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论讽刺(2/2)

单是美点,如曾经施粥赈饥之类,却不是全般。“高雅高雅”,他其实何尝不知道有些肉麻,不过他又知道说过就完,“本传”里决不会有,于是也就放心的“高雅”下去。如果有人记了下来,不给它消灭,他可要不高兴了。于是乎挖空心思的来一个反攻,说这些乃是“讽刺”,向作者抹一脸泥,来掩藏自己的真相。但我们也每不免来不及思索,跟着说,“这些乃是讽刺呀!”上当真可是不浅得很。

    同一例子的还有所谓“骂人”。假如你到四马路去,看见雉妓在拖住人,倘大声说:“野鸡在拉客”,那就会被她骂你是“骂人”。骂人是恶德,于是你先就被判定在坏的一方面了;你坏,对方可就好。但事实呢,却的确是“野鸡在拉客”,不过只可心里知道,说不得,在万不得已时,也只能说“姑娘勒浪〔4〕做生意”,恰如对于那些弯腰拱手之辈,做起文章来,是要改作“谦以待人,虚以接物”的。——这才不是骂人,这才不是讽刺。

    其实,现在的所谓讽刺作品,大抵倒是写实。非写实决不能成为所谓“讽刺”;非写实的讽刺,即使能有这样的东西,也不过是造谣和诬蔑而已。

    三月十六日。

    〔1〕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三五年四月《文学》月刊第四卷第四号“文学论坛”栏,署名敖。

    〔2〕《外套》中篇小说,韦素园译,《未名丛刊》之一。一九二六年九月出版。

    〔3〕《鼻子》中篇小说,鲁迅译,最初发表于《译文》第一卷第一期(一九三四年九月),署名许遐。后收入《译丛补》。

    〔4〕勒浪上海方言,“在”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