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四论“文人相轻”(1/2)

    前一回没有提到,魏金枝先生的大文《分明的是非和热烈的好恶》里,还有一点很有意思的文章。他以为现在“往往有些具着两张面孔的人”,重甲而轻乙;他自然不至于主张文人应该对谁都打拱作揖,连称久仰久仰的,只因为乙君原是大可钦敬的作者。所以甲乙两位,“此时此际,要谈是非,就得易地而处”,甲说你的甲话,乙呢,就觉得“非中之是,……正胜过于似是之非,因为其犹讲交友之道,而无门阀之分”,把“门阀”留给甲君,自去另找讲交道的“朋友”,即使没有,竟“与麻疯病菌为伍,……也比被实际上也做着骗子屠夫的所诱杀脔割,较为心愿”了。

    这拥护“文人相轻”的情境,是悲壮的,但也正证明了现在一般之所谓“文人相轻”,至少,是魏先生所拥护的“文人相轻”,并不是因为“文”,倒是为了“交道”。朋友乃五常〔2〕之一名,交道是人间的美德,当然也好得很。不过骗子有屏风,屠夫有帮手,在他们自己之间,却也叫作“朋友”的。“必也正名乎”〔3〕,好名目当然也好得很。只可惜美名未必一定包着美德。“翻手为云覆手雨,纷纷轻薄何须数,君不见管鲍贫时交,此道今人弃如土!”〔4〕这是李太白先生罢,就早已“感慨系之矣”,更何况现在这洋场——古名“彝场”——的上海。最近的《大晚报》的副刊上就有一篇文章〔5〕在通知我们要在上海交朋友,说话先须漂亮,这才不至于吃亏,见面第一句,是“格位(或‘迪个’)朋友贵姓?”此时此际,这“朋友”两字中还未含有任何利害,但说下去,就要一步紧一步的显出爱憎和取舍,即决定共同玩花样,还是用作“阿木林”〔6〕之分来了。“朋友,以义合者也。”古人确曾说过的,然而又有古人说:“义,利也。”〔7〕呜呼!

    如果在冷路上走走,有时会遇见几个人蹲在地上赌钱,庄家只是输,押的只是赢,然而他们其实是庄家的一伙,就是所谓“屏风”——也就是他们自己之所谓“朋友”——目的是在引得蠢才眼热,也来出手,然后掏空他的腰包。如果你站下来,他们又觉得你并非蠢才,只因为好奇,未必来上当,就会说:“朋友,管自己走,没有什么好看。”这是一种朋友,不妨害骗局的朋友。荒场上又有变戏法的,石块变白鸽,坛子装小孩,本领大抵不很高强,明眼人本极容易看破,于是他们就时时拱手大叫道:“在家靠父母,出家靠朋友!”这并非在要求撒钱,是请托你不要说破。这又是一种朋友,是不戳穿戏法的朋友。把这些识时务的朋友稳住了,他才可以掏呆朋友的腰包;或者手执花枪,来赶走不知趣的走近去窥探底细的傻子,恶狠狠的啐一口道:“……瞎你的眼睛!”

    孩子的遭遇可是还要危险。现在有许多文章里,不是常在很亲热的叫着“小朋友,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