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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 巴黎的慵懒(1/2)

    第十三节   巴黎的慵懒

    在阳光灿烂的巴黎的街上,享受巴黎的慵懒。

    在街头的无名咖啡馆,看海明威和自己的书。

    在一个下雨天,我想象海明威在雨中走着,经过亨利四世中学,古老的圣提安杜蒙教堂,以及冷风呼啸而过的万神庙广场。为了躲雨,他紧挨着右边走,最后沿圣米榭大道背风的那侧走出了广场,继续往下走去,经过克吕尼博物馆和圣杰曼大道,终于来到圣米榭广场上他常去的一家雅静的咖啡馆。

    那是一家气氛宜人的咖啡馆,温馨干净,充满了人情味。他把旧雨衣挂在衣帽架上晾干,把破旧的毡帽搁在长凳上方的架上,而后叫了一杯咖啡加牛奶。服务生端来后,他从大衣口袋里取出一本笔记本和一支铅笔,开始写作。他写的是一个关于密西根的短篇,那天朔风肆虐,冷飕飕的,因而小说也发生在同样寒风凛冽的日子。他在童年时、少年时和刚成年时都看见秋日将尽的景象,而且,有时候在某地写作会比在另一个地方写作更好,这或许就是所谓的把自己移植到他处,他想。人和其他生物也都需要同样的移植。然而,小说里的小伙子们正在喝酒,他不禁也觉得口渴了,于是叫了一杯圣詹姆斯牌兰姆酒。在这样冷的日子里,喝这酒最对味。

    他继续写下去,感觉不错。上好的马汀尼兰姆酒温暖了他的全身,也振奋了他的精神。

    一个女孩儿走进咖啡馆,独个儿在临窗的桌子旁坐下。她长得很美,脸蛋清新有如新铸的钱币——假如可以用柔滑的肌肉和雨水浇过的皮肤来铸钱币的话。她的头发黝黑得好似鸟的翅膀,剪成一刀齐,斜遮住她的脸庞。

    他凝视着她,她牵绕了他的思绪,使他兴奋异常。他很想把她写进他的小说,或者别的什么作品里,但她坐在能看得见街道和咖啡馆入口的地方,所以他知道,她是在等人。

    他于是继续写作。

    故事仿佛自动铺展开来,他的笔好不容易才跟得上。他又叫了一杯圣詹姆斯牌兰姆酒。

    每当他抬起头来或者用削笔刀削铅笔时,他都会瞧那女孩儿一眼,任由刨下来的卷曲状笔屑掉进酒杯底下的碟子里。

    “我看见你了,美人儿,现在你是属于我的,不管你在等谁,也不管我以后能否再见到你。”他心里想,“你属于我,整个巴黎也属于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