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伸冤〔1〕(1/2)

    李顿报告书〔2〕采用了中国人自己发明的“国际合作以开发中国的计划”,这是值得感谢的,——最近南京市各界的电报已经“谨代表京市七十万民众敬致慰念之忱”,称他“不仅为中国好友,且为世界和平及人道正义之保障者”(三月一日南京中央社电)了。

    然而李顿也应当感谢中国才好:第一,假使中国没有“国际合作学说”,李顿爵士就很难找着适当的措辞来表示他的意思。岂非共管没有了学理上的根据?第二,李顿爵士自己说的:“南京本可欢迎日本之扶助以拒共产潮流”,他就更应当对于中国当局的这种苦心孤诣表示诚恳的敬意。

    但是,李顿爵士最近在巴黎的演说(路透社二月二十日巴黎电),却提出了两个问题,一个是:“中国前途,似系于如何,何时及何人对于如此伟大人力予以国家意识的统一力量,日内瓦〔3〕乎,莫斯科乎?”还有一个是:“中国现在倾向日内瓦,但若日本坚持其现行政策,而日内瓦失败,则中国纵非所愿,亦将变更其倾向矣。”这两个问题都有点儿侮辱中国的国家人格。国家者政府也。李顿说中国还没有“国家意识的统一力量”,甚至于还会变更其对于日内瓦之倾向!这岂不是不相信中国国家对于国联的忠心,对于日本的苦心?

    为着中国国家的尊严和民族的光荣起见,我们要想答复李顿爵士已经好多天了,只是没有相当的文件。这使人苦闷得很。今天突然在报纸上发见了一件宝贝,可以拿来答复李大人:这就是“汉口警部三月一日的布告”。这里可以找着“铁一样的事实”,来反驳李大人的怀疑。

    例如这布告(原文见《申报》三月一日汉口专电)说:

    “在外资下劳力之劳工,如劳资间有未解决之正当问题,应禀请我主管机关代表为交涉或救济,绝对不得直接交涉,违者拿办,或受人利用,故意以此种手段,构成严重事态者,处死刑。”这是说外国资本家遇见“劳资间有未解决之正当问题”,可以直接任意办理,而劳工方面如此这般者……就要处死刑。这样一来,我们中国就只剩得“用国家意识统一了的”劳工了。因为凡是违背这“意识”的,都要请他离开中国的“国家”——到阴间去。李大人难道还能够说中国当局不是“国家意识的统一力量”么?

    再则统一这个“统一力量”的,当然是日内瓦,而不是莫斯科。“中国现在倾向日内瓦”,——这是李顿大人自己说的。我们这种倾向十二万分的坚定,例如那布告上也说:“如有奸民流痞受人诱买勾串,或直受驱使,或假托名义,以图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