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10章(2/2)

出一张船票钱,容他们多回一次家,多让女人大一回肚子。

    一天,村里又走一批男人。到了晚上,有家人满村喊他们八岁的阿泰。有人说,他看见阿泰跟那些出洋的男人去了。

    阿泰十五岁那年,偷两匹马从金矿逃走。逃到金山城里,他便是个英俊、高大的少年,叫阿魁。

    阿魁白天在烟卷厂做工,晚上串门于妓院和赌馆。欠别人的钱他拿命去赔,别人欠他,他索回钱还把那人死揍,用他自己的话说:我把他的天日都揍出去了。

    十七岁这年,他已不必做任何一分钱一分力的规矩活路,除了卖自己**相片到妓馆,他开始替人驯马。从偷来的两匹马,他琢磨起马这畜牲。他发现马不能靠体力降服,人在体力上永远劣于马。驯马得靠精神上的折磨。他可以在两三天内收服一匹马,用形象、色彩、声音对它恐吓,而后是饥饿、干渴、鞭打。因此他驯出的马敏感得与精神错乱只差一步。这便是最善跑,精神上又最奴性的马。

    渐渐地,他开始喂养赛马场的马。那年他二十岁,已欠了五条人命,九条马命。

    喂养赛马是他用五百块贿赂来的差使。他动这份邪脑筋已有多年,一面一场不错过地观察每匹马的输赢。

    他交往了两个白鬼,一个是银行出纳,另一个是股票公司掮客。他花钱豪爽,很快和这俩人交出了友情。他早探听到俩人都在赌赛马中输掉了老婆。一天他对他们说:我一定让你们赢,不过赢了的钱得分我一半。

    俩人反正没什么可再输,便说,行,分你六成吧。

    你们得听我的,我叫你们押哪匹马就哪匹。我给你们钱押。

    行。你说哪匹就哪匹。

    你们赢了,马上得把我的一份给我。行。不就是给一半吗?

    六成。你们刚才自己说的。行。操你个中国佬。

    赢了绝对闭住你们狗娘养的嘴。不准告诉任何人,我在你们后头。

    输了呢?妈的。

    输不了。输了你们把我毙掉,反正你们白鬼杀死个中国佬也白杀。

    你看上去不那么好杀,够我俩杀一会的。

    别担心,到不了那一步。你们赢了可别打算溜,我杀你们可比杀只洗熊容易。

    两个白鬼盯着这个中国佬,第一次意识到男性梳长辫竟显得如此凶险而英武。

    他给俩人一人三百块赌本,押在五号马上。

    俩人马上后悔了。五号马头一圈就落后了所有的马。比跑得最健的八号,几乎就落后了半圈。

    他们后悔没在那赌本里扣些酒钱下来。五号又被一匹马超过时,他们遗憾没拿了三百块赌本就跑,压根不进这赛马场。三百块,够他们到偏远小镇上再娶个老婆。

    然而五号在第四圈时超过了两匹马。在第五圈超过了三匹。

    第八圈,它终于超过了九号,那匹雄风凌厉的常胜将军。

    俩人从座位上站起。嘴越张越大,气越喘越短,唾沫在上下牙之间扯出一根线,线也渐渐干涸冷却。

    五号马领先了所有对手。五号马领先了整整两圈。五号马赢了。转眼间三百块成若干倍地繁殖了。俩人你扶我我架你,免得昏倒。

    俩人来到约定的海滩,他已守候在那里。他赤着身体,满身肌肉乱跑,辫梢咬在嘴里。五把飞镖一根根磨就,他正往刀尖上涂抹什么。俩人递个眼色:那大概是传说的毒药了。

    他近旁燃了篝火,上面吊个铁罐,烹煮得香气扑人。他走过来,从他俩手里接过钱,说,趁我数钱,你们吃午饭吧。他指那罐子。

    能不能知道午饭是什么?

