛烈一些吧!
“嗯……为什么?”
“因为,因为……因为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我一鼓作气说出口。
“真的?”
“真的。”
王思奇没接下话茬。
“其实,我一直就有喜欢的人……”我看他小脸儿一下就白了,眼睛跟兔子一样。看这势头大概是要哭了。这小白脸!被他感染到,说着说着,我自己的眼睛也红了。我的泪腺怎么这么发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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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有一个秘密。一直埋在我心底最最隐秘的角落里。它偶尔还会钻出来,让我使使坏。
这个秘密就是,我喜欢熊剑。没错,一开始我就是因为他长得好看而喜欢他的,我彻头彻尾就是个肤浅的人。但是他长得真好看啊。大眼睛,黑皮肤,高鼻子,尖下巴。我一看见他就觉得他是我们班最好看的人了。不止我们班,除了周渝民,他大概是我见过的最好看的人了。其实从相貌上,我们班有长得比他帅的人,比如眼前这个唇红齿白的小白脸王思奇。但是我就是喜欢他。蚊子因为他的性格喜欢他,我就是因为他的长相喜欢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