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咬嚼未始“乏味”〔1〕(1/2)

    对于四日副刊上潜源先生的话再答几句:

    一、原文云:想知道性别并非主张男女不平等。答曰:是的。但特别加上小巧的人工,于无须区别的也多加区别者,又作别论。从前独将女人缠足穿耳,也可以说不过是区别;现在禁止女人剪发,也不过是区别,偏要逼她头上多加些“丝苔”而已。

    二、原文云:却于她字没有讽过。答曰:那是译She〔2〕的,并非无风作浪。即不然,我也并无遍讽一切的责任,也不觉得有要讽草头丝旁,必须从讽她字开头的道理。

    三、原文云:“常想”真是“传统思想的束缚”么?答曰:是的,因为“性意识”强。这是严分男女的国度里必有的现象,一时颇不容易脱体的,所以正是传统思想的束缚。

    四、原文云:我可以反问:假如托尔斯泰有两兄弟,我们不要另想几个“非轻靓艳丽”的字眼么?答曰:断然不必。我是主张连男女的姓也不要妄加分别的,这回的辩难一半就为此。怎么忽然又忘了?

    五、原文云:赞成用郭译Go……习见故也。答曰:“习见”和“是”毫无关系。中国最习见的姓是“张王李赵”。《百家姓》的第一句是“赵钱孙李”,“潜”字却似乎颇不习见,但谁能说“钱”是而“潜”非呢?

    六、原文云:我比起三苏,是因为“三”字凑巧,不愿意,“不舒服”,马上可以去掉。答曰:很感谢。我其实还有一个兄弟〔3〕,早死了。否则也要防因为“四”字“凑巧”,比起“四凶”〔4〕,更加使人着急。

    备考:咬嚼之乏味潜源

    文无意义,其时并不想说什么。后来伏园先生在仲潜先生信后的附注中,把这篇文字大为声张,说鲁迅先生所举的两点是翻译界堕落的现象,所以用二号字标题,四号字标名;并反对在我以为“极为得体”的仲潜先生的“最无聊”三字的短评。因此,我才写信给伏园先生。

    在给伏园先生的信中,我说过:“气力要卖到大地方去,却不可从事吹敲,”“记者先生用二号字标题,四号字标名,也是多事,”几句话。我的意思是:鲁迅先生所举的两点是翻译界极小极小的事,用不着去声张做势;翻译界可论的大事正多着呢,何不到那去卖气力?(鲁迅先生或者不承认自己声张,然伏园先生却为之声张了。)就是这两点极小极小的事,我也不能迷信“名人说话不会错的”而表示赞同,所以后面对于这两点加以些微非议。

    在未入正文之先,我要说几句关于“滥调”的话。

    实在,我的“滥调”的解释与普通一般的解释有点不同。在“滥调”二字旁,我加了“ ”,表示它的意义是全属于字面的(literal)。即是指“无意义的论调”或直指“无聊的论调”亦可。伏园先生与江震亚先生对于“滥调”二字似乎都有误解,故顺便提及。

    现在且把我对于鲁迅先生《咬嚼之余》一篇的意见说说。

    先说第一点吧:鲁迅先生在《咬嚼之余》说,“我那篇开首说:‘以摆脱传统思想之束缚……’……两位的通信似乎于这一点都没有看清楚。”于是我又把《咬文嚼字》再看一遍。的确,我看清楚了。那篇开首明明写着“以摆脱传统思想的束缚而来主张男女平等的男人,却……”,那面的意思即是:主张男女平等的男人,即已摆脱传统思想的束缚了,我在前次通信曾说过,“加些草头,女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