    是皮袄。吃了冷天就省了皮袄钱。味道很好,模样很坏。出纳说。这肉嚼上去很……有趣。掮客说。

    尽管吃,别客气。他笑着,丰厚的嘴唇呲出大而洁白的牙。

    你们中国佬除了苍蝇不吃,什么都吃。谁说的?苍蝇也吃。

    你们什么乌七八糟的都吃,一条猪可以从头吃到尾,一只狗可以从前门吃到后门。恐怕只有一个地方不吃。他俩挤眉弄眼。只有那个地方……

    那是你们白鬼的诬蔑。是谣言。

    敢说不是真的?俩人吃得忘形,一脸油,帽子推在后脑勺上。你们连血也吃,大肠小肠统统吃!俩人带出控诉声调。

    他慢慢将飞镖一把一把插回腰带。哈,那些个下等玩艺。听着,我们什么都可以不吃,扔掉,有一样东西万万不可不吃。

    俩人牙疼似的顿时停了咀嚼,去看碗内。这都吃不懂?屑啊。

    俩人还是不动,一嘴紫红色的肉。

    一般来说,四条腿的畜牲比两条腿的畜牲好吃些。他又呲出大方牙齿笑了。

    俩人冲锋到侧边的礁石丛里,大吼大叫地呕吐。

    他看他们怪可怜,吐得浑身抽搐,脖子胀得比头粗,要把整个人袜子一样翻成里朝外。俩人朝他走回时,满脖子的汗毛孔凸得如同才拔掉毛的鹅皮。

    他等着。

    俩人从贴身口袋拿出原属于他的那一成赃。

    第二、第三次赢后,出纳交出钱就声明退伙,说他的贪婪已得到了史无前例的满足。

    第四次,掮客感觉他已招来了公众注目和一个戴大沿礼帽的男人影子。他想收手又舍不得。

    他说,肯定私家侦探放了一条眼线跟踪我。

    何止一条,起码三条。中国佬说,慢慢嚼着烟草。他们要逮住我,一挨打我肯定招供!

    别难为情,人嘛。谁指望人忠实得像狗?换了我,我不挨打就招。省了你自己也省人家的力气。

    谢谢你的体谅。

    正因为人没有那样愚蠢的忠实,人有相互咬的天性,我们才不会堕落成狗,你说是不是?

    掮客不久被警察发现死在一个街拐角上。

    私家侦察和警察破了这个谜。那个以驯马扬名又以喂养赛马为名的中国佬从头到尾策划了这桩合谋。他在所有马的食料里掺拌了安神草药,除了一匹马,那匹马注定赢。安神草药具有松懈肌肉的效用,因此所有的马肌体中出现了不为察觉的涣散和怠倦,以至不能在竞技中跑出原有速度。惟有那匹被免于服药的马肌体正常,神志清醒,自然而然是要领先的。

    侦探们一连几个月在追寻那个叫阿魁的中国养马人。而阿魁在时隔三年后,案子全冷却之后才又回到唐人区。谁叫他阿魁他都不搭理。他又有了个债无主冤无头的清白名字:阿丁。三年中警察局长被贿赂一任,革一任,已换了三任,早不记得,或不计较那个赛马舞弊大案。于是唐人区就有了个逍遥的阿丁,穿最名贵的绸缎,戴英国人的帽子,手里提一个装首饰的皮匣子。匣子里是他的日常首饰,供他不断替换。兴致高的时候,他一天会换三次不同的怀表。他的首饰匣子也是他的钱包,一旦在赌馆背了运,他偶尔也用它们押出钱来。

    若是进妓院,他被伺候得称了心,那意思是,他达到了浑身酥软,下巴耷拉在床沿上连烟草也嚼不动的程度,他将从匣子里摸一只手镯或颈圈给出去。

    这时他会唉声叹气地唤:阿桃!……哦,不是?阿秀!……也不是?阿萍!……

    女人赔礼一般告诉他:他弄错了人。

    他会翻着白眼,叹得更深:有什么两样?给我乖一些滚出去。

    然后他会独自趴在那里,垂死一般平静,看着屋内无出路的焚香的蓝烟。

    谁也不知他的真正住处。正如无人知道他有一处软弱,那就是他对他从未见过的妻子的思念。

    那是他父母给他娶进门的妻子,说是绝顶的贤淑。他想象过她的模样:她的脸、她的手,她推磨时脊梁与腰形成的美丽弧度,她背柴草下山坡时轻微颠颤的胸脯(而不是**而不新鲜的**),她缝衣刺绣时斜起下巴去咬断线头的侧影。他极偶然地想她交欢时的样子,那想象几乎使他感动得发狂。她是含蓄的同时是热烈的、眼睛诚实地看着他,嘴唇上清淡的茸毛泌出细密的汗……

    他不知为什么会想念她。似乎是一个不得不颠沛在旅途上的行者——一个住尽客栈,吃百家酒饭的江湖倦客对于归宿那非同常人的珍视和渴望,尽管这归宿遥远、朦胧,尚不如驿道尽头的海市蜃楼。

    阿丁认为只有一个人能使他做乏味的规矩人,就是这位妻子。她出现的那天,他将会就地一滚,滚去一身兽皮,如同被巫术变出千形百状的东西最终还原成人。